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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方圆

 事不宜急缓则圆 2015-12-15

生活,有个体,有关系。对个体的约束,目的是关系的和谐;对关系的淡化,换来的是个体的自由。个性的彰显,换来的是关系的生机;对关系的尊重,结果仍然是个体的自由。

每一个我,都是一个独立的,不可替代的个体;都有成为我的依据。每一个我,都有成为、成就我自己的愿望。当我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思考处事,我完全可以忽略别人的存在。在别人眼中,我仿佛一块张了脚的砖头石块,横冲直撞。所谓的棱角,在与别人狭路相逢时,变成彼此伤害的刺。当每一个我都成为刚强多刺的石块,遍体鳞伤的是每一个人;当唯一的我成为石块,真正受到伤害的也只有我一个人。我渴望的自由,也会渐行渐远。

每一个我,都不是一个独立的,不可替代的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关系的体现。当我成为一块柔软的面团,在与人的交往中随形就势,通过变形扭曲拉伸,在关系中苟活。那么我最终是否会被撕扯得支离破碎,就只取决于我的韧性。当每一个我都变身面团,社会宛如沼泽,一潭死水,毫无生机。每个人都在贫穷破烂,拥挤不堪的环境中苟且偷生。

阴阳无处不在。个体为阳,关系为阴。虚实无处不在。个体为实,关系为虚。

成为我,要走的是一条方正刚强的路;关系中生活,要走的是一条圆滑阴柔的路。二者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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