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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船舶各部位火灾的扑救——干货舱篇(一)

 王老轨的资料 2015-11-20
干货舱火灾的扑救小知识(一)

大家知道船舶结构各不相同,机舱、货舱、生活区结构各异,其可燃物的特点也不一样,因此,船舶不同部位发生火灾的扑救方式也都有其各自的独特性。

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干货舱火灾的扑救小知识。


随着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船舶货运量也与日俱增。因此,各类船舶的干货运任务必然日益繁重,船舶干货舱火灾的发生率也随之上升的趋势。


火灾的特点


干货舱内的货物常常是火灾的根源。


1. 舱内阴燃,火源不明,明火扑灭后可能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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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舱起火往往发生在货物装舱完毕后的一段时间里,或由于装舱时留下火种,或由于化学危险物品混装引起化学反应,或由于某些物质受热自燃等,因而发生燃烧,造成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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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舱舱容很大,装货较多,摆放紧密。货物装满后,层层加盖,空气不流通。货物起火时,只能在严重缺氧条件下缓慢阴燃,产生大量烟雾排不出去,在舱内弥漫,不开舱根本无从知道确切的起火部位。但开舱又会导致新鲜空气进入而增加阴燃强度,引起明火表面燃烧,反倒扩大火灾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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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棉、麻、玉米、鱼粉等具有阴燃的特性,所以,明火被扑灭后,表面已经浇湿的堆垛、捆包,在一定的时间后仍有再次燃烧的可能。

棉、麻、玉米、鱼粉等都属于危险的自燃货物,例如,伦敦保险公司研究了船舶运输时鱼粉自燃的原因。其自燃因素中主要取决于鱼粉内的脂肪含量与水分,因此,现在保险公司坚决地要求在装货时提交鱼粉的温度和鱼粉含水量报告。在运输鱼粉时对其堆垛的方法和通风给予特别注意,但是即使采取了这些措施,火灾仍时有发生。


2. 温度升高,引起燃烧


货舱燃烧初期因供氧不足而缓慢进行,但能逐渐扩展,沿着邻近的可燃物质,顺着烟气的流动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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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产生的烟雾和一氧化碳逐渐增多,但由于舱盖紧闭,散不出去,舱内热量聚蓄,火源附近的温度可升高到9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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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起火货舱内燃烧发展的结果,其高温经钢质舱壁和中间甲板的热传导,引起毗邻货舱木质隔板和货物的燃烧而发生了第二批火源。甚至由于隔热不够好的结构受热作用,火势还有可能引燃上甲板上部毗邻的起居和服务处所的可燃材料,从而导致火灾在上层建筑内蔓延。这和机舱起火向毗邻舱室蔓延有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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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起火爆炸。货船经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有时在装卸或运输这些货物的过程中,会由于碰撞、摩擦、高温、化学反应、电火花等多种因素而引起燃烧乃至爆炸,并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有些物品在燃烧时分解出可燃气体,也可能发生爆炸,使消防人员扑救困难,对船舶安全威胁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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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救难度大,时间长。货舱起火后,因货物摆放紧密,大中型船舶又有几层载货甲板。释放的灭火剂不能有效地作用于火源。如果开舱灭火,外部空气进舱后,火焰会迅速升腾,更加难以扑救;如果火源在舱底,则需先将第二、第三甲板上的货物卸出舱外,然后才能实施灭火。因此,扑救船舶火灾往往需要很长时间,灭毁的货物和设备较多,造成的经济损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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