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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作为 不担当”和 “不严不实”问题整治 活动开展情况通报(一)20151106

 yxzxyz15 2015-12-19

2015年9月25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中共鲅鱼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和“不严不实”问题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从9月28日开始至11月30日在全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不作为、不担当”和“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以深入整治“不作为、不担当”,“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向深入。

截止到10月16日,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已经结束,从活动的开展情况来看,全区大部分单位(部门)能够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其中,活动开展较好的单位(部门)有:宣传部、统战部、总工会、残联、红十字会、人大机关、法院、群众工作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统计局、规划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司法局、农村经济发展局、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熊岳镇、海星办事处、红海办事处、望海办事处、党校、旅游局、政策研究中心、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广播电视台、信息中心、网络信息中心、服务业局、金融办、城投中心、房屋征收局、鹊鸣湖科技产业园、新兴装备制造园、港口物流贸易园区、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营口市国土资源局鲅鱼圈分局、气象局等。

从工作情况反馈看,仍有一些单位(部门)对此项工作抓得不够深入、不够扎实。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趋于应付;二是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三是没有及时开展自检自查,上交报告。

截止到10月20日,未按《通知》要求上交自检自查报告的单位(部门)有:团区委、妇联、检察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财政局、交通局、行政审批局、芦屯镇、红旗镇、海东办事处、公用事业与房产局、科技局、园林处、环卫处、高铁广场管理办公室、熊岳输变电产业园、临港工业区、滨海工业区、望儿山现代服务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社保局、烟草专卖局。请以上单位于10月26日下班前上交自检自查报告,并由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书面说明前期未按时上交自检自查报告的原因。

下一阶段,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加强监督检查、问责追责。一方面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切实将活动引向深入,取得实效;另一方面以明察暗访为手段,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作为、不担当”和“不严不实”问题,适时约谈提醒,对性质严重的问题严肃追责,并通过媒体点名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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