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群内传黄群主“连坐” 多地微信、QQ群群主放任、纵容或疏于管理被同罪处置 各大群主注意了!在群内如果有成员传播淫秽信息,群主即使啥也没干,也可能触犯刑法成为犯罪分子!记者昨日获悉,广州一名在校大学生开设微信群叫卖淫秽图片,结果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刑。而在此前,广东珠海、浙江瑞安等多地的司法判例显示,当群成员存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时,QQ群主、微信群主放任、纵容或疏于管理,也将被同罪论处。 受访法律专家给出的建议指出,如若发现群友“不对劲”,群主关键时刻要懂得果断“下手”,可以警告、制止不法行为,同时发布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告诫,屡教不改的强行剔除,此外还应当举报不法行为,净化群环境。 群主啥也不干,也可能犯罪!今年9月,浙江省瑞安市法院判处了一宗利用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案,群主“莫名其妙”地受到牵连。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被告人张某担任一个有着57名成员的微信群的群主,对该微信群进行管理。期间,张某放任被告人阮某等人在该群内发布淫秽视频累计达451个。鉴于二人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瑞安市法院一审以阮某、张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均判处两人拘役1个月15日。 群主疏于管理被同罪论处 不光是微信群群主,QQ群群主也有同样的风险。今年5月,珠海中院终审判决了一宗QQ群主因“不作为”而入刑的案件:2014年10月,被告人彭某在网上组建某QQ群并担任群主,后被告人黄某、李某、何某先后入群,并担任群管理员。在彭某担任群主及黄某、李某、何某担任管理员期间,该群成员多次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及图片,彭某等人未对上述行为制止,放任其传播。珠海中院终审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分别判处彭某、黄某、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6个月、6个月,判处何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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