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点心吧,违规充电被罚!

—— 电动车违规充电
日前,洛阳市瀍河区某物业小区内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到期未整改,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
10月28日,瀍河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消防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其电动车存在乱停乱放、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的现象,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妨害了公共安全。执法人员当日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物业在十五日内消除火灾隐患。
然而,11月10日大队复查时,发现该物业在限期内未采取任何措施,小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依然严重。违反了《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法对该物业公司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

为什么非要等到消防部门处罚才整改呢?电动车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时刻危及百姓的生活安全。难道连续多发的电动自行车火灾还不足以引起足够的警示吗? 10月15日至11月30日,河南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及充电乱象。物业消防管理人如不整治本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现象,下一个被罚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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