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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业实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基本路径

 高艺哲 2015-12-28
在《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作用的意见》(教职成〔2011〕6 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等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改革目前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特别提出“要建立社会、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多方参与”的职教质量评价机制,尤其要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意见”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这些文件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作用,充分肯定了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中的主导地位。推进行业企业参与职教质量评价,对改革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在评价实施的具体操作上,先要组建企业为主体的评价组织和评价队伍,校企双方合作确定评价目标、标准和评价方案,然后试点现行,优化评价过程,实施闭环控制,最终要有效利用评价结果,发挥其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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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评价机构和评价队伍
由教育部门组织,根据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负责组建由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委员会,强调行业企业的主体作用,保证企业的深度参与。评价委员会聘请相关用人单位、行业协会等专家、一线技术骨干、班组长、企业管理者,组成专业评价队伍。每个专业领域都要建立相应的质量评价委员会,各类单项评价的开展贯穿于企业参与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之中的。在评价队伍的组成原则上,为确保评价的专业性,要求评价专家要掌握评价基本原理,熟悉评价方法,能根据不同的评价目标设计出科学、可行的方案。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包括拟定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章程,进行评价的设计与运行,制定评价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 确定评价指标,实施职教质量评价与监控等。
2
校企合作确立评价目标、手段和实施方案
校企双方要就评价工作目标、具体工作内容以及方式方法等方面,做出全面、具体、明确的安排。在评价目标上要考虑到各方的利益诉求,明确差异和共同点,最终确定评价目标。评价主体由企业负责,评价标准也主要源自企业。学校和企业要共同开发职业教育教学标准,包括专业建设标准、行业职业资格标准、课业考核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切实将行业企业岗位标准和用人标准贯穿到考核评价目标中去;在评价方式和手段上,既有定量评价也有定性评价,既有形成性评价也有终结性评价,根据评价任务内容不同而设定,实现评价方式和手段与企业同步。评价方案要经过行业协会、企业专家深入论证,并综合考虑职业院校的实际情况,保证切实可行。
3
试点先行,优化评价过程
在整体的实施策略上,可以先选择试点高校,比如全国性示范校、骨干院校这些基础条件好、具备实施能力、改革需求迫切的院校,再从这些试点院校中选择与行业企业紧密贴近的专业,通过政策和财政上支持先行先试,以点带面。试点完成评价工作后,再总结评价中的经验与不足,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为其他院校评价提供参考依据,并最终全面铺开,形成企业评价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具体的评价实施上,企业行业组织与职业学校分工协作,分阶段、按步骤实施评价,从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到评价结果形成、反馈和公布,形成一个闭环控制系统,这一点至关重要。首先,学校要积极配合企业的评价数据采集,企业采集到数据后进行汇总和整理,再反馈给评价委员会;其次,评价委员会对职业教育各层面的数据进行核对、检查、统计、判断等操作,以评价指标为依据,进行详 细深入的分析,最后形成评价结果。由评价组织机构汇总质量评价的数据,通过分析和处理后形成评价报告,向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反馈评价结果,也将评价情况反馈给评价体系,以改进下一次的评价运行,同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方便相关单位和人员查询。具体实施流程如图1所示。
4
有效利用发挥评价结果的导向作用
评价结果的利用是评价体系中最重要一环。评价不能为了评价而评价,其根本目的在于改进职业教育质量。当评价结果反馈到具体的教学单位、人才培养的对应环节时,涉及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要透过企业反馈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职业院校应根据评价结果,改进教育工作,优化人才培养的目标、过程和模式;企业也应及时地更新人才需求信息,发挥自动调节作用;同时,评价组织机构要追踪被评价对象对评价结果的采纳比例、满意度和改进意见等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体系各环节的循环和呼应,实现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整个评价流程形成一个闭环控制系统。
本文摘编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年第33期张宏亮《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研究: 指标体系、实施路径及保障机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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