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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河南10例相关信息

 火天大有_元_享 2015-12-02
  • 最高法院:通报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裁判及分析) [ 鱼登坝 收藏 ]

    本案中,原告出生后,原告母亲即与被告分开居住,原告母亲带原告单独生活,被告未支付过原告的抚养费,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被告付某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每月人民币4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原告付某桐自2013年10月份至判决生效之日的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并非基于父母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可以且只能约定抚养费的数额,且该法定义务不能因父母双方的协议而免除。

  • 最高法院通报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11 [ lgzlawyer 收藏 ]

    最后,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刘某与被告冯某离婚,原告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被告冯某共同存款折款10000元,被告冯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原告刘某的陪嫁财产返回给原告刘某。原告法定代理人刘某与被告博某在分居期间就子女抚养费问题已经达成协议,抚养费数额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被告理应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故对于原告要求支付拖欠的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16 [ xhlawyer 收藏 ]

    最后,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刘某与被告冯某离婚,原告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被告冯某共同存款折款10000元,被告冯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原告刘某的陪嫁财产返回给原告刘某。原告法定代理人刘某与被告博某在分居期间就子女抚养费问题已经达成协议,抚养费数额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被告理应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故对于原告要求支付拖欠的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 人民法院报: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选登 [ 神州国土 收藏 ]

    人民法院报: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选登。被告徐乙、徐丙随其母朱某与原告陈某长期共同生活,接受原告的抚养教育,与原告之间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对原告陈某负有赡养义务。本案原告的赡养费标准应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均生活消费支出为基准,考虑被告徐乙、徐丙与原告陈某的共同生活时间、感情因素及二被告目前的经济状况,法院酌定被告徐乙、徐丙负担的赡养费数额以每人每年1500元为宜。

  • 司法传真131:北京法院10个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 雄晖律师 收藏 ]

    04 .麻某某诉麻晓某抚养费纠纷案。原告法定代理人刘某与被告博某在分居期间就子女抚养费问题已经达成协议,抚养费数额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被告理应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故对于原告要求支付拖欠的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并非基于父母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可以且只能约定抚养费的数额,且该法定义务不能因父母双方的协议而免除。

  • 【鲁法资讯】山东高院发布婚姻家庭纠纷十个典型案例 [ 禁区里的国王 收藏 ]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原告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予被告彩礼,但原告与被告之后未能登记结婚。最后,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刘某与被告冯某离婚,原告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被告冯某共同存款折款10000元,被告冯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原告刘某的陪嫁财产返回给原告刘某。被告徐乙、徐丙随其母朱某与原告陈某长期共同生活,接受原告的抚养教育,与原告之间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对原告陈某负有赡养义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 ma ke 收藏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提起抚养费诉讼。"根据以上规定,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被告因与原告代理人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而不愿履行抚养女儿的法定义务,已经侵犯了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的合法权利,在原告法定代理人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原告的抚养费时,而被告有能力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却拒不支付,已侵犯到了原告的生存权,而生存权是最大的权利,是应当首先得到保护的。

  • 韩寒诉方舟子案精准预测 [ wadefox 收藏 ]

    回复 韩寒诉方舟子案精准预测。首先声明,作者不支持原被告任何一方,仅从纯法律角度预测此案发展。2、其名誉受到被告侵害。证据提交后,在法庭上将要面对被告的质证及相关的司法鉴定.原告的真实意愿不一定在诉讼本身。二、任何一个法院,上海或者北京的法院,都不愿成为全国舆论的风暴中心,何况不立案的条件非常充足。

  • 不当得利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与法官司的释明权 [ 胡杨369 收藏 ]

    2006年,某甲以其与某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乙清偿前述款项。2006年11月14日,某甲向该法院申请撤诉并获准许。2007年1月29日,某甲又更换案由为不当得利,以某乙为被告,就前述事实再行起诉至法院,称该12万美元实系借款,2006年元旦过后。双方虽然没有借款协议,但某甲的汇款已经进入某乙账户,某乙取得某甲的财产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并支付孳息。

  • 超过60周岁的赔偿权利人是否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给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 红哥520 收藏 ]

    超过60周岁的赔偿权利人是否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给付被扶养人生活费超过60周岁的赔偿权利人是否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给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发布日期:2009-07-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情]原告作为李某某的扶养义务人之一,应尽扶养义务。其次,由原告的子女代替原告来赡养原告的母亲,也与法无据。不能认为原告的子女对原告有赡养义务,原告又对其母亲有赡养义务,就推定原告的子女对原告的母亲有赡养义务。

  • 潍坊晚报 [ ZD书馆 收藏 ]

    反诉是相对于本诉(或称原诉)而言的一种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即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原诉的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案外均无权提起反诉。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

  • 山东高法发布1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赶紧收藏! [ 林中飞WZL 收藏 ]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原告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予被告彩礼,但原告与被告之后未能登记结婚。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于2015年3月20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从2015年1月1日起每年给付原告生活费7200元,至原告独立生活为止。本案中,原告虽是农村户口,但原告从出生起就生活在县城,并在县城居住上学,而且被告也在县城购买住房,考虑到这些情况,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按照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支付原告抚养费。

  • 最高法:夫妻离婚“彩礼”一般不退 [ 云中公子 收藏 ]

    最高法:夫妻离婚“彩礼”一般不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说,本案被告刘某作为原告七个赡养义务人之一,无论从道义上、伦理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对母亲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判决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退还张某彩礼款40000元,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解除婚约应该返还彩礼,那么离婚后婚前彩礼是否应该退还?聊城市茌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刘某与冯某婚姻财产纠纷案时,就涉及到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

  • 对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的评析 [ 孙新琦律师 收藏 ]

    同年3月19日原、被告再次达成协议并经西安市阎良区公证处公证,婚生子邓×鸣由原告自行抚养,婚生女邓××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2009年7月20日,邓××诉至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院要求原告邓永兴给付抚养费,经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邓永兴于2009年8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邓××自2008年4月至2009年7月期间的抚养费4500元(每月300元);

  • 包办婚姻 伤害两代人 [ tuzididie 收藏 ]

    原告黄某十四岁时在父母的包办代替下与被告陈某定亲,原告十八岁时极力反对,但因为被告家计算彩礼时要价太高,原告家无力退还,在父母的压力之下只能被迫与陈某结婚,1999年生育长男,2002年生育次男。法院认为,原告黄某与被告陈某由父母包办结婚,感情基础差,婚后,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加大,从2001年开始,原告外出打工,期间只有春节回家看望小孩几天,平时与被告互不联系,也不来往,双方分居三年之久。

  • 出售假冒保健食品药店被判十倍赔偿-人民法院报 [ gzdoujj 收藏 ]

    出售假冒保健食品药店被判十倍赔偿-人民法院报 出售假冒保健食品药店被判十倍赔偿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判决支持消费者提出的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药监局在对药店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药店不能当场提供该两种保健食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单位资质、销售凭证。经药监局查实,该两种保健食品均为假冒保健食品,亦非所标示的生产厂家所生产,故责令药店停止经营该两种保健食品。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起算时间如何确认 [ 晨风ff 收藏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起算时间如何确认【基本案情】:第一种意见认为 ,抚养费应从2002年开始计算,理由:王某自2002年离家出走便未尽到对女儿的抚养义务, 应从其未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抚养费。原告游某主张从2002年开始女儿抚养费显然已超过诉讼时效,抚养费应从其主张权利的前两年(2013年)开始计算。第三意见认为,抚养费应从原告主张权利时(原告起诉时间)开始计算。故抚养费应从原告主张权利时(原告起诉时间)开始计算。

  • 还款后未打收条 [ 孙新琦律师 收藏 ]

    在本案庭审中,原告焦某诉称,原告于2010年4月19日借给被告王某20万元,并写有欠条,约定于2010年5月15日前还清,但王某迟迟不归还欠款,故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被告王某辩称,被告在2010年4月19日确实向原告借了20万元,但是已于2010年6月25日在北京某停车场归还焦某现金18万元。由于原告坚决不同意调解,故法院依法进行宣判,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焦某借款20万元。

  • 未成年子女多次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能否获得支持 [ 独也慎之 收藏 ]

    未成年子女多次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能否获得支持作者: 刘飞 发布时间: 2011-03-17 09:37:42.另一种意见认为,离异后的子女要求父或母增加抚养费的,如果法院审理查明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情形的,只要父或母有给付能力就应予支持。本案中,被告周某支付给原告的抚养费是基于当时的生活水平,原告现已是某重点高级中学的学生,其生活、教育的费用必然会增加,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能满足原告的实际需求。

  • 关于孩子,最高法典型案例说了啥?|家法 [ lgzlawyer 收藏 ]

    法院认为余某父亲原来给付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此支持原告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请求。但是,因为抚养费的给付并非基于合同,因此,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于法无据,不支持原告要求赔偿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并非基于父母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只能约定抚养费的数额。我们曾经办理过一起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纠纷,代理原告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及违约金。

  • 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可索精神赔偿!久病床前无孝子?法律说了不行! [ lzr1002 收藏 ]

    可索精神赔偿!最高人民法院19日通报30起家事纠纷典型案例,主要围绕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和抚养纠纷三个方面。被告张某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行为,并生育一女,导致离婚,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支持原告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即判令被告张某给付原告周某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15000元。最后,法院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款。被告关于原告给予其彩礼的行为为赠与行为的抗辩,法院不应支持。

  • 原告曾子健与被告曾小毛变更抚养关系、监护权纠纷一案 [ 余文唐 收藏 ]

    原告曾子健与被告曾小毛变更抚养关系、监护权纠纷一案。但原告的母亲孙国爱与被告离婚后,原告一直随母亲孙国爱生活,被告未对原告承担抚养费,对原告不管不问,被告曾小毛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而且原告一直随母亲孙国爱生活,为了有利于原告的身心健康,保证原告的生活、学习环境的相对稳定。

  • 女子手机拍城管执法被打 城管道歉并赔4500多元 [ yezhu8888 收藏 ]

    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韶关市始兴县的林女士在用手机拍摄城管人员执法过程时,与城管人员发生冲突后,将该县城管大队的上级单位始兴县住建局告上法庭。据法院查明,2010年8月2日上午11时45分左右,林女士经过始兴县太平镇文化路时,用手机拍摄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照片,与前来要求查看并删除相片的城管人员陈某等人发生争执并被陈某打伤。

  • 女儿多年不回家尽赡养义务 老父探望权诉求获法院支持 [ 东北虎62360 收藏 ]

    女儿多年不回家尽赡养义务 老父探望权诉求获法院支持。本报讯 与老父不和,小女儿多年不回家尽赡养义务,老父一纸诉状将小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经济赡养和探望。重阳节来临之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赡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孙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两个月探望原告孙老伯一次,每逢春节、中秋节、重阳节、孙老伯生日各探望孙老伯一次;当然,被告赡养义务的履行并不免除原告其他子女的赡养责任。

  • 原告韩X诉被告刘X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 [ 孙新琦律师 收藏 ]

    原告韩X诉被告刘X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被告对于原告所提供的第12-13份证据内容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原告对被告提出反证的第1份证据内容的真实性亦持有异议,此外,原告对于被告所提供的第6-8份证据提出的质疑,结合本院依职权调取的闫秋颖证言内容,对于内容可以得到相互印证的证据,即原告所提供的第12-13份证据内容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对与之相左的被告所提供的第6份证据不予采信。因而,从这个角度上看,原告相对被告具有优势。

  • 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的解释 [ 俊马奔腾不停息 收藏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 储户27万存款遭窃 起诉银行胜诉获赔 [ gzdoujj 收藏 ]

    储户27万存款遭窃 起诉银行胜诉获赔。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银行存款遭窃案一审判决,认为被告某银行淮南分行没有尽到安全维护和监管义务,被判处赔偿原告储户27万多元存款以及利息。公安机关侦查查明,陈某汇款当日,犯罪分子夏某在被告银行的ATM机上安装读卡器和微型摄像头,盗取了陈某的银行卡信息,伪造了被告的银行卡,先后通过ATM机等方式盗取原告存款27.9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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