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可到顺德车管所前台5号窗出具该证明);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可到顺德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出具证明);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可到顺德交警大队宣教室出具证明); 5、无犯罪记录(辖区派出所出具该证明);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体检证明)。
来件人携带齐以上资料后到顺德车管所办理校车驾驶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