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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

 喜喜喜喜笑笑 2015-12-12

景德镇: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直接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群众。多年来,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突出农业综合开发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作用,突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加强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效益,连续五年在省级项目检查验收评比中荣获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先进地市。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全市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14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42万亩,实施土壤改良和良种标范推广面积2万亩,项目区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47.5万公斤,油料27.5万公斤,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户6202户,受益人口24608人,受益农民纯收入增加总额2195.4万元。

一是制定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要问政于民。近年来,我市在具体的开发实践中,逐步建立推行了县级报账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报账,资金全程封闭运行;严格推行专家筛选、评估、论证项目的机制;严格审核、评估开发县上报的编制计划、单项工程表和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扩初设计,把钱用在刀刃上,争取资金能多做工程,做好工程,为农民群众带来最大的实惠和效益;认真做好项目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项目法人制,通过邀请具有资质的项目监理检查监督;对单项工程全部进行结算前的审计工作,即推行先审计后预结算机制,确保了农发工程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上不出纰漏。

二是农发项目立项要问需于民。土地治理项目是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但要把这一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必须从立项开始,真正做到“按照群众的需要和自愿”。因此,我市在土地治理项目立项环节,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近些年来,我市全面推行项目立项竞争机制,重点审核在“一事一议”村民管理基础上,需90%以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愿意投工投劳的项目点作为择优立项的重要条件,使“民办公助”、“我要开发”真正成为农业综合开发申报立项的主流,使农业综合开发真正实现了问需于民。

三是项目规划设计要问计于民。项目规划设计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既是决定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之一,也是决定农民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真正满意的关键。我市项目区乐平市、浮梁县主导产业各不相同,地形地貌差异较大。我市充分使用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限的财政资金,让项目区农民群众公平地分享到这一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通过项目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制约乐平蔬菜、浮梁茶叶项目区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解决一些农民所思,所盼、所忧、所急的问题。

四是实施群众监督要问效于民。农发项目特别是土地治理项目的实施效果,最终要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使农民群众真正满意。为此,我市借鉴世行项目参与式建设的成功模式,在土地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让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给予他们知情权和建议权,使他们真正成为项目建设的主人和主体。同时,我市全面执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通过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工号牌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用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落到实处,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真正成为农业高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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