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1期 2015年12月1日 2015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和香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在食品流通环节对牛肉、羊肉2类食品共16个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牛肉1批次,羊肉1批次,总体合格率为88%。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和不合格指标为: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上报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香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了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已在县域内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市场清查,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香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2期
2015年12月1日 2015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和香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在食品流通环节对食用菌制品、豆制品、蜜饯果脯、肉制品、膨化食品、饮料、速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糕点、食用油、白酒、酱油、醋、包装饮用水等17 类食品共153批次进行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50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品类:蜜饯果脯,总体合格率为98%。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和不合格指标为: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上报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香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了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已在县域内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市场清查,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香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3期 2015年12月1日 2015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和香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在食品流通环节对酱腌菜、啤酒、罐头食品、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婴幼儿配方乳粉、液奶、面制品、生鲜肉、调料等11 类食品共50批次进行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48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品类:酱腌菜、面制品,总体合格率为96%。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和不合格指标为: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上报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香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了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已在县域内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市场清查,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香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4期 2015年12月1日 2015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和香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在食品生产环节及餐饮环节对羊肉串、油、馒头、水产品、方便食品、桶装水、蛋糕面包、油条、一次性消毒餐具、酱类、熟肉制品等11类产品共49批次进行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中合格产品48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品类:酱类,总体合格率为98%。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和不合格指标为: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上报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香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了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已在县域内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市场清查,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香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5期 2015年12月1日 2015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和香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在食品生产环节及流通环节对奶粉、生鲜肉、驴肉等3类食品共51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51批次产品中共检出5批次不合格产品,总体合格率为90.2%。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和不合格指标为: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上报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香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了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已在县域内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市场清查,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香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6期 2015年12月1日 2015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和香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在食品生产环节及流通环节对月饼糕点、食用油、蜜饯、罐头、包装饮用水、酱腌菜、豆制品、白酒、肉制品、奶粉、凉皮粉丝等11类食品共74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68批次,不合格产品6批次,合格率91.9%。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和不合格指标为: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上报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香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了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已在县域内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市场清查,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香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7期 2015年12月23日 2015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和香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在食品流通环节对月饼糕点、食用油、蜜饯、酱腌菜、豆制品、肉制品、奶粉、粉丝、饮料、膨化食品、果冻等11类食品共50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49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98%。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和不合格指标为: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上报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香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了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已在县域内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市场清查,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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