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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易察觉的窒息气体——氮气

 百战归来 2015-12-10
1、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15年5月13日9时许,浦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两名工人窒息,被送到第七人民医院救治,初步判断系吸入氮气后窒息。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获悉,今天上午9点31分,两名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氮气窒息病人由120送至医院,来院时,29岁的男性伤员高某经全力抢救后无效死亡,另一名48岁男性笪某某经抢救后心跳恢复,目前转入ICU,并请到金山医院专家会诊。目前,对笪某某仍在积极抢救中,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从安监部门了解到,工人是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初步判断系吸入氮气后窒息,导致两人倒入了反应器内,后经送医救治,其中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一人仍在救治中,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告诉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今日上午,上海浦东高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高桥石化化工二部2号苯酚装置进行设备检修作业时,发生氮气致人窒息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案例二

2013年11月20日零时10分左右,由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宁波工业供水北仑青峙支线管道项目,施工人员在顶管作业过程中,顶裂林德(宁波)气体有限公司氮气管道,导致氮气泄漏,造成5人窒息死亡,1人受伤。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较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工业供水管道项目顶管施工作业中,顶管机头顶裂氮气管道,导致氮气外泄进入施工管道和工作井,造成现场施工人员窒息死亡。此外,林德公司在施工中违规变更氮气管道埋深,未办理氮气管道竣工验收,长期非法使用,且在工业供水管道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上未告知氮气管道的相关情况;宁波建工非法转包工业供水管道项目,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实际到岗履职,施工中违规变更顶管标高;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正确履行工业供水管道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北仑区政府、戚家山街道及宁波市规划局北仑分局、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监管不力,是导致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人员被依法进行了追责。其中,林德公司、宁波建工、宁波国投等3家单位将由安监、建设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4名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将被立案调查。北仑区政府被责成向市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宁波市规划局北仑分局、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戚家山街道办事处、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等相关7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撤职、记过、警告等政纪处分。


2、氮气的理化性质---

在空气中,氮气的含量为78.14%;氧气20.9%;氢气0.93%;还有少量的二氧化碳、氦气、氖气、氪气、氙气和水蒸汽。氮气为无色、无味、无嗅的惰性气体;化学性质不活泼,在平常状态下表现为很大的惰性,不容易与其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在标准大气压下,氮的沸点为-195.80℃(77.35K)


3、氮气的生产方法---

主要是利用低温状态下氧气和氮气沸点的不同,以精馏方法从空气中分离出纯氧和纯氮,供生产、非生产过程使用,比如仪表用氮气做吹扫气体使用、CBD旋转密封阀用作气封等等。在氮气的制备及使用过程中,生产装置、工艺管道的泄漏、安全装置失灵,检修过程中因未佩带安全防护用具或因防护不当等,都可能发生氮气窒息事故。


4、窒息机理---

氮气与二氧化碳、甲烷、乙炔、氖等都是直接窒息性气体。其特点是自身浓度增大导致空气中含氧量降低而发生窒息。一般当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时,就会发生窒息事故。氮本身对人体无甚危害,如氮浓度略高时,人员会有轻度头痛、恶心、呕吐、幻觉及兴奋症状。此种情况,如发现早、及时改善通风条件,患者会很快自行恢复。若氮气含量继续增高,减少了空气中氧含量,使人呼吸困难。若吸入纯氮气时,会因严重缺氧引发窒息甚至导致死亡。


5、窒息危害性---

氮气为无色、无味、无嗅的惰性气体,是不能仅凭感官判断相对封闭空间中氮气是否超标的。当空气中氧浓度降低时,窒息性事故的发生往往没有明显的预兆。据资料记载,氮气窒息事故发生时,受害者只要在相对浓度较高的氮气空间中停留2分钟就很难有逃出或自救能力;当工作空间中氧浓度<10%可立即使人窒息死亡。


6、生产过程中的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岗位操作技能培训,避免因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和管道阀门泄漏而引发事故;

2)对岗位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其了解、掌握氮气的理化性质、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

3)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窒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以提高岗位工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救援水平,并根据工艺变化和人员变动适时进行修订,使预案具有可操作性;

4)在可能发生氮气泄漏的危险场所悬挂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区域;

5)在可能发生氮气泄漏的危险场所,加设强制通风装置,以减少氮气聚集;

6)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7)在可能发生氮气泄漏的危险场所中作业前,先制定完善的作业方案;并报备安全科室审核通过后再作业;

8)在可能发生氮气泄漏的危险场所中作业前,必须将待检修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经强制置换并分析合格(氧含量>18%),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在不可能置换完全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必须使用正压式氧气呼吸器,正确携带CO、O2检测仪,并设专人监护;在可能发生氮气泄漏的危险场所中,严禁佩戴过滤式呼吸器作业;

9)不得将纯氮气排放至通风不畅的空间;氮气的生产、使用现场和操作室等要保持通风换气良好,并定期分析周围大气的含氧量,保证其浓度不低于18%;

10)控制室操作人员要加强对压力、流量等参数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氮气泄漏情况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

来源:滨州安监危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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