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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履责担责 维护党章权威

 超越梦想之上 2015-12-13

坚持履责担责 维护党章权威

光明网

□秀屿区委书记陈再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实体化、具体化,目的是唤醒我们内心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遵行和落实成为习惯,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严和实的精神学习好、贯彻好,做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推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章党规党纪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重点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会等综合性会议,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辅导解读、讨论研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采取在重要节点发送提醒短信、印发提醒卡、编印《忏悔录》、组织旁听庭审、召开通报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早提醒、常敲钟。要依托我区廉政主题公园、珠江廉政教育基地以及24个“幸福家园”试点村,开展多渠道、全覆盖、经常性的宣教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促动。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推动“全面”和“从严”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重点要持续推行我区率先实施的勤政廉政提醒预警制度,通过面对面约谈、发放通知单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预警。要持续探索创新我区实施的随机巡察工作机制,通过带访巡察、专项巡察、综合巡察等,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前移关口、抓早抓小。要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特别要健全选人用人、“三重一大”、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制度规矩,要持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败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厉查处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三是强化自警自律带动。要在学习上先行一步、在领会上深刻一层、在践行上严格一些,当好表率、做好榜样。特别是要时时对照《准则》《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重视细节小节、注意小事小处,守住思想上的防线、法纪上的红线和道德上的底线。要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开好每一次民主生活会,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常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管好自己又管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来源: 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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