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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正视奇葩辞职信背后的价值诉求

 老刘tdrhg 2015-12-15

  全国大学生评论大赛

请正视奇葩辞职信背后的价值诉求

  最近,湖南长沙一“90后”女员工刘小姐递交了一封辞职信,理由是“冬天太冷,起不来,先冬眠”。这一辞职信被上传到微博后,被网友大范围评论和转发。(12月14日红网)

  马云曾说:“员工的离职原因林林总总,只有两点最真实:第一,钱,没给到位;第二,心,受委屈了。”据了解,刘小姐的薪资不菲,对公司也满意,其辞职既不因为钱少也没觉得委屈,相信很多人会和刘小姐的分公司总经理一样,给出“现在的‘90后’,太不负责任了,我表示无语”的评语。但刘小姐绝非个案,她实际上是逐渐步入社会、面临择业就业的“90后”群体的一个缩影,这一封奇葩辞职信背后折射的是一颗“自由心”。

  和热衷安稳、任劳任怨、沉默隐忍的“70后”、“80后”群体不同,不安于现状,不盲目追求高薪资,追求自主和自由成为“90后”群体挑选工作时的新姿态。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有38%的“90后”毕业生工作半年后选择辞职。而一些毕业生给出的原因是“就是不喜欢”。给出这样“任性”的理由或许有非理性的因素存在,却也表明这个群体的职业选择融入了更多情感因素。

  除了薪资、福利等物质层面的因素,个人存在感、工作自由度、自我价值实现程度等心理层面因素,越来越被“90后”看重。不久前,曾供职于九派新闻的记者彭玲玲递交了一封内容为“我的胸太大,这里装不下”的奇葩辞职信,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彭玲玲本人更是离开之前工作的城市武汉,追求自己想要的“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工作环境。

  在有些人看来,一些“90后”员工因为给出一些奇葩理由便提出辞职是缺乏责任心和诚信的表现,并加以指摘。但是这些行为并没有违背目前的市场要求和我国的法律规定。市场交易的基础是“契约自由”,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作为市场主体都可以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自主地选择自己的行为。我国《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所以在不违背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劳动者可以自由做出选择。而一些企业之所以宣称这是员工不诚实、缺乏责任心的表现,是因为从人力资源角度看,企业每次招聘新员工都要付出成本,员工辞职是企业利益受损的表现。

  目前主流的工作观念仍以“70后”、“80后”的价值判断为圭臬,在强调员工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员工的自主性和对工作单位的情感诉求。当走出象牙塔逐步融入社会的“90后”日渐成为用人单位的主力军,当员工主体变为“90后”群体,用人单位也应适当满足这些追求自由的心,营造更为人性化的就业环境。(作者孟蝶,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文章首次入选“锐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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