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望 何生奇 来源:医学界肿瘤频道 血小板减少常见原因 (1)生成减少 肿瘤、白血病或者淋巴瘤侵犯正常骨髓成分,导致巨核细胞数量减少;抗肿瘤所致,常见的抗肿瘤药物紫杉醇、环磷酰胺、氟尿嘧啶、卡铂等都可以造成血小板减少。此外,电离辐射可以影响所有骨髓成分,因此放疗患者也会常见血小板减低。 (2)外周破坏 如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3)滞留增加 通常情况下,脾脏贮存了循环池中30%的血小板,当有脾大和脾亢时,循环中高达90%的血小板会滞留在脾脏中。肝硬化所致的门脉高压常伴有脾亢。 临床该思考哪些问题 (1)患者是否存在出血? 血小板计数<50X109时伤口出血风险升高;<20X109/L时自发性出血的风险增高。尽可能通过全面查体和化验结果做出判断,双侧眼底、全身皮肤和粘膜有无出血点,有无潜血阳性等等。 (2)该张化验单数值是否真实? 去伪存真,排除实验室错误(标本凝固或弄错患者),必要时进行复查。 (3)是否存在血小板减少的明显诱因? 近期的化疗或放疗都会使血小板生成降低,肝癌、肝硬化等往往继发脾大也会导致血小板滞留。 (4)是否使用一些潜在引起血小板减少的药物? 非甾体抗炎药、部分抗生素、肝素、噻嗪类利尿剂、西咪替丁(泰胃美),还有卡托普利(开博通)等等。 应对血小板减少措施 (1)根据是否存在出血(包括潜在出血倾向) 首先,最重要的是要确定是否有危及生命的、需要输注血小板的出血症状。如没有严重的出血,血小板减少又为免疫性原因,则要避免过早输注血小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输注血小板往往无效,而且反而会进一步激化免疫攻击而加重血小板减少。 (2)免疫介导的破坏 如果怀疑是这种情况,所有非必需的药物和输液都应停用。不要忽视使用导管和三通管时用肝素冲洗以及护士应用肝素封管时引起的血小板减少。 (3)针对潜在原因的治疗 常见潜在原因有实体肿瘤继发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骨髓转移,白血病、淋巴瘤等。此外,肿瘤继发感染、DIC也是常见现象。 若原因明确为肿瘤病情进展浸润所致,合理抗肿瘤治疗或许可抑制血小板生成减少; 若原因尚不明确,可行外周血涂片、凝血功能检查、D-D等,必要时行骨髓穿刺检查。凝血酶原时间、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和凝血酶时间延长可见于DIC和有肝脏疾病的患者。而在ITP和TTP的患者中这些检查是正常的。在血小板计数减低的患者中,出血时间往往是异常的。FIB减少和D-D升高提示DIC。 (4)输注血小板 放化疗后骨髓抑制或者骨髓增殖性疾病可以应用。通常在血小板计数小于20X109/L,或者下降幅度很快其值小于50X109/L且有出血倾向时输血小板。对于那些需要多次输注的患者,给予单采血小板以减少供体暴露,降低抗体产生的风险。 (5)重组人白介素-11 主要针对化疗相关性血小板减少,在非骨髓恶性肿瘤的患者化疗继发骨髓抑制后使用,可降低患者对输注血小板的需求。疗程根据血象变化可以持续使用14~21天。化疗引起的严重血小板减少则需输注血小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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