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录取不满的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征询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次未录取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补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