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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醒】高校对于报考自主招生院校还有数目限制,你造吗?

 培根阅读 2015-12-07

2015年自主招生发生了重大改革,除了少部分高校以外,绝大多数高校自主招生都必须在阳光高考上统一报名,此次,第一次出现了高校对考生报考的学校数量进行了限制。

所谓限报院校数量,指一个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在填报某一高校志愿时,该校对他同时填报其他高校的一个数量限制。

特殊说明:

1、数量为10的,就是学校不限制,承认系统默认值;

2、标注为“不明”的,是该校咨询栏中没有内容,或者有内容却没有提及限报数问题。如果考生的目标院校是限报数量“不明”的院校,最好事先致电院校准备问清楚。

限报1所的院校是南京理工大学,最是无聊和缺德。限报2所得有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也比较缺德。限报3所的院校较多,据说最先系统只默认3所,后来才变成默认10所。

有了这样一个限制,建议考生在报名之前,一定要查阅“自主招生咨询周”栏目中,你的目标院校的限报数。否则超过了限报数量,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考生应对,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选择相同限报数量的院校。你的目标高校之一是限报3所的,那么其他2所也选择限报3所的。例如,我的目标院校首选北师大,北师大限报3所,另外2所可以很多选择,只要是限报3所的都行,如四川大学和兰州大学,或华南理工和南京航空等。再如,我的目标院校首选中科大,那么其他院校最好就在限报10所的院校中选择。无疑,这个限制给考生的报名带来一定的难度。

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情况,限制报名院校数量,不是国务院和教育部的规定,试点院校自主招生简章也没有提及这个问题,不知道是谁给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这个权利,轻易剥夺考生的选择权,考生和家长只有被迫接受。

作者:张裕果


2015年自主招生早已经结束,2016年自主招生即将开始,家长和考生在报考高校的时候,一定要先确定高校的限报数目,最后再进行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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