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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注意了!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来了!告诉你该做啥!

 初心阅读室 2015-12-09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16年1月1日启动,涉及广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小编为你提炼出了三大条干货。



什么企业要参加年报公示


  • 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应当报送2015年度年报。

  • 2015年度应年报企业基数为:本地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存续企业数,减去年报期间(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注销、吊销、迁出的企业数,加上该期间外埠迁入的企业数。


企业要注意的事项


  • 2012年度及之前未年检也未吊销、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两类企业将被重点排查。

  • 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积极依法注销。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情形的,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 在联络员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做好相关变更备案登记。


工商部门要做什么



  • 认真核实企业年报基数,确保其与本地区同期存续企业数相一致。

  • 稳妥推进未年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对2013和2014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同时,对未年报原因进行分析研究。

  • 加强对企业工商联络员的管理。

  • 积极开展企业年报数据分析利用工作。

  •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企业年报公示的舆论氛围。

  • 对年报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全覆盖,对企业培训要全覆盖,对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培训要全覆盖。

  • 做好年报数据归集工作,按照总局规定的格式将2015年度企业年报数据按时汇总至总局年报数据库。

  • 增加提示和校验功能。梳理企业在线填报易错数据项,在系统中增加提示和校验功能,及时提醒企业避免出现填报错误。

  • 完善统计查询功能,便于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掌握年报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开展。

  • 加强年报工作组织协调,强化年报工作督导,加强年报工作管理。


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情况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10月1日以来,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后在全国实施。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全部结束。全国应当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392.37万户,累计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219.03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7.55%;全国应当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741.62万户,累计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482.49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5.12%。

  从总体情况看,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后,新旧制度过渡衔接平稳,年报公示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大多数企业存续状况良好,两个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都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2012年全国企业83.86%的年检率。年报公示制度的实施为商事制度改革后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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