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子肿 子肿是因素体脾肾阳虚,水湿不化,泛溢肌肤,或气滞水停所致,以妊娠中、晚期孕妇出现肢体面目肿胀为主要表现的疾病。相当于“妊娠水肿”。 28.1 诊断依据 28.1.1 妊娠中、晚期出现肢体面目遍体浮肿者。 28.1.2 妊娠中、晚期面目无明显浮肿,但体重增加明显(每周0.5kg)时,为隐性水肿。 28.1.3 妊娠晚期仅见脚部浮肿,无其他不适者,不作病论。 28.1.4 水肿程度分轻、中、重3 度。轻度者浮肿在小腿以下,经休息而不退;中度者水肿延及大腿、会阴及腹部;重度者全身浮肿,或伴腹水者,此示病情严重。 28.1.5 子肿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体征之一,严重者可常伴蛋白尿、高血压。应检查尿常规、肾功能,测血压,查眼底等。轻者可无蛋白尿、管型,血压在正常范围内。 28.1.6 须与羊水过多、葡萄胎、妊娠合并慢性肾炎、妊娠合并心脏病等病相鉴别。 28.2 证候分类 28.2.1 脾虚: 孕中、晚期见面浮肢肿或遍体俱肿,皮薄光亮,按之凹陷,面色 白,脘腹胀痛,气短懒言,口中黏腻,纳少便清。舌胖嫩,边有齿痕,脉缓滑无力。 28.2.2 肾虚: 孕中、晚期,面浮肢肿,下肢为甚,按之没指,心悸气短,头晕耳鸣,腰酸腿冷,小便不利。舌淡,舌苔白润,脉沉迟。 28.2.3 气滞: 孕中、晚期,先由脚肿,渐及大腿,皮色不变,随按随起,头晕且胀,胸闷胁胀,饮食减少。舌苔薄腻,脉弦滑。 28.3 治疗方案 28.3.1 辨证施治 28.3.1.1 脾虚证: 健脾除湿,行水消肿,方如白术散加减。 28.3.1.2 肾虚证: 补肾温阳,化气行水,方如真武汤加减。 28.3.1.3 气滞证: 理气行滞,化湿消肿,方如天仙藤散加减。偏脾虚湿重者用茯苓导水汤加减。 28.3.2 其他疗法: 根据病情可选用金匮肾气丸、八珍丸、逍遥丸、四制香附丸等中成药。 28.4 注意事项 28.4.1 并发症处理: 子肿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中三大体征之一,中度和重度水肿常伴高血压和蛋白尿,甚至发生子痫,故对子肿患者在中、重度时应增加平肝潜阳降压药。若血压持续上升,水肿不退,有头痛、眩晕症状 者,速加镇静、熄风、止痉药,一旦发生子痫,应立即组织抢救,采用中西医综合治疗,及早控制子痫。适时终止妊娠,也是控制、治疗子痫的有效措施。 28.4.2 低盐、清淡饮食,宜多样化,富有营养。 28.4.3 劳逸适度,避免过度劳累诱发子痫。卧室通风,宜左侧卧位。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母体有无并发症。 28.4.4 列入高危病房管理,保持病房及周围环境安静,避免过度兴奋诱发子痫。 28.4.5 不可忽视轻度水肿患者,注意体重、小便、血压变化, 应予积极治疗, 防止向中度、重度发展。 28.4.6 本病属产科危急重症,必要时需中西医综合治疗。 28.5 疗效评定 28.5.1 治愈: 水肿消退,蛋白尿消失,伴随症状消失。 28.5.2 好转: 水肿降低1度以上,蛋白尿弱阳性,伴随症状明显改善。 28.5.3 未愈: 治疗后水肿、蛋白尿无变化,伴随症状略有改善或无变化。 28.5 病名注释 本病证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第15条,第21 款;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第1.3条,第23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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