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看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者:陈家绪,天津万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来源:作者赐稿并授权交通法库刊发 ”读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明确事故形成原因、确定当事人过错责任,乃至解决纠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打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官司的关键。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期可用来确认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认定事故发生经过、固定事故证据、确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过错责任等;后期可作为证据使用,服务于处理事故纠纷、确定各方当事人民事、刑事责任等。本文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概念、内容、期限、效力等内容作简要介绍,并在结尾附范本以便参考。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出具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的技术性结论。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见范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怎样?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诉讼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同时决定了该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不服认定书的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决定了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该和其他证据一样进行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审查,如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认定书时,法院无需经过重新认定即可不予采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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