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寫墓誌和墓碑講究字數,有“生、老、病、死、苦,富、貴、貧、賤、絕”十字所對應的字數避諱。因此,字數合“1、11、21、31、41、51、61,71、81、6、7、16、17、26、27、36、37、46、47、56、57、66、67、76、77”等數者為吉。一些地方只用“生、老、病、死”四字來合數,即“1、5、9、13、17、21、25、29、33、37、41、45、49、53、57、61、65、69、73”等奇數為吉。本區域民間喜用“21、37、45、49”等字數,煞費苦心籌足字數。我極少寫碑文,前些日子有一戶好人家自己擬就49字墓碑文稿叫寫。一般情況用奇數,不用偶数,但也有特殊情況,依請託者意見而定,去年為台灣台中魏先生先塋題寫的墓碑文就是26字偶數------人家擬了稿件從海東郵來。 題寫壽匾也一樣講究字數。記得1994年題過一匾,用11字合“富”之對應字數。 此說與名字數理聯繫起來看,我則更喜歡“21、37、45、47、57、65”吉數,“21”系官家大數,慎用或不用,其餘乃大好吉數,取名字、選號碼皆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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