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国家教育部门对书法的考纲要求又如何呢? 《语文课程标准》的第二部分“课程”明确要求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能正确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在小学阶段就要求学生要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在初中阶段要求学生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有关书写的目标和内容,历来都是中小学语文课程里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文课程常常讲的“听说读写”“字词句篇”就包括有书法教育。 《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中的“书法”是普通高中阶段美术科目中新增设的一个学习模块——也是首次作为一门正式课程纳入基础教育系统。并规定了高中书法教师最基本的条件:第一,必须是美术专业出身,能开设包括书法在内的 3 个以上美术教学模块;第二,不仅具有较强的书体临摹、创作能力,而且对中国传统文化也要有较深的了解。 2013年《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小学3-4年级的要求是: 开始接触楷书经典碑帖,获得初步的感性认识,尝试集字练习。 小学4-5年级的要求是:尝试临摹楷书经典碑帖,体会其书写特点,逐步提高临摹能力!通过欣赏经典碑帖,初识篆,隶,草,楷,行五种字体。了解字体的大致演变过程。初步感受不同字体的美。 初中阶段的要求是: 继续用毛笔临摹楷书经典碑帖,力求准确,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尝试学习隶书,行书等其他字体。了解篆刻常识;了解一些最具代表性的书家和作品。学习从笔画,结构,章法以及内涵等方面欣赏书法作品,初步感受书法之美。 高中阶段的要求是:结合语文,历史,美术,艺术等相关学科的学习,认识中国书法的丰富内涵和文化价值,提升文化修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