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你也应该知道 一部被誉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来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 这部食品大法有着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以此作为新起点,进入一个食品监管法治建设新阶段。 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环境,也是政府、食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全社会努力的目标。今天上午,桐庐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县长带头在会上学习了这部“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那么,县长今天学习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哪些内容,又将为我们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带来哪些新的保障?“史上最严”到底严在什么地方? 对生产经营者来说,直接体现在惩罚力度的加大。比如,对明知从事严重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主体处罚最高处罚金额可达20万元。 对职能部门来说,是行政追责要求的提高。比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对社会公众来说,监督的权利更大也更具体了。 新法覆盖了三大亮点,请大家看以下图解: 1、大幅加重法律责任,健全责任机制 2、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管 3、特殊食品实行特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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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十月的天空(Oc... > 《道德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