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社会保障卡政策知识指南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会保障卡”(以下统称“社保卡”),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按照国家人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要求和技术规范制作,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参保人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个业务领域(就业服务、劳动管理、工资收入管理、职业资格、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的接触式CPU集成电路卡,是劳动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 社保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A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卡的下半部设有隐性磁条,用于金融功能。B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卡号、发卡日期、金融机构名称及标识、金融账户卡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印章、持卡人照片等信息,卡的右侧中部嵌有芯片,该芯片既支持社保功能,又支持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二、社会保障卡有哪些基本功能? 1、社保功能。持卡人在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实时结算医保相关费用;持卡人可通过社保卡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持卡人可通过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或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卡业务窗口的社保卡自助查询机,查询个人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享受情况。 2、金融功能。社保卡具有银联功能,可作为金融借记卡使用,可进行现金存取、转账、消费。 3、扩展功能。社保卡采用大容量芯片,预留了扩展空间,可搭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应用,在民政、卫生、住建、公积金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进行“一卡通”扩展应用。 三、我国、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发展情况 我国社保卡建设从1999年开始进行总体规划,以“一卡多用、全国通用”作为建设目标,历经14年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全国持卡人数达到5.09亿,计划“十二五”末实现持卡人数达8亿的目标。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999年-2003年为规范起步阶段;2004年-2008年为稳步发展阶段;2009年-今为积极推进阶段。 我省从2011年开展社保卡建设项目工作,确定宝鸡市、渭南市为首批陕西省社保卡建设试点城市,目前已发行社保卡1200多万张。 四、我市社会保障卡建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1年8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社保卡建设试点城市之一。2011年9月我市成功举行了社保卡首发仪式,社保卡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计划2015年末基本实现人人持卡。截止目前,全市发行社保卡153.3万张,在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设立了14个社保卡业务窗口,在全市合作金融机构发放服务网点设立了571个社保卡业务窗口,为全市定点医院、药店配备社保卡刷卡机具1060套。目前,我市发放的社保卡具有就医购药,实时结算医保相关费用及金融借记卡功能,并可查询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情况。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拓展社保卡应用范围,进行通过社保卡实现养老保险金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养老保险费的代征代缴等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开。 五、我市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对象是哪些人群? 社保卡发放对象为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人员。 六、社会保障卡建设参与单位工作职责是什么? 1、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卡中心):负责制定全市社保卡建设项目总体方案,组织实施社保卡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县区人社部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社保卡发放应用工作,考核县(区)人社部门、合作金融机构社保卡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政策,安排落实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管理,组织宣传培训,专用设备管理,汇总统计上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县(区)人社局:负责本县(区)社保卡发放应用管理工作,确定相应部门指导协调,安排落实具体工作;负责本县(区)合作金融机构社保卡发放应用考核工作;负责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设立标准化社保卡业务窗口工作;负责做好镇(街)、村(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社保卡发放应用服务的延伸工作;负责做好社保卡宣传及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3、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做好参保信息数据的清查、核对、整理、采集工作;负责配合合作金融机构做好社保卡发放工作; 负责做好社保卡在各自险种业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推广工作;负责做好社保卡政策咨询、宣传工作;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做好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保卡刷卡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养老经办机构负责做好退休职工社保卡发放管理工作;市级经办机构配合市社保卡中心做好市级合作金融机构、县(区)人社部门社保卡建设考核工作。 4、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市人社局授权委托和市社保卡中心工作安排,在社保经办机构的配合协作下,负责做好社保卡的发放工作;负责做好社保卡发放数量统计、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做好社保卡应用的对接工作;负责做好金融功能服务终端的基层延伸工作,在服务区域镇(街)、村(社区)设立金融服务网点;负责在营业网点设立统一标识的“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制定社保卡业务窗口规范工作流程;负责建立完善与社保卡业务相关的金融网络系统;负责做好社保卡宣传工作及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市社保卡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 七、社保卡是如何制作的? 1、采集数据。我市社保卡制卡数据分别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数据库内采集。原则上,职工养老保险数据库提取退休人员制卡数据,医疗保险数据库提取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市居民制卡数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库提取城乡居民制卡数据。对于既参加医疗保险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以首次提取参保险种数据进行制卡。 通过比对,提取包括参保人员行政区划代码、经办机构名称、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的数据,形成制作社保卡的数据,由市社保卡中心上报省网管中心进行数据核查。 2、数据比对。省网管中心对制卡数据核查比对,采集个人照片,将问题数据反馈至市社保卡中心,市社保卡中心与社保经办机构联合将问题数据修正完善,上报省网管中心进行二次比对制卡。 3、写芯制卡。制卡数据经比对后,人社部门和金融机构分别将社保数据和金融数据写入社保卡芯片,社保卡制作完成。 八、我市社会保障卡发放合作金融机构有哪些? 我市社保卡发放工作采取合作金融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两种方式。参与发放的合作金融机构共有六家,六家合作金融机构受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根据《宝鸡市社会保障卡委托发放授权书》工作要求,向参保人员发放社保卡。 六家合作金融机构及咨询电话分别是: 中国银行宝鸡分行 3323008 中国工商银行宝鸡分行 3238078 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分行 3276048 中国农业银行宝鸡分行 3249829 陕西信合宝鸡办事处 3201285 中国邮储银行宝鸡市分行 3130138 九、参保人员如何领取社会保障卡? 我市社保卡由省人社厅统一分期、分批制作,参保人员可通过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http://www.)查询个人社保卡的制卡进度。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将成功制作的社保卡移交各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与相关社保经办机构联合发布通知,向参保单位、乡(镇)、村(社区)发放,或指定服务网点直接向参保人员发放。参保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到本人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或指定发放合作金融机构网点领取社保卡。领取社保卡时,参保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十、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可以办理社保卡哪些业务? 我市在市本级、县(区)人社部门和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均设立了社保卡业务窗口。 人社部门社保卡业务窗口主要经办社保卡社保功能的密码激活、密码重置、密码修改、临时卡办理、问题卡处理、注销、政策宣传咨询等业务。设有社保卡自助查询机,可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享受情况查询。 合作金融机构社保卡业务窗口主要经办社保卡金融功能的激活、密码重置、密码修改、挂失、社保卡补换卡办理及其它金融服务。 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分布情况
十一、社会保障卡的密码激活如何办理? 社保功能的密码激活:持卡人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定点医院、药店或所属的市、县(区)社保卡业务窗口,将初始密码666666修改后方可使用。 金融功能的密码激活:持卡人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卡所属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按照合作金融机构规定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十二、社会保障卡的密码重置、密码修改如何办理? 社保卡社保功能密码重置:持卡人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的市、县(区)社保卡业务窗口办理。 社保卡社保功能密码修改:持卡人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定点医院、药店或所属的市、县(区)社保卡业务窗口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 社保卡金融功能密码重置:持卡人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社保卡所属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具体业务参照合作金融机构业务规程进行办理。 十三、社会保障卡挂失、补(换)卡如何办理? 社保卡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持卡人社保卡丢失后,须立即对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分别进行口头挂失。金融功能挂失拨打社保卡所属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电话办理,社保功能挂失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办理。口头挂失的有效时间为7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可通过电话等服务渠道撤销。 口头挂失7天内,持卡人确认社保卡遗失或损坏不能使用时,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所属合作金融机构指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填写金融业务挂失单,通过挂失金融业务联动挂失社保卡,同时启动补(换)卡流程。 书面挂失、补(换)卡手续一经办理,不得撤销,原社保卡作废。补换卡周期为30个工作日。接到领卡通知后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陕西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到申办合作金融机构网点领取社保卡。 十四、社会保障卡书面挂失及补(换)卡业务在合作金融机构的办理地点 1、中国银行宝鸡市分行的所有网点均可办理。 2、陕西省信合宝鸡办事处的所有网点均可办理。 3、邮储银行宝鸡市分行的所有网点均可办理。 4、建设银行宝鸡市分行社保卡书面挂失及补(换)卡业务办理网点:
5、农业银行宝鸡市分行社保卡书面挂失及补(换)卡业务办理网点:
6、工商银行宝鸡市分行社保卡书面挂失及补(换)卡业务办理网点:
以上公布社保卡书面挂失及补(换)卡业务办理网点如有拒绝或推诿情况,可向相应市级合作金融机构咨询电话投诉。 十五、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收费吗? 参保人首次领取社保卡免费,因被盗、丢失、损毁等原因需补换社保卡的,由合作金融机构网点收取工本费20元。 十六、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如何办理? 在办理补换社保卡期间,急需使用社保卡社保功能的,可申请办理社保卡临时卡。 申请人持在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的《陕西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和身份证到所属的市、县(区)社保卡业务窗口办理社保卡临时卡。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携带由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人在接到领取补(换)的社保卡通知后,到办理社保卡临时卡的社保卡业务窗口交还并注销临时卡。临时卡注销后,补(换)的社保卡才能正常启用。 十七、社会保障卡问题卡如何处理? 问题卡是指不能激活社保业务的社保卡,卡表面无明显划痕、折弯、断裂或芯片掉落等情况,经人社部门社保卡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检测,确认无法读出信息。 持卡人本人持身份证和问题卡到所属的市、县(区)社保卡业务窗口申报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须携带由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十八、社会保障卡如何注销? 持卡人因转出统筹地区或死亡、失踪等情况终止参保,办理社保卡注销业务。 持卡人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证明手续至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办理相应险种的退保业务。持卡人本人或代理人出示参保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签名或单位盖章的书面委托书,社保卡和退保业务相关证明,到所属的市、县(区)社保卡业务窗口办理注销业务。本人或代理人在办理社保业务注销手续后,按照所属合作金融机构规定持身份证、社保卡及《陕西省社会保障卡注销申请单》到指定网点办理芯片账户及磁条账户资金清退手续,代理人办理还须持代理人身份证,由合作金融机构网点收回社保卡。 十九、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有什么优惠政策? 可免收社保卡金融账户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社会保障业务及补换卡人工费。 二十、社会保障卡与医保卡如何切换使用? 目前,我市社保卡与医保卡并行使用。已领到社保卡的人员,须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或所属的市、县(区)社保卡业务窗口办理激活社保功能,医保卡将自行停止使用,不再回收。未领到社保卡的人员仍继续使用医保卡就医购药。 二十一、个别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激活后为何不能正常使用? 社保卡密码修改后激活成功,即可正常使用。个别参保人员在社保卡密码修改激活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在业务终端机上显示:①密码验证失败。因持卡人使用社保卡时输入的密码与所设置密码不一致,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到所属市、县(区)人社部门的社保卡业务窗口办理密码重置后即可正常使用;②个人基本信息或参保信息存在多条。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个人参保信息修正后即可正常使用;③个人基本信息或参保信息不存在。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身份证号码由15位升至18位后即可正常使用。如需代办,须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代办人身份证。 二十二、如何保证社会保障卡账户安全? 社保卡的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都设置有初始密码,参保人领取后,须按规定修改社保账户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也可在使用过程中随时修改更换密码,以保证持卡人账户安全。 二十三、社会保障卡存放时应注意什么? 社保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也是实行金融业务应用的重要介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水浸,避免靠近高温,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 二十四、通过什么渠道可进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政策业务咨询? 1、登陆陕西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http://www.)可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险信息查询。 2、在社会保障部门社保卡业务窗口社保卡终端查询机上,用社保卡和身份证均可进行自助查询。 3、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可进行社保卡政策业务咨询。 二十五、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卡业务应用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1、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处:3901840 2、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咨询:3901861 3、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39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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