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开展摸底排查 各区县教育局将组织所属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学生乘车情况摸底排查,要逐班逐生进行了解,对所有接送本校学生上下学的7座(含驾驶员座位)及以上的载客汽车和驾驶员情况全部进行摸底登记,摸清底数,确保接送学生车辆无一遗漏。排查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更新台账,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区县教育局汇总后抄送同级交警部门。对排查出的不合格车辆,各学校要及时报送当地交警部门。 加强冬季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 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培训。结合冬季低温和天气恶劣特点,教育驾驶人做好车辆日常维护,遵章驾驶。 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履行好学生上下学安全监护职责。利用板报、广播、法制(安全)课、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全面开展乘车安全教育。 开展非法车辆和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交警部门将针对车辆开行时间、路线特点,有针对性部署警力,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 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鼓励社会人员向交警或教育部门提供视频、照片等资料,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违法行为。
1. 超员、超速,酒后驾驶。 2. 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3. 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 4. 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 1. 对审批手续不齐、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 2. 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 3. 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 4. 对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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