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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奚亚男 2015-12-19

各学院: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石。为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起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学校决定继续举办“助学·筑梦·铸人”系列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系列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此次活动,各学院须有重点地组织一些学生和老师参加投稿。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本次活动的口号

    “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二)起止时间

    2015年12月10日至1月10日。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征文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和字数不限,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主要面向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过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院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3)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4)每学院推荐征文不少于5篇。

  2.图片

    (1)图片大赛的主题是“我的家 我的梦”。

    (2)主要面向全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学生。可由参赛者本人或者请周围的人,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摄自己或自己的家庭在学习或生活中的瞬间,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讲述关于自己、父母或家庭的梦想以及缘由。照片要求不小于1M,格式为JPG。

    (3)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4)每学院推荐作品不少于4幅。

    3.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1)为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学生用奋斗书写青春,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2)每学院推荐3名自强之星候选人,参与全校评选。

    (3)学校从参选学生中选拔30名自强之星,予以表彰奖励,并组织学生开展“谁的青春不奋斗”主题演讲活动。

    (四)征文和图片投稿流程

    1、2015年12月,请参加活动的同学、老师关注活动微信公众号——四川大学学生资助(scuzzzx)。

    2、请各学院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下午4:00前尽早将纸质版参赛作品及报名表(见附件1、2)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将参赛学生电子版作品及报名表发送至xgb-zzzx@毕业生及老师参赛作品和报名表由本人直接发送至xgb-zzzx@

    3、由于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和图片,通过活动的微信公众号——“四川大学学生资助”定期推送,征文、图片的点赞数、阅读数或转载数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

    (五)自强之星评选流程

    1、被推荐学生填写《四川大学2015年度自强之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3),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于2015年12月31日下午4:00前交至学工部资助中心。

    2、由学工部组织评委从候选学生中选出30名四川大学2015年度自强之星。

    3、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具体要求:

    (1)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

    (2)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

    (3)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

    (4)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①页面设置:A4纸;

    ②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③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④字符间距:标准;

    ⑤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三、活动表彰与奖励

    2016年1月,经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将选出征文、图片及自强之星三类奖项,并对在校受助生本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一)征文奖

    1、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2、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3、三等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

    (二)图片奖

    选出优秀奖30名,对在校受助生本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 

  (三)自强之星

    选出30名自强之星,对在校受助生本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注:自强之星原则上不再推荐往期的自强之星或励志成长成才典型人物。

    请各学院以此次“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为契机,在学生中加强宣传,组织稿件,深入开展活动,深化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

    联系人:卢希芬   帕哈尔定

    联系电话:85401216    85460908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江安校区16舍对面资助中心办公室

    邮箱地址:xgb-zzzx@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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