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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哺乳,错了吗?

 wps0321 2015-12-02

公共场所哺乳,错了吗?

近日在北京地铁上,一位母亲在哺乳时被拍下。某公益组织发博指责,“公共场所注意举止,不要裸露性器官……”由此发轫,公共场所哺乳问题,以及由此衍生的文明话题,再一次引发了热论。

女子哺乳照被公开引发争议

批评者认为,女性乳房是性器官,在地铁等公共场所裸露性器官,就是不文明的表现,哪怕是为了哺乳婴儿,也要注意行为举止。支持者则试图论证女性乳房是婴儿的“粮仓”,不是性器官,再加上缺乏母婴哺乳室,这也是迫不得已的行为。

  • 正方:公共场合喂奶确实不雅

    年轻妈妈给孩子喂奶,其他人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但是,在公共场合裸露乳房确实有些不妥,有伤风化。年轻妈妈给孩子喂奶,要考虑到社会观感。公共场合那么多人,不管什么理由,女性不应该轻易裸露乳房,否则会给人不自重的感觉。如果是在避免不了在公共场合给孩子喂奶,最好找个隐蔽的地方,或者找个东西挡一下。当然,如果公共场合有哺乳间就再好不过。

    正方:公共场合喂奶确实不雅
  • 公众场合公开哺乳这的确是女性美、母性美的最好体现,但还是应该有所避讳,首先,社会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美好,难免会有一些变态思想和行为的存在,尽量选择一些稍微隐秘的地方,这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其次,在我们国家现行的性教育的影响下,大多数女性在面对这一问题时还是会害羞,选择在隐秘的地方哺乳,也是大多数女性希望的。

  • 反方:不应戴有色眼镜看哺乳

    有人把“地铁哺乳”称为“公共场所裸露性器官”,这真的是过了。没有做过母亲的人,永远不知道母亲的心情,特别是刚刚为人母亲,那种心有牵挂,为了孩子不计一切的心理,有着一种原始的伟大。即便你不接受“地铁哺乳”,也不应该忽视蕴藏的母爱,更不能用一种庸俗甚至低俗的眼光,去审视和评价母亲的行为。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母爱10平方活动”咨询顾问房珉晖称,母乳喂养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按需喂养,婴儿想吃奶,不会考虑时间和场合。宝宝在需要哺乳的时候吃不到,就会烦躁和不适。第一时间保证宝宝吃上母乳,是每一位哺乳妈妈的权利。婴幼儿也有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全社会需要为母乳喂养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便利。

尴尬地铁哺乳折射服务缺失

如果说喂奶是检验娘的标准,那么,有条件让娘体面喂奶,则是检验文明的标准。地铁、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能多提供一些便利,让哺乳妈妈不再因无处喂奶而狼狈不堪时,再跟她们提文明,那时也不迟。

  • 公共场所哺乳本不该成为问题

    假如在地铁站、商场、办公室都设置了哺乳室,公共场所哺乳根本就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在这方面,中国的城市规划欠账不少。目前,中国在公共场所建立母乳喂养室的法规仍是空白,即便有提及也是采取“鼓励建立哺乳室”等较宽松的字眼,结果就是连北上广一线城市的大商场、写字楼里,哺乳室也难见踪影。

    公共场所哺乳本不该成为问题
  • 其实,在中国,一些城市公交车也有设立哺乳专座的情况。据悉,天津市公交二公司872路在2014年年底,在车厢内增设了装有简易拉帘的哺乳专用座位,并打印明显标志进行提示。2011年,杭州曾在公交车上设立“哺乳专座”,同样是通过拉帘的方式隔离乘客和哺乳母亲。不过,这些专座仅维持了没多久,就被全部取消了。

  • 该如何解决公共场所哺乳问题?

    首先,肯定是加快哺乳室的建设,应要求新建公共场所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哺乳室,原有公共场所具备改造条件的要改造一定比例的哺乳室,尽最大努力保证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有公共哺乳室。其次,还是要用“大数据”管理好哺乳室,将所有哺乳室的坐标汇入“大数据”,确保一个电话,一条短信或者是一个软件都能准确找到哺乳室的位置。

  • 毋庸讳言的是,目前中国公共场所普遍缺少哺乳室,而问题在短时间内也很难得到解决。在现有条件下解决哺乳引发的争议,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互相体谅、多考虑别人的感受。母亲在公共场所给孩子哺乳时,应尽量选择人少的安静之处,并采取必要的遮挡措施。而其他人则应当尊重母亲的哺乳权,尽可能提供方便和帮助。

国外如何看待公共场所哺乳?

尽管在欧美国家曾发生过一些歧视公众喂养的事件,但如今欧美社会其实是提倡母乳喂养的,很多欧美孩子吃奶吃到三四岁,是常有的事。有的老大已经可以站着喝奶,小的还抱在手里喝奶,妈妈就左右开弓,两不耽误。

  • 国外妈妈曾为争取哺乳权利斗争

    在美国,直到上世纪70年代,不少妇女还因为公共场合哺乳而被逮捕,被驱逐出公园、博物馆、购物中心以及百货公司。在1993年和1994年,佛罗里达州和纽约州政府才允许女人公开哺乳。纽约州在1994年5月16日通过公开哺乳权利,该法说:“女人拥有公开哺乳的权利,即便与其他法律抵触,一个母亲依然有权在任何地方喂哺婴儿,不论它是私人场所还是公共场所,也不论她喂乳时是否者遮掩乳头”。

    国外妈妈曾为争取哺乳权利斗争
  • 此外在几年前的加拿大,36岁的母亲莎朗史密斯在当地一家大型购物中心的童装店“Orchestra”用毯子遮住5个月的婴儿开始哺乳,几分钟后,该店店员走过来毫不客气地将她驱逐。这件事在美加引起了巨大反响,很快一场抗议活动就被组织起来:60多位母亲聚集在这家购物中心,抗议店员的无理行动,最终童装店道歉。

  • 国外公共场所母婴室已相当普及

    其实在很多国家,包括那些被我们贴上文明标签的国家,不仅并不反对,反而支持母亲当众哺乳。比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支持公共场所哺乳。这里隐藏的价值取向,一是体现了对于母亲和婴儿的关爱,二是体现了对于母乳喂养的支持,三是体现了人性人文最可贵的文明观。

  • 据悉,英国议会在2009年修改了相关法律,通过一项新法案,允许母亲在餐馆、公共交通设施等公共场合母乳喂养6个月以下的婴儿,以立法方式解除了禁止在公共场合哺乳婴儿的规定。美国近40个州明确立法,认为母亲在公众场合哺乳是合法行为,不受歧视。而加拿大大部分商家都会预备一个房间作为母婴室,几乎所有的女性公共洗手间里都配备了专门给婴儿换尿布的凹槽大平台。

对于母亲来说,那一刻孩子就是一切,心里没有其他。而且,绝大多数母亲也不愿意当众哺乳,可在很多时候并不具备私密哺乳的条件。作为旁观者,即便不赞成“地铁哺乳”,也应该恪守一定的边界。即使不太接受,认为不妥,也完全可以善意地提醒,或者借助公共媒体进行善意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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