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结婚证对他们个人来说,是两人爱情最好的见证物品,也很有意义。 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红色和绿色的搭配很鲜艳。 从1938年日本统治下察哈尔省,上面画有青龙图案,有日本民族味道。 民国时期男方的结婚证书,上面写着“团结生产”四字。 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上方还画有中式“丘比特”图案。 民国时期南京地区的结婚证书,上面还有市长的签名。 民国34年的结婚书,上面画有青天白日旗,正文还要书写证婚人和介绍人。 解放后的结婚证,纸张质量明显好转,关键字还是采用手写的方式。 1954年时的结婚证,上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红旗。 1962年,最后一个皇帝溥仪的最后一张结婚证书。 1968年的结婚证书,上面书写男女平等,时代在进步,哈哈。 1971年结婚也要“又红又专”,随处可见毛主席语录。 1986年的结婚证,此时结婚证书也更加倾向于契约性质。 2004年以后的结婚证与离婚证,至今也一直沿用这个版本。 (2015年08月28日 来源:E都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