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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塍街道南垟村等12宗土地预申请公告

 神州国土 2015-12-19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暂行规定》,决定将莘塍街道南垟村等12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申请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序号
区域
地块名称及四至
总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面积
绿地率
交地条件
1
莘塍街道
莘塍街道南垟村安置留地
新兴东路以南,南垟浦以北
12712.87㎡
住宅、商服用地
≤2.2(且>1.0)
≤22550㎡ (其中商业用房≤4510㎡)
≥30%
现状土地条件
2
莘塍街道
莘塍街道中村村安置留地A-2-5地块仙甲季河以东,广场路以南,富民南路以西
11286㎡,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0411㎡
住宅用地
≤1.95(且>1.0)
≤20300㎡
≥30%
现状土地条件
3
莘塍街道
莘塍街道中村村安置留地
富民南路以东,新兴路以北
14496㎡
住宅用地
≤2.5(且>1.0)
≤14496㎡
≥30%
现状土地条件
4
莘塍街道
莘塍街道星火村安置留地U-3-10-2地块
东一路以东,民莘东路以北
6094.71㎡
住宅、商服用地
≤3.0(且>1.0)
≤12321㎡ (其中商业用房≤3696㎡)
≥30%
现状土地条件
5
莘塍街道
莘塍街道星火村安置留地U-3-8-2地块
直洛沥以南,环镇东路以西
5797.22㎡
住宅、商服用地
≤3.0(且>1.0)
≤12517㎡
≥30%
现状土地条件
6
飞云街道
飞云街道上埠村安置留地
马龙大道以北,瑞南大道以东
12333.47㎡
住宅、商服用地
≤2.5(且>1.0)
≤28706㎡
≥30%
现状土地条件
7
锦湖街道
锦湖街道信心村旧村改造地块
虹桥路以东,瑞枫公路连接线以南,花罱路以北
36028.7㎡(分摊用地面积7856.88㎡)
住宅、商服用地
≤3.05(且>1.0)
≤24000㎡ (其中商业用房≤4000㎡)
≥30%
现状土地条件
8
东山街道
东山街道上埠村安置留地
天瑞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11333.3㎡
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2.0(且>1.0)
≤22666.6㎡ (其中批发零售≥4000㎡,机关团体≥500㎡)
≥22%
现状土地条件
9
飞云街道
飞云中心区E50-E53及E54、E55地块南至支纬二十四路,西至瑞南大道
23447.22㎡(35.17亩)
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教育用地
≤1.6(且>1.0)
≤34154㎡ (其中商业建筑规模≤2000㎡,办公楼5000㎡,开闭所100㎡,幼儿园建筑≥4042㎡)
≥30%
现状土地条件
10
飞云街道
瑞安火车站站前区1-03-03,1-03-04号地块,支经九路以南温福铁路用地以东,江南大道以西
36933.5㎡(55.4亩)
住宅、商服用地
1-03-03地块≤2.8,1-03-04号地块≤2.2(且>1.0)
≤22666.6㎡ (其中商业用房≤5000㎡)
≥30%
现状土地条件
11
塘下镇前丰村
塘下镇前丰村安置留地
前池河以南,规划西二大街以西
2673㎡
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2.1(且>1.0)
≤4214㎡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应控制在总建筑容量的30%以内)
≥25%
现状土地条件
12
马屿镇
马屿镇马南村安置留地
跃马大道以东,教育路以北
24697.01㎡
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2.4(且>1.0)
≤51085㎡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0217㎡)
≥30%
现状土地条件
注:飞云中心区E50-E53及E54、E55地块其中的幼儿园、办公楼、开闭所用房须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所有。
二、预申请对象:具有较好信誉,莘塍街道南垟村安置留地、莘塍街道中村村安置留地A-2-5地块、莘塍街道中村村安置留地、东山街道上埠村安置留地、塘下镇前丰村安置留地地块5宗土地具备开发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其他土地具备开发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对去年以来未能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等已造成违约行为的,以及自身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延期未整改完成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参加土地公开出让预申请和公开出让活动。
三、预申请受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预申请受理地点:
1、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万松东路146号),电话:0577-65810861。
2、瑞安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国土资源窗口(马鞍山路2号),电话:0577-65835770。
五、预申请需提供资料:1、申请书(意向),包括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审核后符合预申请要求的,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将通知申请人进行确认,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签订预申请确认书。
七、我局将视预申请情况组织公开出让活动。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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