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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道德经》(第24部第1稿1—13章)

 徐敏豪 2015-12-21

《新道德经》(第24部第1稿113章)

(经世济民之道: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

徐敏豪

20151221

(上,一九)

1.论公式。提高起征点收入越高、少缴越多,分配调节适得其反。活人不敌死公式(憋死)。五论高低。专家认为,现起征点,仅适用于工薪,对无工资收入者,非常不合理;不单是一个数字,与税制结构强相关。在分类征收下,不考虑个人、家庭,会更不公。不仅不能解决低收入税负过重,且对低收入人群会更不合理。如何趋利避害?公式,为人服务。

2.论死活。而非相反。公式是死的,人是活的。否则,要这么多专家干什么?吃干饭?愧对衣食父母?六论雷雨。样本态度,68.7%赞调。目前,国内费用扣除项目较单一,仅扣除养家糊口最基本生活费。二孩政策下,更捉襟见肘。免征额费用扣除标准,要科学严谨测算,方能评定高低。57.3%望降低工薪税负。对财政部最快今年底、明年初,可能将个税。

3.论快慢。改革草案,上报中央、国务院。有专家表示,今年底有难度。税改目标,提了很多年,雷声大雨点小。七论快慢。税改分两步走。一是要先有综改方案,即建立分类与综合结合税制(较具体)。然后,按程序拟定《个税修改草案》,报人大通过,才能实施。目前,还在提出方案、而非《草案》阶段。时间表,路还很长。因牵涉面广,税改中。

4.论难易。最重、难,超越税改、涉国家治理。“提低、扩中、调高”是大方向。如何只争朝夕、为民所急?严峻考验执政能力。八论民生。样本态度,54.6%认为应对高收入人群监管与调高,46%认为税改应让利富民,44.2%认为应按家庭计征,32.8%认为应简单、透明、方便。一目了然、一说便知,而非不知所云、昏己昭人。专家认为,税改后,低收入。

5.论高低。低收入人群税负降低,但并非通过提高起征点。个税改革真正实行,还需35年。缩小贫富差距,安居乐业、无后顾之忧,迫在眉睫。九论轻重。有专家认为,个税在分配公平上作用,还有待考量。调整过大,可能会对损害经济,导致资本、技术、人才外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素无国界,各国间存在竞争。税改,已非关门讨论坐而论道。

6.论内外。而是国际层面。如何调节?市场与政府作用?如何一次、二次分配?最大公约数为何?尚无共识。现行分类征收弊端,效率优先、公平不足。11类。十论利弊。首先,每类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计税方法各异。导致不同所得间税负不公平,为纳税人通过转换所得税类别、避税,提高可乘之机。其次,税率结构不合理。工薪所得累进税。

7.利弊工薪所得累进税率,高于利息、股息、红利、特许使用费等资本所得使用比例税率,导致劳动所得税负时常高于非劳动所得。45%最高边际税率,不仅税负过高,降低工作积极性。十一论征逃。因征管难度大,实际效果不佳,反使高工薪税负降低。第三,现行费用扣除,未考虑纳税人赡养、健康、住房等家庭负担因素,而是采用“一刀切”。

8.人道为体现个性化要求。人性、人道缺失。第四,征管能力欠缺。进一步放大税制缺陷,导致个税“逆向调节”。因工薪所得收入透明、代扣代缴,较为到位。高收入者资本所得收入隐蔽偷逃严重。十二论劳资。资本所得源头控制,比劳动所得难度大。征收执法不平等,富人比穷人少纳税怪象丛生。综合征收中,扣除生计费用,应摈弃现行。

9.取舍应摈弃现行“一刀切”定额、定率扣除制。如何缩小贫富差?目前,我国所得个税规模偏小、比重偏低、征面偏窄,调节有限,严重制约收入分配功能发挥,也不能起到调节经济内在稳定器功能。未来,劳动所得纳入综征。十三论缓急。专家建议,首先,劳动所得最高边际(征税增量中占比)税率应由目前的45%降到30%。恶果是税率太高。

(上,二九)

10.因果征不到,反向刺激恶意逃税、移民避税。若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既提高纳税率,又降低税务风险,且高收入人群缴税会更多。其次,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目前,低于15003$,过窄,可扩大,如适用低于4000元,让低收入者减税。十四论因果。专家认为,目前个税调节分配乏力主因,制度不能落地,实际不能操作,似乎力度很大。

11.增减实则不仅调节不到,还会反向不利。是否考虑地区差与弹性?专家认为,不宜。所得个税税基高度流动,税政必须高度统一,才能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形成与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流动。区域、城乡、市线间发展不平衡,差异较大,如何把握扣除?十五论增减。专家认为,费用扣除制核心,是纳税人维持基本生活生计费用扣除,应遵循。

12.原则最低生活费用不课税原则。为使其量化,应对统计调查、科学测算居民生活支出,为基础扣除标准确定提供实证依据。特别、专项扣除,是考虑纳税人,个人、家庭特情社会福利性扣除,包括经营性、交纳社保、大病医疗个负、全日制教负、房贷利息、租金等。十六论豁免。纳税人雇佣活动费,如交通通讯费、寻找工作费、未报销商业费。

13.豁免培训费等,也应特别扣除。可借鉴发达国家如美国成功经验。由纳税人选择适用标准、分项扣除。标准扣除,具统一限额,不需凭证。分项扣除,需逐项列出支出费用、凭证。通过综合税制改革,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大多数工薪阶层免征个税。对高收入者,自行申报。

(未完,待续。心灵感悟:赤子童心、抛砖引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独步天下。本人《新道德经》23部各81章第一稿已全部完成。待国家省市单位立项资助、列入出版计划后,再做进一步整理。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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