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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记

 昵称535749 2015-12-22
2015-12-22 00:01 | 豆瓣:软猬甲少女乔迦 

搬家记

本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因为周六要搬家,明天请假收拾东西。

我的漂流记,其实早早就开始。小时候与爷爷奶奶在乡下生活,每年大概见父母两三次,最开心的是暑假,暑假便可以去找父母,但总是有条件的。比如,你要做完作业,比如,你要剪短头发。小孩子心事总是柔软,什么都能答应,换做现在,爱见不见吧!

记忆最深的是拿剪短发做条件,我当时打了如意算盘,说我可以先去,到了让我妈妈带我去剪头发,其实是打算见了我妈妈之后耍赖的,爷爷答应了我,但到头还是空欢喜,见到我妈妈后,第一件事带我去剪头发,当时小姑娘流行留荷叶头,就是到脖颈,耳朵脸颊可以遮住的长度,当时已经一边剪一边哭,剪完后理发师问我妈妈行不行,我妈妈说不行,剪五号头(男生头啊!)。理发师看着我皱眉,我就哭得更厉害了,完全是在嚎,理发师一紧张,剪刀尾巴夹了我的耳朵!

剪完后我妈心满意足,而我,郁郁寡欢,顶着一个男生头,却进入了彻底的惆怅,跟我妈去买菜,卖菜的大婶说:“小伙子,拿着”,我也要立马哭一哭。

就这样,跟父母分居演双城记演到我读六年级。小学毕业时搬家,从双城记变成三城记。我父母在一个地方,爷爷奶奶在一个地方,而我开始读私立寄宿学校,独自成了化外之地。初中住校、高中住校、大学住校,一直到大四。

大四时,去广州一家杂志社实习。杂志社是我供稿的杂志社,工作是我喜欢的,城市也是我喜欢的。那是我第一次离家这么远,最开始住在一个伯伯家,地地道道的广东人,还是客家人,南方人不像北方人好客,或者说南方人对于自己与他人的界限分得很清晰,不像北方人,对于北方人来说,不亲好像显得失礼,而对于南方人,太亲则好像失礼,南方人的礼貌是客套温婉而有距离的。

这些对于我一个初到南方的北方孩子来说,无疑,是有失落感的。我记得有一次大雨,伯伯打电话给我,问我到哪了,我说我打不到车,伯伯说你不用着急,我们先吃了!我脑子当时是顺下三条线的,话说在北方人的概念里,接下去不是应该说“别急,我开车去接你”或者说“没事儿,我们晚点吃等你一起”的么?

多年以后,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东北姑娘,我跟很多南方朋友都相处得来,也明白了南方人的套路,但在当时,我是很失落沮丧的。

伯伯家小区环境很不错,后面挨着废弃的铁轨,植物茂盛而静谧。我没有伯伯家的钥匙,经常一个人早到家,而伯伯一家人要半夜才回。便有院子里的阿姨跟我说话,她说:“妹妹,你又在这里等啊?”几年过去,对于短暂相处的伯母我已经没有具体的印象了,只记得偶尔她跟我同出门时便会跟邻居打招呼,然后跟我说这家人刚刚中了彩票,几千万呀!她说看不出来吧?我点头。她说这院子里好多人买彩票赚了钱呢!

然后,我认识了熊小姐。并且很快熟络。

熊小姐对我很是照顾和仗义,让我搬到了她那里住。如果当时没有熊小姐,恐怕我会打退堂鼓回家,但熊小姐不仅自己照顾我,还同时带给我一些朋友。

不久后,熊小姐为了爱情离开广州,北上到京城。而我,租住了熊小姐的房间。

楼下院子里有一株很大的广玉兰,说来奇怪,我无论怎么想都记不起它在艳阳下的样子,只记得它在雨中的样子。沉静。

沉静得无比美好。又带着些许落寞,但那落寞是无声的,并不轻浮。

楼下有711,我常去,然后常忘记东西在柜台上。售货员便在我身后招呼,可是我没有反应,坐在门口的人也帮忙招呼,我依然没有反应。有人察觉我应该是听不懂广东话,于是用普通话喊我,我才站住。

我在广州前后呆了4个多月。有半月住在伯伯家。之后,住在熊小姐那。

再后来,搬到黄村公寓。当时已经没有工作了,因为实习的杂志社因为一本新刊赔钱,开始裁员,更别提实习生。好在尚有一些稿费,以及家里填补,偶尔会从朋友处临时串一些。

公寓环境还不错,但是没有电梯,有电梯的要贵几百块,我住在7楼。南方天热,没有什么食欲,我经常一周出门一次,去超市提回来一大堆吃的。阳台外面是非常大的空场,远处有山的轮廓,时值盛夏,常有暴雨加台风。雨停后,我便到阳台上抽烟发呆,觉得天地辽阔万物丛生,唯独人,是如此渺小。

公寓管理员和保洁阿姨对我还不错,因为我搬进去的当夜就一个人把床整个调了位置,换了自己的床单被罩,又养了植物,养了鱼。

阿姨来打扫时,说这个小姑娘真是厉害啊,她说这么大一个床,你一个人怎么搬得动?然后夸床单很好看。是啊,当年哪来的这种轴,半夜两三点满头大汗要搞床的方向,卧室房间并不大,所以最后床完全卡在墙上,竟不知自己最后是怎样硬压下去的。

邻居只有一户,同是外乡人。一对夫妻,带个小女儿。太太很有礼貌,小姑娘很有教养。我搬进来时,他们来我的房间借用电话。

我外出回来时,常见小姑娘在门里玩闹,太太在一旁洗衣服。

离开广州时,我打算把我的鱼和花送给小姑娘,可惜家中无人,公寓的小伙子说,你给我啊,我也会养得好。我便只得留给他。

之后,到了北京。住在通州。具体在哪,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租了两室一厅,房子也还不错,那时候租金还没贵得离谱。由于只住了两三个月,也便没有太深印象,只记得地板是鱼白色,有我喜欢的大窗,期间养了一只兔子,下雨的时候淋死了,死相很吓人。不远处有一家田源鸡火锅。

冬天来临前,去了成都。租了单室,依然是公寓,从广州开始,我已经学会跨省搬家,在我人到北京前,便已找好了房子。所以搬家对我来说绝非难事。去看房子时,原来住的姑娘把房间装得很艺术,但搬家时需都带走,只留空房。我便租了空房,连床都没有的空房,所有东西重新置办。

到成都的当天傍晚,买了一只狗。很普通的小狗,却颇带人气,出去哪里都会有人招呼它。每周半只鸭子做犒赏,其他时间我吃雪糕它吃雪糕,我吃板栗它吃板栗。成都消费同样低,房租不过才500,仍然可以不工作。过于湿冷,经常睡到下午两点钟醒,小狗已饿得不行,但又不敢吵我,只是拿手掌肉垫儿轻轻拍我,我便起身给它抓把狗粮,打个生鸡蛋。

天更寒的时候,街上常有卖腊梅的,装在竹筒里,远远闻到香气。我便在房间插一瓶腊梅,煮一壶茶。就这样,没有晨昏,过了四个月左右,直到年底回家。

能带走的带走,带不走的送朋友。包括养了四个月的那条小狗,也送了朋友,那条狗的特别之处是会常常皱眉,朋友都啧啧称奇,说它怎么会皱眉,朋友便说肯定是跟我学的,我说哪有,朋友说,姑娘,你常皱眉啊!

回家过年。年后在家窝了几个月。5月去了长沙。去长沙之前,发生了512地震,人心惶惶,我妈说你还要去吗?我说要去。我妈说再等等?我说不等。

就这样,到了长沙。搭乘夜里的火车,到长沙时是凌晨,天刚蒙蒙亮,住了酒店。睡醒后,去见朋友,朋友说你房子怎么办?要不先住我家?我说我今天就能搞定。

之后,去中介,租房子,从酒店直接搬过去。离步行街很近。

前后工作了不到两个月,跟直属领导不合拍,索性辞职写稿。偶尔去赴饭局,看着一行人在月下的堕落街喝得东倒西歪满嘴跑火车,我在旁边抽烟,负责散场后把他们各自安置好。

不久后,跟初恋和好。他来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是端午。他吃甜粽,我吃咸粽。

再后来,搬到韶山南路。男友去附近高校里温书准备司法考。我睡到自然醒,然后下楼煮汤或煮面。收拾好房间后,出门去学校散步晒太阳,还买了只篮球。租住的是复式,楼是新的,但房东给配置的家具都是旧的,我便开启DIY功能,从上到下重新打理一番,自此,成了朋友们的常聚地,经常来我家聚餐。

司法考后,我跟男友正式提出分手。至此,我的初恋完完整整告一段落,分开的时间远远比在一起的时间多得多。男友说我带你回家去见我父母吧,我常提起你。我想想,说不用了。

就这样,一个人在长沙住了一年。晨昏日暮。

朋友来我家时,说你家真好。然后说,就是太冷清。

也许吧。我生性本不是热闹之人。

离开长沙时,朋友为我践行。我当时几乎抱着逃离的心情,离开长沙,到了北京。当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到北京,到好友身边,回归生活。另一个,去丽江,将自己流放掉。

而今想来庆幸,我当时没有逃去丽江。

这样大风天朗的下午,好像适合听杨千嬅。

嗯,你猜得对,我是水瓶座。昨天看到一篇写章子怡的文章,翻译过来就是——水瓶座不屑于做任何旁人觉得对的事情。

其实人生没有绝对,只是有些人好似相对任性而已。

前几天朋友整理旧物,发现我的一摞旧照片,是2006年。那是我第一次来北京,在大学毕业前。

正式来北京,是在2009年,从长沙到北京。朋友请我的第一顿饭,竟要带我去吃湘菜。

住的是部队辖区家属大院儿,几个女孩子合租,都是大学同学,所以也比其他人熟络些。有个姑娘因为我的到来辞了工作,之前一直犹豫,跟我聊天后,她说我就是喜欢你身上这个劲儿——好像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

的确,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不管,那些我们能承受的,不能承受的,能改变的,不能改变的,终将过去。

我们遭受部队大兵的驱赶,家属楼严禁外租,部队准备周全,带了防爆手、女医务兵,当然不是针对我们几个姑娘,但也有姑娘闹起来,抓掉了大兵的肩章。都是年少气盛,险些打出手。后来我和另外一个姑娘下楼谈判,我们搬走,他们把我们送到我们要去的地方。

东西都安置好后,姑娘们面面相觑,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也是冬天的夜晚,我说我们去吃火锅吧。席间,我们中间最高最壮的女生哭起来,想来,是真的吓到了。

后来家人提起这件事,说是后怕,说你们小姑娘自己在外面多不安全,我倒觉得还好,有些事情,如果不能改变,那么,也许来得早是件好事。如果人到中年或晚年被人强行赶出,想必,会有“丧家”之感,而对我们来说,不过是场意料之外的风波,仅此而已。

情急之下租的房子差强人意,但迫于毫无准备时间太紧,只好将就。

是个老小区,离地铁很近,走路不到五分钟。房主是个出租车司机,男,五六十岁的样子,绝对有洁癖。从来都是浅色衣服,白色裤子,鞋子锃亮,头发一丝不苟。作为一个男房东,竟然常常到家里来“视察”,我确定他不是猥琐,只是太洁癖,连卫生间角落都要检查,说你们女孩儿长头发多,也不知收拾干净……如此云云。所以我们很讨厌他,决意满租后势必要换房子。

老头儿也不想再租给我们,而是另有打算,想卖了折现,说有好多人要买。中间出了一件乌龙事,我们临退租前,老头儿带了一位女士来,我们以为是老头儿的老伴儿,后来,老头儿带了女儿来,然后在厨房低声跟我们说:“别提前几天来的那个女的”,身边姑娘发愣,紧着问:“哪个女的?”被另外一个姑娘一把拽住。

想来,前面那位女士应该是二婚的媳妇了。

院子里有棵很大很大的树,几乎整个院子的阴凉,全靠这一棵树。春夏时,常有老人孩子在树下。我偶尔听到邻家有老式风琴的声音,幻想弹琴的是个青春期的少年人,犹豫的,断断续续的,无处倾诉的,寂寥又憧憬。

那段时间我非常迷恋抄诗,诗、散文、短篇、长篇里,我最喜欢的是诗,到现在也如此,觉得那是世间最美最智慧的精华所在,我们说的过多话,不过是寒暄客套反复重复,实则毫无意义。经常早起读诗,读完惆怅,跟远方的朋友通电话,朋友说,你赶紧收拾上班去,惆怅个屁!

满租后,我们搬到了马路对面。从路西到路东。搬家公司听说是几个单身姑娘搬家没有大件家具,没有当回事,结果扎扎实实喊亏了,没办法,一个单身姑娘的东西可能要比一家人东西还多。我周全地将所有书装箱,没想到这种打包方式压得搬家公司的师傅起不来。后来再搬就有经验了,直接用绳捆,一摞一摞,可以直接提。

第三处房子,是我们住得最久的,一晃四年。

院子幽静,几乎没有杂音。有段时间我早上常是被鸟叫醒,夏天里朝树的一边听得清雨声和蝉声,窗台上经常落喜鹊跳来跳去。天气热起来时,我在窗前挂了风铃,起初还好,直到夜里有狂风,简直响得我抓心挠肺,大半夜两三点起来爬窗户摘风铃,狂风灌得满屋都是,那一瞬间竟觉得自己像抗洪抢险的英雄。

窗前好像什么都挂过。风铃也挂过。葫芦藤也挂过。绿萝也挂过。吊兰也挂过。五彩绳也挂过。

四年是个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有人结婚生子。有人离开北京。有人转行跳槽。有人失去至亲。

四季不动声色,我们竟无声流向三十岁,知道以上种种,人生际遇,皆不在你我所控。三十岁是个转折点,确切点说是个清理期,要理清很多关系,很多事情,然后决定之后何去何从。

三十岁的时候,你开始正视失望这件事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误会或意外。十年以上的恋人,十年以上的挚友,从你出生一直伴着你的亲人,极有可能在一瞬间就会让你如鲠在喉。不是对方变了,是我们自己才开始意识到,才开始明白。

所以,我一直觉得人与人之间稳固的关系,是要在三十岁之后才建立起来,经过成熟心智的筛选。

以及,不得不开始关注健康状况。

又一年。我从西三环搬到东三环。

带着我的书。带着我的花儿。带着我的一套套茶具及餐具。

一次次跟自己说不要再添东西了,回头离开北京怎么办?我好像总是在做“作别”的准备,与人,与事,与地方,与自己。

其实我挺喜欢北京。北京天气好的时候非常漂亮,尤其秋冬。我喜欢这座城市的三教九流兼容并包,喜欢一夜间一树白玉兰就开满枝头,喜欢为期不长的金灿灿的银杏道。

截止目前,北京和广州是我生活过的城市中最喜欢的两个,作为北方人来说,可能对于北京的适应性更胜一筹。

但我知道,生活充满变数和憧憬,永远不缺下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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