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从传统中西绘画的审美观念与法则,传统的灯光审美趣味,城市中生活光的景观意义几个议题出发,试图唤起对夜景美的重新认识,找到夜景光减量的策略。并尝试提出城市光容量的概念,从政策和管理上有效控制光污染。 关键词:夜景照明 景观美学 光容量 光减量 策略与难题 城市中多余的光量产生的光害不仅干扰了夜天空的宁静,给天文观测带来不便,同时还对人们的居住生活、环境的舒适性、动植物的正常生长产生不良影响,造成能源消耗的增加,间接地加剧了地球的温暖化。作为主要以观赏为目的的夜景照明,建设的前提和方向是否正确,审美取向如何,值得探讨。假如说美学认识上出了问题,需要从景观的美的法则上根本扭转。 一、景观的美学传统 中国的国画很能代表中国人的审美情趣。如宋元山水、明清文人画等。典型的特点是画面的省略和用大量留白作为背景。还有要表达的中心内容或主体都占画面的比重很小,即背景大于主景的表现法。如一幅墨荷图,大面积的荷叶是墨泼上去的,精心勾勒的只有很小部分的荷花。量一下画面主体和衬托(背景)的比例,大多不超过3:10.如此的实例很多,这是传统审美中对主次关系的态度。再看明暗关系,让我们举西洋画为例。有代表性的是伦勃朗的油画,光线只集中在人脸的局部,其他部分大多隐于黑暗中。不妨也看一下明暗的比例关系,也是不过3:10. 二、灯光的传统审美意识 灯光的传统审美趣味源于电灯发明前。相当一段历史时期,统治者是不允许老百姓外出的,夜晚要宵禁,因此夜间街道上没有固定灯光存在,只有巡夜的手中的提灯。历史上。有光的状态都是与直接生活联系在一起的,灯光夜景是生活景观的副产品。如对于渔家灯火的生活趣味和万家灯火的城市生活状态,文人墨客皆有描述。中国人的节日中有观灯的灯节,观灯是一项临时活动,灯也是临时准备的,观灯也观灯具造型,观灯是在局部区域内进行的,这种节日灯光不会对日常生活景观产生影响,也未形成夜景。但是,观灯节日的存在,说明了人们对灯光及其形式的热爱。 三、近代灯光的革命性突破与彰显的心态 近代,电灯的发明可以说是给城市夜间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可能性。此后相当一段时间里欧美都表现出对灯光的狂热和对不夜城的追求。如作为视觉中心的巴黎埃菲尔铁塔的灯光的投射,街道亮化的光塔构想,出发点就是要彰显灯光技术,讴歌夜的美丽,实现广大民众对夜生活的享受。1889年及1990年的万国博览会除建筑展示外可以说是对灯光的礼赞,都市生活由此开始向夜间不断延伸。包括印象派画家梵高(夜间的露天咖啡),德加(咖啡厅内的妇人们)以阳光下景致为主体的大师们也开始描绘夜景下的题材了,意大利未来主义画派的重要代表巴拉就曾以街灯为题材作画寓意电气化时代的辉煌。因此城市中电气照明的出现与繁荣的夜景象并不是以传统的生活和审美为出发点的。城市博览会的盛行,影响了日常生活的状态,非日常的展示灯光,出现在了城市日常生活中。 四、城市光容量问题 城市空气污染始于工业污染,近年来日趋严重的光污染问题又是和空气污染密切相关的。天空的尘埃成了城市中的光在空中的载体,形成光雾,改变了蔚蓝天空的本来观感。于是灯光与自然景观的平衡发生了矛盾,我们说这是城市用光超出了城市整体环境光容量的限度。这是人类赞美电灯改变夜晚的神奇力量而产生的副作用。就像城市环境的人口容量一样,超出了限度,生活质量就会下降直至无法生存。解决的结果只能从减量上做文章,认识上应该回归到景观的基本美学要求上来。如今欧美开始回归理性了,夜景也不再是大面积的狂热,中国的亮化运动仍然如火如荼。究竟热闹到何等程度说穿了也是个量的问题,不妨定义为城市光容量。对于暗天空保护而言,就是城市所有向上光通量的总量的限度。天空亮度的允许值的测定及确定比较难,相信有学者会有研究。当然,一个城市的灯光的总光通量(容量)应该在多少以下,要确定就更难了。大家知道,城市的用水量是能确定的,用电量也是可以确定的。美国有区域能量密度限定的法规,单独的建筑物有能量密度的标准(中国在室内照明标准已引入执行)。关于城市总体室外光容量的确定,目前未看到相关的概念提出及研究成果,不过是很关键的课题。 五、生活用光对夜景的贡献 如果仔细考察一个城市的夜景,会发现对景观有贡献的光是来自多方面的,其中生活光(功能性用光)占了相当的部分,主要包括使用空间内光的外泄和路灯灯光(路灯光在夜间灯光中所占的比例有时会超过50%);此外是灯光广告(灯光广告在夜景中的比重与城市的商业化程度有关);大城市中汽车灯光亦是不可忽视的;最后就是为了增加夜景的效果对载体施加的装饰光和灯饰。历史上所说的万家灯火实际上就是指生活光而言,是对生活繁荣的赞美。生活光,能体现生活的品质,也是最真实的。而对城市装饰光的态度,也反映出该地区该民族的性格、爱好、价值取向和品味。 考察欧美城市,利用生活光的夜景占主导地位。只有重点和特别的景观要素,才会使用装饰光。而亚洲一些国家大城市中的装饰光就比较多,广告也多。例如美国纽约、洛杉机、旧金山的主城区夜景主要利用办公楼室内内光外透。办法是延长室内熄灯时间或不关灯,只有个别屋顶有装饰性灯光;法国里昂则选择有代表性的古典建筑施以泛光照明,更注重明暗关系;日本东京的夜景感觉是功能性灯光强度大,广告多;而我国香港近年来夜景的装饰之风、做秀之风突出;回头看上海,夜景集纳了全世界的风格。 六、以建筑为例的光构成分析 我们把建筑分为三段式:底层、墙身、屋顶,分析其生活光、装饰光与夜景的关系。建筑的底部用光主要是为人的活动服务的,包括使用者从室外到室内的过程中。特点是得满足近尺度观看路面、物品、标识等,是功能性的光,可计算的光,要符合照度要求,不可缺省。 建筑立面上没有用光的功能要求,有人使用的内部空间会有功能光的外溢,是景观上不可控的光。 因此立面是否采用装饰光只取决于景观的要求。外立面与内部有关联性,需要内部策划时考虑外观感受。在墙面上做光是主动的装饰行为,需要规划时慎重考虑。 屋顶除了航空警示灯的要求外一般没有功能性用光要求,用光主要是装饰光。顶部装饰光以感观为主,是主动的造景行为。顶光的实施与否与建筑在城市中的地位有关,应有等级区分,是夜景规划可控的部位。 建筑与光关系表
七、路灯的景观意义 路灯由于在城市灯光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其对景观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不过路灯的景观感受有类同性,因为其执行的功能标准和采用的设备是国际化的。道路上的车灯灯光也是相似的,同样车灯也是国际标准化的。当某一区域其建筑物在4层以下时,路灯景观会成为夜景的主导景观。还有在鸟瞰时展现城市的脉络。路灯灯光不能简单用装饰灯光取代,因此是从景观角度难以规划的存在光。 八、灯光广告的景观意义 广告超越了城市中的载体而自成体系。广告光的亮度出发点是为了看清画面的形象或文字信息,因而采取了一套独立的亮度标准体系。比如建筑泛光照明的亮度上限标准值25cd/m2,在同一区域广告的标准上限值为:小面积广告1000cd/m2,大面积广告400cd/m2.两者亮度对比为1:15~40.显而易见,灯光广告在夜景中的地位突显了,其他装饰照明在有广告设置的地方便失去了意义,夜景规划中灯光广告的规划不容忽视。 九、光减量的策略与难题 达到夜景光减量的目的应包括美学层面的评判、技术手段的支持、正确的管理方法和制度。概述如下: 夜景作为景观的美学欣赏应回归基本的审美法则;挖掘生活光的景观意义,采用借光的策略;装饰光的实施先从规划出发;控制比例,减少绝对光量;确定城市景观光容量与密度,进行能量密度管理;正确的政策导向。 从发展来看,光减量是一个持久性难题,因为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城市灯光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单从照明行业来说,从业者也都是在做光的加法,虽然并非皆是初衷。从管理体制而言,中国的城市管理者也希望以灯光促进经济,以验政绩。所以在政府规划审批时夜景灯光设施作为一项基本要求。 摘自《中国照明》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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