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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保持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如何保持规划严肃性?

 gyd117 2015-12-08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的重要性越来越显得突出。但与此同时,城市规划也面临着许多新矛盾、新问题,较为突出的就是存在因人而宜、因时而宜、因地而宜等现象,缺乏严肃性。

造成城市规划缺乏严肃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众参与意识不强。从人本化角度看,城市规划如果没有市民参与,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肯定不是一个真正科学的规划。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编制规划和实施管理过程中,往往未能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原则,没有对城市规划进行足够宣传,有的甚至排斥公众参与,导致公众对城市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形成了既不知也不想知,既无法参与也不想参与的心理,还有的则产生即使参与也是枉然的思想,参与规划和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二是城市规划不成熟。一方面,规划严重滞后、脱离实际。城市规划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有的是边规划边建设,甚至是边建设边规划。有的规划人员不负责、不认真,没有深入实地踏勘,编制的规划不科学、不完善。另一方面,规划过于超前、不切实际。由于规划过分超前,严重脱离地方实际、发展实际,最终只能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三是保障制度不完善。城市规划是一种政府行为,必须以立法的形式,维护其权威性。美国等发达国家大多数城市都有50年以上的总体规划,目前许多城市还在执行上世纪20年代制定的规划。美国芝加哥市于1909年规划建设的沿湖森林绿地至今约100年仍保护完好,整个布局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能够做到这一点,关键是他们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而我们的城市规划,普遍缺乏完善的法规体系加以规范和约束。

四是执法监管不到位。编制一个好的规划固然重要,但规划的实施管理不到位,好的规划也会被束之高阁,得不到有效执行。在实践中,规划的公共利益往往受到部门、个人私利的影响而蒙受损失,同时缺乏高素质执法管理队伍,加之巡视不力、管理不严,很容易导致规划与批建脱节、批建与落实脱节,致使一些违法违规拆建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制止,许多建设项目往往没有取得“一书两证”就开工建设,以至交付使用。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增强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已经刻不容缓。

要强化城市规划过程的民主性,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城市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广大群众作为城市构成的关键要素,理应成为规划编制的重要参与者。要加大城市规划的宣传力度,向广大市民展示规划成果,宣传城市规划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规划意识。要广泛听取和征集社会各界对城市规划的意见,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和市民三结合的规划决策机制,努力营造社会各界重视规划、支持规划、参与规划、落实规划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推行规划听证制度,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广泛吸纳群众意见,使规划符合人民大众的利益。要严格执行规划公示制度,全面实行“阳光规划”,通过城市规划展览,在媒体上展示城市规划等方式,让广大市民对规划“评头论足”、献计献策。

要强化城市规划体系的科学性,制定一个稳定的发展规划。规划的科学性是规划严肃性、稳定性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规划不行,有规划不科学更不行。必须坚持精心精细精品的理念,制订科学的、稳定的城市规划。一要体现人本性。城市规划在考虑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把城市的整体利益和居民的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突出服务群众功能。二要体现前瞻性。城市规划既要立足当前,给当代发展指明方向;又要预见未来、符合长远,给未来发展留足空间。三要体现可行性。编制城市规划工作要结合地方实际,体现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经济的可行性、财政的可承受性、社会的可接受性、环境的可持续性和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四要体现特色性。在确定城市规划过程中,要立足自身实际,突出抓好老城区、城区干道、交叉点、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规划设计和项目分布,使城市的文化底蕴、风土民情、特色风貌得到充分张扬。

要强化城市规划实施的法定性,构建一个完整的保障制度。城市规划一经制订,就要具有法律效力。美国等发达国家因有严格的城市规划程序和严密的法律规定保障了规划的实施,促进了城市的发展。我们应充分吸收、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着力构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规框架。要在《规划法》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实际将城市各项建设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可操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要在人大的支持下,制定明确具体的规划审批程序,不断健全和完善“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管理体制,防止领导在规划问题上随意拍板甚至乱拍板,减少规划执行中的偏差。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编制和修编程序,制定群众讨论、专家论证、人代会批准等制度,确保规划修订不受个人感情和外部因素干扰。

    要强化城市规划执法的有效性,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规划实施监管是城市规划的延续,是城市规划能否得到实施和维护的关键,科学制定规划与严格执行规划不可偏废。要建立具有相当权威的规划监管队伍,专门负责城市规划前期论证、审查和后期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工作。要把提升规划人员执法水平放在重要位置,经常组织规划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培训。要大力推行规划工作“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及时发现、纠正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地将违章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违法必究、违规必纠”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规划失误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规划110报警制度,对违反规划的现象,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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