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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与宝能,半月攻防战

 小北在路上 2015-12-18

伴随着媒体铺天盖地的文章,万科和宝能的年末大战称为财经届关注的绝对焦点。特别是12月17日王石公开表示不欢迎宝能系,18号宝能系也发表声明:相信市场。到了18号中午,万科正式停牌。从默默潜行,到昭然天下,再到这两天舆论的短兵相接。宝能的迅速而直白的攻势,留给了万科反应的时间,但对于庞大的资本运作来说,实在太少了。就让我们来回顾下,这场商战从什么时候悄悄打响,最新的进展又是什么。


短兵相接,最新事件进展


17日,王石公开演讲表示不欢迎新来的第一大股东,认为宝能没有品牌,暗指其为资本的投机者,缺乏道德,最后表明郁亮和自己站在一边。高举道德大旗,开始打感情牌的王石,反而让某些舆论嗅到了其无奈的气味。


这毕竟是商场,18日上午,宝能给出最直接的回应:集团恪守法律,相信市场力量。


18日中午13点,万科停牌。万科公告在A股和港股停牌,称正在筹划股份发行用于重大重组及收购,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这是当94年万君之战的故技重施,赢得操作时间称为王石首要之事。


18日下午,宝能再拟声明,看似恭谦,而直接把某头指向了王石本人:五个追问,分别把枪瞄准了“市场”、“信用”、“中小股东利益”、“郁亮”、“王石个人与万科的利益”这五大关键问题:


我们很遗憾地看到王石先生的这样表态,王石先生是我们尊敬的人,这份尊敬没变,我同时尊重王石的选择以及表达的权力。


中国社会的发展已经进入到21世纪,依法治国也推进到第二个年头,我们认为任何事情可以在合法的框架下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合法是一切商业行为的底线,让资本和能力有效配置是它的中位线,“成为推动社会的积极健康的力量”也是我们的天际线。


公司的创始人确实没有王石先生创业的起点高,但我们认为这正是社会公平发展的证明,而不是其他。王石先生一直在倡导制度化的市场经济,让我们受益匪浅,现在又在研究商业文明、商业伦理,再一次地引领我们的深沉思考,我们想借此机会请教的问题是:


  1、资本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追求透明的社会秩序的矛盾在哪里?

  2、企业的信用有什么本质构成?万科多卖房子体现企业的信用,宝能在资本市场受追捧为何不能说明同样的信用?

  3、在房地产市场进入“白银时代”,加大资本投入,对中小投资者是利好还是利空?

  4、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代表郁亮,代表员工、代表社会的秩序来发言,是否要有些代表资格的确认?

  5、万科作为一个品牌企业,它的无形资产到底属于企业的,还是部分人的,是可以带走的,还是不应该带走的?


我们一如既往地希望王石能够给新的大万亿万科提供战略导向,在股东变化的关键时刻,团结管理层,冲刺年底的业绩,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特别是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工作上来。

  谢谢!

  宝能集团(蔡照明代拟)

  

18日13:20 万科郁亮公开回应媒体:“局面是清晰的,齐心是必然的。”针对言论和宝能的诛心,郁亮的公开表态,给舆论吃了小半颗定心丸。


万科的察觉与反应


而此时王石和郁亮正在做什么?据《第一财经日报》称,王石今日已经带领万科一众管理层展开一系列行动,昨天(17日)郁亮已先亲赴华润置地商谈,具体细节尚不详。


第一财经还称,对于万科的反击,业内分析有两种可能性:

一是公司增发新股稀释宝能股权,因宝能已经使用了杠杆,能够再度调用资金有限;

二是向其余股东增发,例如向原有第一大股东华润定向增发以提高其持股比例。不过,华润截至目前并未一同停牌。


未经证实的消息显示,据说万科拟定向三家央企增发。


现在才开始反击的万科,是野蛮人都敲破了门才察觉么?早在12月3日,万科董事会就发布《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指出:连续两个交易日(2015 年 12 月 1 日、12 月 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已经属于异常波动。步伐很快,4天后的12月7日,万科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键信息为:


26.pic.jpg


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钜盛华通过资管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公司 A 股股票 549,091,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9%。根据《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本次权益变动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A 股股票 2,211,038,918 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 20.00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且前后针对《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了几个版本。


直到王石发布公开演讲的前一天,12月16日万科发布公告,内容是深交所例行向钜盛华的提问,询问其称为万科第一大股东的动作是否合规。


宝能系的增持轨迹


宝能系的够直接,够快,要追溯到从什么时候开始发起攻势,虎嗅翻了公告整理如下:

27.pic.jpg从股票表现来看,转折点在11月27日





  1. 钜盛华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告了,其及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比例增至 15.04%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2015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增持万科的股份比例仅为 0.214%,未达到5%的披露要求。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 15.254%的权益,首次超过万科之前披露的原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15.23%的持股比例。


  3. 自前次权益变动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本公司累计增持万科A 股股票占万科总股本的 4.969%,达到了增持 5%时应予以披露的标准。钜盛华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万科,并于 2015 年 12月 6 日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通过万科以直通车方式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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