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总局于2003年底颁布了“406号文”,允许寄包裹时可以贴邮票,并允许自带邮票贴包裹。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理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寄包裹、挂号信一定要自带邮票,这样可以大大降低邮费。现在大中城市的邮局寄包裹都允许自带打折邮票,还有极个别的县城邮局阻挠自带邮票,大家一定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在当今社会中很多合法权益是要争取来的。 如遇到邮局拒收贴有自带邮票邮寄包裹的,请拨以下投诉电话: 国家邮政局公众服务处电话:010-66599533 (拒收邮票贴包裹投诉) 国家邮政局公众局长秘书处:010-66419602 (其它投诉) 或当地11185 国邮[2003]406号 关于国内包裹纳费方式等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加强包裹资费管理,规范包裹收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邮政支局所收寄包裹(指国内包裹,下同)时,遇用户以自带邮票方式纳费的,应照常收寄,不得拒收。 二、对收寄的贴票包裹必须在“包裹详情单”上由双人签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对收取现金的包裹,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使用包裹收寄机收寄包裹的局所,应作好贴票包裹与收取现金包裹的统计与财务结算,防止少收、错收。同时,相关部门要对包裹收寄软件进行修改。 四、各局应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包裹资费收取的稽核检查力度,防止资费跑、冒、滴、漏。 五、此前下发的相关文件或规定,凡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 国内邮件资费查询http://html./zfcx/zfcx_1.htm 国际邮件资费查询http://html./zfcx/zfcx_2.htm 如遇到邮局拒收贴有自带邮票邮寄包裹的,请拨投诉电话11185. 如遇到邮局拒收贴有自带邮票邮寄包裹的,请拨以下投诉电话 : 国家邮政局公众服务处电话 010-66599533或010-66417000 (拒收邮票贴包裹投诉) 国家邮政局公众局长秘书处 010-66419602 (其它投诉) 天津市邮政局 022-27120000 上海市邮政局 11185 河北省邮政局 0311-8632810 山西省邮政局 0351-4088337 内蒙古邮政局 0471-6291548 辽宁省邮政局 1804 吉林省邮政局 0431-8925529 黑龙江省邮政局 0451-6290605 江苏省邮政局 025-3347014 浙江省邮政局 0571-5172235 安徽省邮政局 0551-2683030 福建省邮政局 0591-3355017 江西省邮政局 0791-6265088 山东省邮政局 0531-6052182、6052187 河南省邮政局 0371-5964995、5933900 湖北省邮政局 027-83518222 湖南省邮政局 0731-4186915 广东省邮政局 020-85239888 广西区邮政局 0771-2628212、2628977 海南省邮政局 0898-6767010、6773695 四川省邮政局 028-6190466 重庆市邮政局 023-63627803 贵州省邮政局 0851-5825443、5824756 云南省邮政局 0871-3532548 西西藏邮政局 0891-6241332、6241244 陕西省邮政局 029-85235237 甘肃省邮政局 0931-8787007、8789705 青海省邮政局 0971-8589132 宁夏区邮政局 0951-6092629 新疆区邮政局 0991-585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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