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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供暖何时惠及百姓?(今日谈)

 棋中王 2015-11-28

南方供暖何时惠及百姓?(今日谈)

 

日前,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在回应供暖热点问题时表示,提倡“南方地区”科学地选择适宜采暖方式,采用分散、局部的供热方式,解决个性化采暖需求。官方终于就“南方供暖”问题给予了正面的回应。

长期以来,我国长江流域地区,涉及14个省(直辖市)约1.5亿的城镇人口,饱受“南方冻骨”之苦,成为一项绕不过去的重大民生问题。无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是媒体社会舆论,关于调整现有供暖政策,尽快实现“南方地区”冬季集中供暖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可几年过去了,这项民生问题却始终未得以解决。

众所周知,我国现有供暖政策制定于建国初期,划定的采暖地区除了北方的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外,南方供暖的分界线是秦岭—陇海线。或许未将长江流域地区14个省(直辖市)划入供暖范围,是囿于当时的国情财力有限。因为毕竟作为一项重要的国民福利政策,国家不但要投入基础设施,还要承担职工群众的采暖费。如今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且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在即,再延续旧体制下的供暖政策,继续让“南方地区”的老百姓饱受“熬冬之苦”,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虽说这次住建部负责人回应提到了,将采用分散、局部的供热方式,解决个性化采暖需求。如用热泵式分体空调器、燃气壁挂炉、电采暖等分户独立供热方式,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辅助等局部供热方式。但在笔者看来,这些所谓分散、局部的供热方式,无非是要靠居民自行解决。至于什么需要“统筹解决”,没有顶层设计、没有路线图、没有时间表。不能不让人质疑,这是不是在画饼充饥?

其实,要说解决“南方供暖”问题,看似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根据‘南方地区’气候情况、建筑保温情况、人的居住习惯”,又要考虑“采暖期短、负荷小、波动大等供热特点”,但归结起来不外乎要“因地制宜”。关键是如何化复杂为简单,譬如效仿拆迁“货币安置”的办法,采取货币补贴政策。针对老百姓现有家居,普遍采用空调、电暖气、散热器等自选的分散和局部采暖方式,测算一个合理的采暖期,给予居民发放采暖费补贴,“南方供暖”问题岂不迎刃而解?

(原创于20151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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