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刘 乐 摄 以滴滴顺风车司机的名义,深夜将女乘客拉到路边,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11月18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90后滴滴顺风车司机郑某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被告人郑某从网络上搜索到一辆白色别克车信息(尾号为9)后注册滴滴打车开始接单。7月某日凌晨3时许,小蓝(化名)独自用滴滴叫了一辆顺风车回家,郑某接单后驾驶黑色丰田车(尾号为8)去接小蓝,小蓝确认郑某为接单司机后便上了车,其后郑某突发邪念将小蓝拉到海淀区某路边强奸。案发后,郑某的家属对小蓝进行了赔偿并取得小蓝的谅解。 案件宣判后,郑某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该案法官提醒,强奸案的案发有多方原因,但此案中被害人自我防范意识有待加强。女性应尽量避免深夜独自出行,当采取新兴的“互联网+”出行时应仔细核对车辆及司机信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文海宣) 来源:人民法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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