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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保定人的切身利益!12月25日截止,快去办理!

 破茧成蝶808 2015-12-22



  12月1日,燕都记者从保定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正在进行,缴费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25日,未办理医保缴费的居民得抓紧时间了。快转告你身边的小伙伴们及时缴费吧,否则将无法享受下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下面给大家整理了2016年度保定市市本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内容。


缴费标准

  1、成人居民个人缴费280元。

   以下情况无需缴费: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是指:评定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及一级盲、二级盲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学生儿童和大学生个人缴费40元。

  以下情况无需缴费:属于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大学生和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


缴费流程

  1、居民牡丹医疗保险灵通卡启卡

   参保居民首次使用居民牡丹医疗保险灵通卡(以下称缴费卡)缴纳医疗保险费前须到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启卡手续。

  ① “成人居民”启卡,须本人提供身份证和居民牡丹灵通卡办理启卡手续。

  ②16周岁以下必须监护人办理启卡手续(监护人仅指孩子的父亲、母亲)。孩子的监护人和孩子在一个户口上的,如果户主为孩子的监护人,需户主本人带户口本、身份证、居民牡丹灵通卡办理启卡手续。如果户主不是孩子的监护人,需要所在社区开信证明监护人与孩子的关系(例如: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监护人带孩子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居民牡丹灵通卡、社区证明信办理启卡手续。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请拨打工行新华路支行咨询电话:2022876。)


  2、社区参保居民已办理缴费卡的参保人员:

  于2015年12月25日前持对应的缴费卡到任一工商银行网点缴纳相应的医保费。


  3、社区当年新增及已参保未办理缴费卡的参保人员:

   到所在社区领取《保定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于2015年10月8日至12月25日期间到保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务科(一楼)办理缴费业务。


  4、原是社区参保居民,同时又属在校生(含大学生)的情形:

   由所在学校办理过若干年度参保缴费的,因各种原因在新的年度未由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为了不影响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请及时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后再办理缴费或持缴费卡缴费,反之则不能办理缴费或扣款到账。


  5、 原是社区参保居民且已办理缴费卡的,同时又属在校生(含大学生)的:

  如新的年度由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原缴费卡会暂停扣款功能。


  6、新参保学生或居民涉及以上三类特殊人群的:

  需在办理参保手续时上报相关认定材料的原件(学校或社区审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或社区印章报医保中心)。


  7、 居民就业、户籍迁出本市、死亡等,由所在社区办理申报手续。


新生儿参保流程

  按照《保定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统统筹实施细则》(保人社字[2015]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居民未在集中申报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当年居民医保费全部由个人或家庭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缴纳当年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参保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各1份);

  ②新生儿与其监护人(父母任一方)的二寸合影2张。


  在孩子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到保定市医保中心征缴二科办理参保和缴纳当年医保费(40元+财政补贴),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9月1日至12月25日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40元/年)。

  同时,可为孩子办理一张工商银行居民牡丹灵通卡,每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到工商银行任一网点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40元/年)。


相关链接

  据悉,为了多渠道方便居民了解医保政策和医保缴费信息,保定市医保中心建立了短信平台,2016年城镇居民集中缴费期间,将投入试运行。届时以短信告知参保人员进行缴费,参保人员联系电话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到医保中心征缴二科办理变更登记。


  市民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保定市医保中心征缴二科的电话“0312-206999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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