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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招!

 超越梦想之上 2015-11-20

法官,接招!

法律读库 2015-11-20 07:33
法官,接招!

来源于公号:小法官漫谈

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已核对完当事人身份宣布开庭,正询问双方对合议庭组成人员有无异议时,法庭的门忽然被推开,两个男人闯进来。我以为是旁听人员,还没来得及询问,其中一个瘦瘦的男人就急不可耐地、语气不善地说:“我是被告代理人,我要代理她开庭。”

正在进行的庭审不得不中断。

“你和被告是什么关系?”

“我是她前夫!”

“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公民个人代理,你和被告现在的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代理。”

“什么规定不能代理,她这个事情从头到尾都是我给她弄的,之前都是可以代理的,你什么意思啊?凭什么不让我代理?”

“根据新实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你不属于被告的近亲属,除非你能提供被告所在社区、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否则不能给你代理。”虽然我也已满腹怒气,只能压住火气,尽量心平气和地给他解释。

“你说不让代理就不让代理了啊?我可以现在提供手续给你,我有公司印章,我以公司员工身份出庭,我现在就可以提供代理手续。”

“现在被告不是公司,你说的以公司员工身份代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你说不符合就不符合了?被告什么都说不出来,这件事一直都是我负责的,我必须给她代理,我必须参加庭审!”

“你警告我什么啊?还警告,不要弄得跟真的一样,你要什么手续啊,我现在就去办。”

“我们庭审已经开始,传票等材料都是提前半个多月送达给被告的,如果你们想委托,应该在庭前准备好委托手续。现在我们要继续开庭,你可以参加旁听,如果你认为被告有没说到的地方,庭后也可以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法庭。但是如果你不能遵守法庭纪律,请你出去。”

“我不是在外地刚回来吗?我不就迟到这三两分钟吗?我觉得迟到15分钟以内都是正常的,我还在下面过安检的。你不让我代理,那被告谁谁谁,你给我申请延期!不让我代理,申请延期还不行啊!我不庭后提供意见,庭后提供能跟开庭时说一样吗?”

“是否延期,不是你说了算。”

“被告呢,你给我申请延期,不开了,我要申请延期!”

一直没吭声的被告嗫嚅着说:“法官,我申请延期!”

“你申请延期什么理由啊?没有正当理由,延期是否准许是由法庭决定的。”

被告一时语塞,说不出理由。

“委托手续没办好不是理由啊?我们申请延期回去办委托手续!不给我代理,延期也不行啊?”

“你凭什么不让我说话啊,不让我代理,不让我说话,也不让我延期,你什么态度啊?你们的录像可都录下来了,我要投诉你!”

“对,我们的录像都录下来了,包括你的一言一行。”

……

忍无可忍,警告无效,他依旧梗着脖子喊,上蹿下跳,庭审根本无法进行。太无视法庭纪律了!可罚款、拘留都需要向领导汇报,于是,宣布休庭。

跟庭长汇报后,庭长带了两名全副武装的法警来了。见到全副武装的法警他态度有所收敛,可依旧不听庭长说话,自顾自喊着。

“有话出去说,不要影响庭审。来,法警,把他带出去。”庭长说。虽然他不愿意,可见法警在,只好起身出去。在到门外后,又瞅机会返身法庭,脸红脖子粗地对被告说“你申请延期,听到没有?一定要申请延期!”

于是,被告再次跟我申请延期。因其无正当理由,未被准许。

“法官,我什么都不知道,这件事都是他负责的,你让我开庭,我也不知道说什么。”

“这个你放心,遇到你不懂的地方,法庭会跟你解释的。需要你表达意见时,法庭会提醒你的。你跟着我们的庭审程序走就行。”

在我的解释下,被告不再提申请延期的事情。庭审过程中,对法律术语、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等,我都一一翻译成日常用语跟被告解释、耐心询问她的意见等,被告渐渐配合庭审并能自主表达清楚自己的意见。期间,被请出法庭的两个男人又回来坐到旁听席上,那个瘦瘦的被告前夫虽然依旧红着脸,可到庭审结束,他没有再说过一句话。这点让我诧异,我还担心他卷土重来。

直到我宣布庭审结束。

“法官,对不起,刚才我态度不好。请你谅解,我也是着急,又不懂法律程序。”

“没事。你看,刚才被告庭审表现的不也是很好?你放心,我们是依据法律和事实判案,不是依据谁说话多谁说话少判案的,有时候要点就是那么一两句话,不会因为你说得少就作出对你不利的判断。”

“这个我相信,我相信法官你会公正判案的。之前我对执行异议程序不了解,以为是你们故意为难。”

“我们所进行的程序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你不要觉得是我们为难你,你起诉这么长时间钱还没拿到,申请执行拍卖房屋又被提异议,心情我们也理解。可提异议,是原告的权利,他提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就必须进行审查。我们居中裁判,对谁都没有意见,也不会去为难谁。”

“我相信你会公正处理的,没想到你这么年轻却这么有原则。你严格依法要求是好事,我手续不全不能代理不怪你。是我对法律了解少了。”

……

这态度转变得有点儿让我摸不着头脑,不过之前愤愤难平的心境在他说出“对不起”三个字时已经彻底平复了。做法官,还是要有点度量和涵养的,即使他今天不跟我道歉,我也不会把个人情绪带到案件判决中,肯定还是该怎么判决怎么判决。就像庭审中,我并没有因为他之前的态度而对被告有什么偏见,我依然耐心解释、尽心询问,履行好自己职责。【其实,我很想知道庭长跟他说了什么,让他的态度有了180度的转变。嗯,等我去问问庭长的,且听下回分解。】

附:公民代理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番外:尊重和体谅是相互的

尽管,说实话,不争气的自己在出去向领导汇报时被气得眼泪在眼中打转,及至宣布庭审继续进行,终于憋回去眼泪可那随着眼泪而来的鼻涕却没有憋回去,自己还偷偷进行了擦拭;但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在当前法治不发达的情况下,就要默默承受。

因为,毕竟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不会得到肯定。就像这次庭审结束时,我右手边的人民陪审员对我说:“我是第一次参加你的合议庭(我刚刚调到民一,这个执行异议之诉是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个案件,所以两位人民陪审员都是与我第一次见面),你庭审能力很强,真不错。”左手边的人民陪审员在我准备在他的陪审记录本上签名时,说:“你的字一定很漂亮,因为字如其人。”或许,这只是他们说的客套话,可是能够得到两位如父亲般年龄的长辈的夸奖,心里还是很高兴。

我一直觉得,作为法官,个人的人格魅力不是靠吆三喝五六摆官架子得来的,而是靠深厚的专业素养以及谦逊、平和的态度积累下来的。所以,在与当事人的接触中,我从不喜欢有高高在上的姿态,都是尽可能地倾听他们的诉求并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方便。比如,排期开庭时,如果当事人住址离法院较远,我就会把开庭时间排在下午或者即使是在上午,我也会排得稍微晚一点;如果当事人是外地的,我一般会提前询问当事人的到达方式和时间,如果是晚上到达,那么我庭审一般会排在早上,这样当事人上午结束中午就可以赶回去了;如果是早上到达,那么我庭审一般就会排在下午,尽量不让当事人浪费时间在等待上……只要我的条件允许,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能够提供的方便我都会提供。因为我跟当事人本身并没有什么仇怨,我只是居中裁判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也都是出于无奈才来打官司,所以,如果我的举手之劳可以省却他们的麻烦,我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我相信,尊重和体谅是相互的。

另送王泽鉴先生在一篇讲稿开头分享的一则其亲身经历的小故事。作为法官的我,看完感慨颇多。法官,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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