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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1,竞争的格局规律?

 昵称535749 2015-12-16
boxi · 
90:9:1,竞争的格局规律?

技术竞争最终呈现出来的格局会不会存在规律?Charles Arthur猜测,可能有。

这个话题要从 Mozilla 的一个操作系统说起。7 天前,Mozilla Foundation 宣布,将终止为智能手机开发操作系统 FireFox OS 的计划,FireFox OS 智能手机的开发与销售也相应停止。这样下来,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竞争格局变成了三国时代—Google 的 Android,苹果的 iOS,以及微软的 Windows Phone。只不过他们的实力对比差距有点大,按出货量大概是 85:14:1 的比例。

桌面操作系统的情况类似。最近一个季度的桌面 OS 份额情况大概是 91:8:1,依次为微软的 Windows、苹果的 Mac OSX,以及大概是装 Linux 的组装机。

这个比例令人想起了 2006年 的一个观察测算数据。说的是在如果有 100 个人在网上互动的话,那么有 1 个人会创作内容,大概有 9 个人会提供反馈,而剩下的 90 个人光看不说(对:说的就是你)。后来的研究普遍证明了这个规律。

无论是 PC 还是智能手机,在早期阶段经历了寒武纪式的大爆发(玩家纷纷涌入试图成为市场统治者)之后,大部分的市场参与者都被淘汰,最后呈现出 90:9:1 的竞争格局。

比方说,在 PC 市场,曾经出现过的操作系统浩若繁星,DR-DOS、MS-DOS、CP/M、GEM、Amiga 以及后来的 BeOS、Linux 等只是其中的几个而已。

智能手机市场上也曾经出现过 Symbian、Meego、Windows Mobile、Asha、BlackBerry 7、BlackBerry 10 以及 Firefox OS 等。现在这些都已经烟消云散,黑莓已经投向 Android,Firefox OS 刚刚列入阵亡名单。Jolla 濒临死亡,大概只剩下三星的 Tizen 还在硬撑。

这些操作系统的爆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组件商品化的推动,但由于操作系统及应用生态体系的维护成本高昂,市场整顿最终在所难免。比方说 BB10 的放弃就是因为给不同的芯片写驱动的成本太高,转投 Android 压力就变成 Google 的了。

搜索引擎的情况也类似。根据 Statcounter 的数据,Google 占(欧洲)桌面搜索 90%的市场份额,微软 Bing 拿到了 7.3%,Yahoo 占 3.5%,剩下的 1.2%被一大堆 “其它” 瓜分。在移动侧,Google 为 94%,Yahoo 为 3%,Bing 为 2%,其他为 0.3%。

浏览器呢?2002-3年 微软的 IE 占据了主导地位,拿到了 95%的市场份额,当然,这是由于 Netscape 被微软的捆绑攻势打压,以及苹果的 Safari 和 Firefox 还没出来所致。随后 Firefox 成为了 “9%” 玩家,并迅速获得流行,在 2009年 份额一度达到了 24%。但 2008年 随着 Google 携 Chrome 杀入,这个市场开始发生巨变,IE 和 Firefox 份额逐渐减少,Chrome 正在慢慢掌控市场。

越是网络化的环境,在市场成熟后 90:9:1 的现象就越常见。当然,局部的变化是由的,未必每一个市场都严格遵循这种比率,比方说 iPhone 用户多一点,Mac 用户少一点。而浏览器市场的变化是因为 Chrome 像以前的 IE 一样有个大靠山:Chrome 是 Google 唯一在首页推销过的广告。

但为什么浏览器和搜索引擎的市场格局也接近这一比率呢?这些不像 OS 那样要靠商品化生产,其部署成本和维护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不可见的。但它们相对比较容易开发,其使用的网络效应往往对做得好的有利。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产品都是网络化世界的一部分,而且都是互斥的活动,也就是说,每一次你只能用一个。很少有人会同时使用两部智能手机、两个桌面操作系统。每次只能用一个搜索引擎搜索,浏览器也一样。

不过有一个硬件领域并不遵循 90:9:1 规律—游戏机。上一代的游戏机(任天堂 Wii、索尼 PS3、微软 Xbox 360)呈现的是真正的三国争霸,销量比大概是 1.01 亿:8590 万:8490 万,基本势均力敌。现在的这一代游戏机也仍然背离那条规则。这种现象可能可以解释为游戏机从未 “商品大众化” 过,因为每一个都只有一个制造商,而 PC 和智能手机的制造商却是一堆堆。只要竞争对手能提供有吸引力的内容,游戏机的平台合并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还有一个领域也不遵循这条规律,那就是社交网络。你可以同时是 Facebook 和 Twitter、Instagram、Snapchat 等的用户,而且在这些平台上面发送同样的内容。在通信工具上,你可以同时拥有 WhatsApp、BBM、Google Hangouts、Skype 账号。所以这些网络和 app 的用户数并不遵循这条规律。

其原因就是这些活动的非排他性。那 90:9:1 会不会成为互斥活动产品竞争的规律呢?比方说看看共享打车市场最后会不会呈现出 Uber、Lyft、Hailo 90:9:1 的格局?机器学习算法应用会不会也类似呢?再观察几年吧,时间会告诉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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