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崔岩:找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的关键路径

 励志人生365 2015-12-24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近期发展描绘了路线图和时间表,这也是推动我国高职教育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书、军令状。

    高职院校的最终“产品”体现在学生身上,学生就业成长的竞争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竞争力。如何在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发展进程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行动计划指明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的关键路径。

    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保障水平。高职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需要耗费大量的改革成本,要有完善的经费投入机制。行动计划在“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内容中明确提出,要“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政府应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该制度应“覆盖本地区所有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到2017年,“本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0元”。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经费统筹力度,依法制定并落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还应加快高职院校用人机制改革,扩大高职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高职院校依法制定大学章程,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和社区等各方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依法管理学校,独立运营学校,减少行政干预;建立企业技术人员与高职院校教师相互兼职制度,优化师资队伍;加快高等职业院校用人机制改革;扩大高职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

    建立和创新系统化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明确高职教育定位,把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劳动者等技术技能人才作为目标,把服务于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的技术技能积累作为使命。

    大力开展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培养,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构建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各个层次的立交桥式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制定和完善高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标准。积极鼓励企业管理者参与到高职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制定过程和实施控制过程,提高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升就业满意度,增强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匹配度。

    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以提高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标准贯穿于教学、实训、实习和实践全过程。促进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任务导向等教学模式成熟,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通过授权、委托等购买服务的形式,明确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责任,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坚持以育人为目标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以能力为核心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制度,弱化学历证书的社会效应。建立企业和高职院校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学徒制培养机制,促进校企一体化建设。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衔接体系,深入调研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技术进步等企业和社会需求,联合就业需求单位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技术技能标准。强化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衔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衔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相衔接,同时贯通中职和高职教育以及本科职业教育等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和内容等方面的衔接。“推进优秀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科学提升人文素质,加强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将人的全面发展理念贯穿于终身教育中。

    行动计划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解决显性的现实问题,更要积极探索解决制约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隐性的、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因此要妥善处理和把握好各种关系。首先是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一方面,行动计划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有明确的数量要求;另一方面,也突出强调了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发展规模与内涵效益、硬件与软件相统一,做到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效提升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其次是创新与传承的关系。行动计划是在继承以前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等高职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继承我国高职教育十余年来积累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展开的,里面有很多创新的部分。在创新发展高职教育进程中,要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在高职教育的改革攻坚期,深入开展战略思考,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各个环节,全面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再其次是短期与长期的关系。行动计划虽然定期为2015年至2018年,但其着眼点却是推进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应避免“大跃进”“一阵风”的做法。同时,对于高职院校的主管部门,特别是政府,发展高职教育的责任也不宜狭窄化或局限在财政投入上,简单地将发展高职教育等同于由政府投钱创建一批专业、一批基地,或出台几个文件、制度,从而忽视了高职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因此,实施行动计划既应立足现实,应对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也应放眼长远,积极探索和创新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内涵提升等深层次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有效推进高职教育综合改革。(作者崔岩系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中国教育报》2015年12月24日第9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