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气韵的崇拜非起于绘画,而是起于中国书法成为一种艺术。这是一种不易理解的情趣,中国人往往以愉悦的神态,欣赏一块寥寥数笔勾成的顽石,悬之壁际,早以观摩,夕以流览,欣赏之而不厌。 此种奇异的愉悦情绪,直到欧美人懂得了中国书法的艺术原则,才容易了解。是以中国书法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是训练抽象的气韵与轮廓的基本艺术,我们还可以说,它提供中国人民以基本的审美观念,而中国人的学习线条美与轮廓美的基本意识,也是从书法而来。 所以谈论中国艺术而不懂书法及书法艺术的灵感是不可能的。举例来说,中国建筑物的任何一种形式,不论其为牌楼,为庭园台榭,为庙宇,没有一种形式,它的和谐的意味与轮廓不是直接摄取自书法的某种形态的。 因此,中国书法的地位在世界艺术史上确实没有可以与之匹敌的。因为中国书法所使用的工具为毛笔,而毛笔比之钢笔来得潇洒而机敏易感,故书法的艺术水准,足以并肩于绘画。 中国人把“书画”并称,亦即充分认识此点,而以姊妹艺术视之。那么二者之间,其迎合人民所好的程度孰为广溥,则无疑为书法。 书法因而成为一种艺术,使有些人耗费绘画同样的精力,同等的热情,下工夫磨练,它被重视而认为值得传续的程度,丝毫不亚于绘画。书法艺术家的身份,不是轻易所能取得,而大名家所成就的程度,其高深迥非常人所能企及,一如其他学术大师之造诣。 中国大画家像董其昌、赵孟頫辈同时又为大书法家,无足为异。赵孟頫(一二五四——一三二二)为中国最著名书画家之一,他讲他自己的绘画山石,有如写书法中之“飞白”,而其绘画树木,有如书法中之篆体。绘画的笔法,其基本且肇端于书法的“永”字八法。苟能明乎此,则可知书法与绘画之秘笈,系出同源。 据我看来,书法艺术表示出气韵结构的最纯粹的原则,其与绘画之关系,亦如数学工程学天文学之关系。欣赏中国书法,意义存在于忘言之境,它的笔画,它的结构只有在不可言传的意境中体会其真味。在这种纯粹线条美与结构美的魔力的教养领悟中,中国人可有绝对自由贯注全神于形式美而不必顾及其内容。 一幅绘画还得传达一个对象的物体,而精美的书法只传达它自身的结构与线条美。在这片绝对自由的园地上,各式各样的韵律的变化,与各种不同的结构形态都经尝试而有新的发现。 中国的毛笔,具有传达韵律变动形式之特殊效能,而中国的字体,学理上是均衡的方形,但却用最奇特不整的笔姿组合起来,是以千变万化的结构布置,留待书家自己去决定创造。 正是这样,中国文人从书法修练中逐步认识了线条上的美质,像笔力、笔趣、蕴蓄、精密、遒劲、简洁、厚重、波磔、谨严、洒脱;又认识了结体上的美质,如长短错综,左右相让,疏密相间,计白当黑,条畅茂密,矫变飞动,有时甚至可由特意的萎颓与不整齐的姿态中显出美质。因此,书法艺术齐备了全部完美观念的条件,我们可以认作中国人审美的基础意识。 书法艺术已具有二千年的历史,而每一个作家都想尽力创造独具的结体与气韵上的新姿态。在书法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艺术精神的最精美之处。有几种姿态崇尚不规则的美,或不断地取逆势却能保持平衡,他们慧黠的手法使欧美人士惊异不置。这种形式在中国艺术别的园地上不易轻见,故尤为别致。 书法不但替中国艺术奠定下审美基础,它又代表所谓“性灵”的原理。这个原理倘能充分了解而加以适当处理与应用,很容易收得有效的成果。上面说过,中国书法发现了一切气韵结体的可能的姿态,而它的发现是从自然界摄取的艺术灵感,尤其是从树木鸟兽方面——一枝梅花,一条附有几片残叶的葡萄藤,一支跳跃的斑豹,猛虎的巨爪,麋鹿的捷足,骏马的劲力,熊罴的丛毛,白鹤的纤细,松枝的纠棱盘结,没有一种自然界的气韵形态未经中国画家收入笔底,形成一种别致风格的。 中国文人能从一枝枯藤看出某种美的品质,因为一枝枯藤具有自在不经修饰的雅逸风致,具有一种含弹性的劲力。它的尖端蜷曲而上绕,还点缀着疏落的几片残叶,毫无人工的雕琢的痕迹,却是位置再适当没有,中国文人接触了这样的景物,他把这种神韵融会于自己的书法中。 他又可以从一棵松树看出美的素质,它的躯干劲挺而枝叉转折下弯,显出一种不屈不挠的气派,于是他把这种气派融会于他的书法风格中。因而我们在书法里面有所谓“枯藤”、所谓“劲松倒折”等等名目来比喻书体。 有一个著名的高僧曾苦练书法,久而无所成就,有一次闲步于山径之间,适有两条大蛇,互相争斗,各自尽力紧挣其颈项,这股劲势显出一种外观似觉柔和纡缓而内中紧张的力。高僧看了这两条蛇的争斗,猛然而有所感悟,从一点灵悟上,他练成一种独有的书体,叫做“斗蛇”,乃是摹拟蛇颈的紧张纠曲那种波动的。所以书法大师王羲之(三二一——三七九)作《笔势论》,也引用自然界的物象以喻书法之笔势: 划如列阵排云, 挠如劲弩折节, 点如高峰坠石, 直如万岁枯藤, 撇如足行趋骤, 捺如崩浪雷奔, 侧钩如百钧弩发。 一个人只有清楚而明察各种动物肢体的天生韵律与形态,才能懂得中国书法。每一种动物的躯体,都有其固有的和谐与美质。这种和谐是直接产生于其行动的机能。一匹拖重载的马,它的丛毛的腿和它硕大的躯干,同样具有美的轮廓,不亚于赛马场中一匹洁净的赛马的轮廓。这种和谐存在于敏捷纵跳的猎犬的轮廓,也存在于蜷毛蓬松的爱尔兰犬的轮廓。这种犬,它的头部和足端差不多形成方的构形——这样的形态奇异地呈现于中国书法中之钝角的隶书体(此体流行汉代,经清世邓石如之表扬而益见重于艺林。) 这些树木动物之所以为美,因为它们有一种对于波动的提示。试想一枝梅花的姿态,它是何等自在,何等天然的美丽,又何等艺术的不规律!清楚而艺术的懂得这一枝梅花的美,即为懂得了中国艺术的性灵说的原理。这一枝梅花即便剥落了枝上的花朵,还是美丽的,因为它具有生气,它表现一种生长的活力。 每一棵树的轮廓,表现一种发于有机的行动气韵,这种有机行动包含着求生的欲望,意求生长则向日光伸展,抵抗风的凌暴则维持干体均衡的推动力。任何树木都含有美感,因为它提示这些推动力,特殊是准对一个方向的行动或准对一个物体的伸展。它从未有意的欲求美观,它不过欲求生活。但其结果却是完美的和谐与广大的满足。 就是自然也未曾故意的在其官能作用以外赋予猎犬以任何抽象的美质:那高而弓形的犬的躯体,它的连结躯体与后腿的线条,是以敏捷为目的而构造的,它们是美的,因为它们提示敏捷性,而且从此和谐的机能功用现出和谐的形体。 猫的行动之柔软,产生柔和的外观。甚至哈叭狗蹲踞的轮廓,有一种纯粹固有的力的美。这说明自然界典型的无限之丰富,这样范型常常是和谐,常常充溢着饱满的气韵而千变万化,永远不会罄尽它的形态,易辞以言之,自然界的美,是一种动力的美,不是静止的美。 此种动力的美,方为中国书法的秘奥关键。中国书法的美是动的,不是静止的,因为它表现生动的美,它具有生气,同时也千变万化无止境。一笔敏捷而稳定的一划之所以可爱,因其敏捷而有力地一笔写成,因而具有行动之一贯性,不可摹仿,不可修改,因为任何修改,立刻可以看出其修改的痕迹,因其缺乏和谐。这是为什么书法这一种艺术是那么艰难。 把中国书法的美归诸性灵说的原理,并非著者私人的理想,可以从中国通常的譬喻来证明。他们把笔划用“骨、肉、筋”这些字眼来形容,虽其哲理的含意迄未自觉地公开,直到一个人想起要设法使欧美人明了书法的时候。晋时有位女书家,世称卫夫人,王羲之尝师事之,她在论述书法时这样说: 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波动的动力原理,结果产生结构上的一种原理,为了解中国书法所不可不知者。仅仅平行与匀称的美,从未被视为最高之风格。中国书法有一个原则,即一个四方形不宜为完全的四方形,却要此一面较他一面略高,左右相济,而两个平均的部分,其位置与大小也不宜恰恰相同。 这个原则叫做“笔势”,它代表动力的美。其结果在这种艺术的最高典型中,我们获得一种组织上的特殊形体,他的外表看似不平衡而却互相调剂,维持着平衡。这种动力的美,与静止的仅仅匀称的美,二者之间的差异,等于一张照相着一个人或立或坐取一个休息的姿态,与另一个速写的镜头,照着一个人正挥着他的高尔夫球棒,或照着一个足球健将,刚正把足球一脚踢出去的比较。 又恰像一个镜头摄取一个姑娘自然地仰昂着脸蛋儿较胜于把脸蛋保持平衡的正面。是以中国书体,其顶头向一面斜倾者较之平顶者为可爱。这样结构形式的最好模范为魏碑《张猛龙碑》,它的字体常有鸾凤腾空之势,但还是保持着平衡。如此风格,求之当代书家中,当推监察院长于右任的书品为最好模范。于院长的获有今日之地位,也半赖其书法的盛名。 现代的艺术为寻求韵律而试创结构上新的型体,然至今尚无所获。它只能给予吾人一种印象,觉得他们是在力图逃遁现实。其最明显之特性为它的成效不足以慰藉我们的性灵,却适足以震扰我们的神经。 职是之故,试先审察中国书法及其性灵说的原理,并赖此性灵说原理或韵气的活力,进而精细研习自然界之韵律,便有很大可能性。那些直线、平面、圆锥形的厚薄的应用,仅够刺激吾们,从未能赋予美的生气。可是此等平面、圆锥、直线及波浪形,好像已竭尽了现代艺术家的才智。何以不重返于自然?吾想几位西洋艺术家还得用一番苦功,创始用毛笔来写英文字,苦苦练他十年,然后,假使他的天才不差,或能真实明了性灵的原理,他将有能力写写泰晤士大街上的招牌字,而其线条与形态,值得称为艺术了。 文章来源:果尔敏(林语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