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主任医(药、护、技)师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2)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五年以上; (3)职称外语A级考试合格证书;中西结合专业可提供外语或者古文A级合格证书; (4)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期间至少有三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正规期刊上发表(正规刊物目录见另一附件); (5)近五年继续医学教育每年学分数不少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不少于10学分; (6)计算机三个模块合格证书,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模块; (7)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需称职岗位以上; (8)参加职业道德培训并考试合格。 2、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主管药(护、技)师职务七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五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四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二年以上; (5)职称外语B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中西结合专业可提供外语或者古文B级以上合格证书; (6)担任主治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期间至少有两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正规期刊上发表; (5)近五年继续医学教育每年学分数不少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不少于10学分; (6)计算机三个模块合格证书,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模块; (7)晋升副主任医师职务需到对口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六个月; (8)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需称职岗位以上; (9)参加职业道德培训并考试合格。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七年以上; 2、大专毕业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六年以上; 3、本科毕业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四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以上; 5、博士研究生毕业,毕业后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士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4、研究生班结业或获硕士学位或获双学士学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