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是2014年底,与阿里的一位副总裁聊天,他问我怎么看待微商,我毫不犹豫回答,那就是传销的复活,刷屏,到处发广告,让人烦死。 那时,我正在做海星会--一个以微群为核心的自组织,作为一个社会学博士,我对自组织情有独钟。大家想想,商家之所以可以强势,不就是因为消费者是一盘散沙么?如果消费者能够自组织起来,那商业将会出现什么变化? 现在我们又如何看待微商呢?有一点没有变,那就是目前微商主流的顶层结构仍然是传销,但微商作为移动互联网下的个人商业形态,随着若干“正规军”的进入,这种状况正在改变。 真正的转变,来自于对微商底层交易结构的认识。大家都知道,阿里支付宝模式的发明,是中国电商里程碑式的事件,这个发明解决了一个大问题,那就是交易双方的信任问题。 支付宝模式的特点是:在购买行为发生之后,消费者支付的钱并不会到商家手中,而是在支付宝账上,只有消费者确认收货之后,钱才会转到商家。应当说,这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支付设计,这一设计很好地解决了购买者的安全性,比如碰到商家的欺骗行为时,消费者可以有效地制止。 但微商打破了这一交易方式,直接通过微信转帐。要知道,微信是个匿名体系,任何一个微信号的背后,完全可能是个骗子。如果碰到了骗子,或者产品不满意,那么,支付出去的钱是完全可能要不回来。 在中国的今天,我们的诚信现状是,可能某个老太太跌到在路上,经过的路人都不一定敢去扶,因为怕被“碰瓷”。可在微商这里,却完全不用“支付宝模式”,不用担心对方骗钱,也不太担心产品名不符实,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信任机制? 这促使我深入研究微商,而这一研究让我对社交电商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可以欣慰地的讲,如果说移动电商破局的关键点在于社交与交易的打通,那么,最底层的微商其实已经破了这个局,只是我们很少人去研究与总结他们的突破。 这一讲,就是我的研究与总结,可以说,这是目前为止最前沿,或者说,最接地气的社交电商理论突破。 一,新微商:“部落+合伙人+天使分销”三位一体新模式在正式讨论之前,让我们再重复两个结论:第一个结论是重新审视微商的定义。我的定义是,微商以个人为渠道的交易模式,这个定义有两个特点,一,是以人为渠道,而不是店铺为渠道(区别于传统渠道),也不是以网络平台为渠道(区别于淘宝京东等网店),二是以社交平台为载体。 第二个结论是微商的价值。当微商代表着个人力量,并以社交平台为载体的时候,微商的最大价值就是创造“互动价值”,即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认同价值,这种价值代表着人性本身的力量,代表着所谓的C端力量的崛起。 大家可以看到,从从这两个结论来看目前的微商,其顶层结构基本是传销,所以,目前所谓成功的微商大佬多就是赚了点钱,没什么模式层面的价值,或者说,他们没什么未来。真正有价值的是那些底层的微商,他们的价值在于创造了互动价值:服务与认同。 那么,微商未来在哪里?回答是创造从用户到产品的C2B的生态。当微商把追求C2B生态做为自渠道的核心能力,即“先聚合用户,后聚合产品”,“先众创内容后分销产品”,此时的微商就进入到了自组织体系,这个体系,我们叫部落微电商,或者叫新微商。 现在的问题是:新微商的商业模式如何进行,或者更直接地说,一个创业者如何按新微商的模式赚钱? 任何生意要想赚钱,最简单的出发点是替代:京东替代了苏宁做电器零售,淘宝替代了沃尔玛做超市零售,打掉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效益,赚钱就是件简单的事。 那么,部落微电商或者新微商替代了什么? 当我深入到微商一线以及“部落圈”微电商的创业实践,便渐渐认识到,如果说,淘宝天猫动摇的是传统的渠道体系,那么,以社交电商为核心的移动电商动摇的,则是企业的内部组织体系。 这一点,可以从部落微电商对传统电商的替代体系中看到。部落微电商有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部落本身替代企业的营销部与广告部,这就是所谓的营销内容众创体系。第二部分是替代传统的批发商,这是合伙人体系,第三部分是分销天使,替代的是零售商。 部落的价值我们从微信群的活跃中便可证明,可以说,微信群是微信最有商业价值的部分,本质上讲,微信群就是内容的众创体系,这一体系从一开始就在替代着组织化的“智慧”体系,或者说,群本身就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社会学叫“次属群体”(区别于面对面互动所形成的、具有亲密人际关系和浓厚的感情色彩的“首属群体”)。 现在我们分别看这三大部分。 新微商最大突破是用“能人”来替代批发体系。所有价值的创造无非是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制造价值,这是企业干的事,第二个部分是传递价值,这是营销或批发零售干的事,第三是使用价值,这是用户做的事。 部落微电商最大的突破,就是建立了合伙人体系。合伙人体系最大的价值有两个,第一针对合伙人的批发,可以迅速的实现规模效益,并且让一批有能力的合伙人迅速获得收益。第二是区域性O2O体系的建立,基于批发级差(即大规模采购)建立起区域性的O2O市场与区域性的沙龙聚会。没有本地化的合伙人的批发模式,就建立不起来基于C端的O2O,这也是目前的大多数O2O都难以成功的原因。 新微商的基础是天使分销。之所以叫天使分销,是因为我们把这种零售的核心,定义为“社交”,而不完全是“交易”,也就是说我们常说的:“生活大于生意“,在这里,我们要明确两点,第一微商首先是自媒体--基于部落众创内容,然后才是自渠道--传播内容寻找买家,聚合买家。 那么,部落微电商或新微商体系与传销型的微商有什么区别? 在这里,我们明显地看到,部落微商是一个完全没有层级的体系,所谓的微商其实就是消费者本身,即自渠道,就如同自媒体只有一种,那就是用户自己成为媒体。那合伙人是什么?合伙人并不是微商,而是服务于微商的组织者与运营者,合伙人的角色更象是从厂家分离出来,服务于微商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案例:重构“周小通+”的部落微电商体系。一旦我们把模式搞清楚,那么,实践就简单了。 新微商体系的核心是合伙人,没有合伙人,就没有部落,也没有天使,或者说,部落是合伙人建的,天使是合伙人招的。整个部落微电商的体系,都是围绕合伙人体系建立的,只不过,合伙人的创立,是以对接需求为主的“供给侧改革”,这也是我们认为“部落圈”是中国第一个大众创业平台的原因。 所以,任何一家企业要想做新微商,或者说建立部落微电商来销售,第一件事,就是招募合伙人。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招?回答是两点:一是价值观认同,二是有能力经营批发。 招合伙人的第一条,首先是“四同:同频,同趣,同感,同行”,这涉及到了所谓的价值观体系与使命体系,所以,企业招合伙人并不是简单的招商,而是一个价值观双向选择过程,或者说,企业首先要有自己的价值导向,然后才有选择的标准。 招合伙人的第二条,是有经营能力与经济实力。经营部落与经营分销,都是需要有能力的人。在任何时候,人们的能力分布都是不对等的,而所谓的企业家精神,一定也有先后。招合伙人,就是要把那些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找出来,让他们承担风险,同时也给他们以巨大的回报。 有能力的人应当有更大的回报,同时,有能力的人也应当承担更大的风险,这是基本的商业原则,互联网并没有改变这一原则,互联网正在重现这一基本原则的魅力,因为在互联网世界,能力的显然更简单更明确。 将合伙人定位于“批发商与部落经营商”,将合伙人上升为“渠道”的经营者,这是新微商与传统电商巨大的不同,或者说,也是我最近摸索最大的突破。这一突破点在于,大众创业的核心,在于我们迅速寻找到有“企业家精神的合伙人”,通过批发体系把产品价值传递出去,这就有了部落与天使分销。 现在的问题来了,那部落如何建立? 回答是共享。部落的核心是人,而人从那儿来?最好的方法就是“聚合”,寻找到有着共同品类与价值观的不同商家的合伙人,大家一起共享用户,共同服务用户,共同经营用户。 这里的核心是共享。举例来说,有不同品类,不同商家的A合伙人,B合伙人等等几十甚至上百个商家的合伙人,大家沟通相互选择聚合形成“联合部落”,联合部落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共享彼此的用户。 比如每家合伙人都在招募100个用户,然后大家把这些用户放到一些,就有上千个用户在同一个部落,就这么简单,通过共享,电商最难的问题,用户问题或者说“流量”问题就解决了。 部落的经营是非常耗费人力与时间的,共享经营,就可以节省成本,一个合伙人就可以同时经营很多个部落,这是传统电商或微商做不到的。 更重要的是,用户在这里不是单纯的用户,每一个用户都可以成为天使分销商,把用户与天使分销商打通,这就是所谓的自渠道,用户就是渠道,经营用户就是经营渠道。 现在,我们可以总结一下,社交与交易之打通关键点在哪? 第一在合伙人,合伙人既是部落的经营者,也是产品的批发商或团购的组织者――批发或团购的价值,很大程度在于降低物流成本,从而有利益空间去经营区域市场。 第二在用户成为自渠道。新微商为用户提供的最大价值是互动价值,即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这与产品时代所提供的功能价值,服务时代所提供的品牌价值,形成了区隔。或者说,微商提供的价值是:互动第一,品牌第二,功能第三。 第三是部落众创内容,类似于维基百科的“众包”体系,一个产品进入到众包或众创体系,真正的大众创业就形成了。 我们必须强调一点,那就是新微商时代,其特点是小众化与个性化,是多元化与生活化,这与传统的工业化下的标准化,模式化与规模化,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中国经济的最大问题,就是消费如何升级?一方面是产能过剩,另一方面是全球46%的奢侈品被国内买走,全球主要景点都是中国人在旅游与购买,甚至连日本大米都要往回带,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未来中国最大的机会就是消费升级,而基于用户聚合的部落微电商,开创的正是小众化,个性化的新消费业态。 一句话,部落微电商,正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力军,有机会参与到这样一场伟大的变革中,这是我们每个人的幸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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