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新增多少罪名?有哪些平时没想到的行为,现在有可能构成犯罪?
答: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20个罪名,自11月1日起,下列8种行为潜在着犯罪危险。
1、【造谣】: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2、【替考】:在国家考试中顶替他人考试作弊,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3、【医闹】: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的职业医闹、带头闹事的患者家属,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4、【虐待】:保姆或幼儿园、养老院虐待老人、孩子的,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5、【扰乱法庭】:在法庭上打骂法官的,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虚假诉讼的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6、【袭警】:撒泼耍赖打警察,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7、【私藏禁书】:私藏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的,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8、【超速】:校车超速、超载的,将和酒驾一样面临着拘役和罚款。另外,刑罚惩处的对象不仅包括驾驶员,还包括车主和车辆管理人。
(金研)
来源: 皖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