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在分享开始之前我想强调一下,今天谈的内容主要是围绕“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如何利用公司股票的流通优势设计长期有效的股权激励模式?使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保持一致,为公司业绩稳步增长提供支撑。 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我在最后也会有几个相关的小建议提给大家。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比较常用的长期激励工具,我把他们区分为两类:真实股权类、现金类(或非真实股权类) 当下,我们看到很多人都在谈股权激励,虚拟股权、干股、身股,概念很多,颇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阵势。很多公司老板说要做股权激励,其实只是想找到更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法,实则与股权毫无关系。也许中国的文化背景下,员工更愿意接受“股权激励”的说法,但是作为专业的人力资源经理,必须首先将长期激励的各种工具的本质认识清楚,才能在工作中准确把握方向,避免误入歧途走弯路。 真实股权的长期激励是真正发生了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现金形式的长期激励其实就是奖金分配方案,即使是“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也只是借助了股票作为一种计算奖励额度的依据或者媒介,并未发生法律意义上的股票权益变更。严格意义上说,员工持股计划从持有人的角度并不属于真实股权类,但对于计划本身是发生真实股权关系的,因此我们姑且将员工持股计划也归类到真实股权类中去。 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要公告,受《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规监管,因此HR在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几个方面:
因为真实股权的激励计划更复杂一些,所以今天我们重点围绕真实股权的三种方式做分享。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行权时按规定的行权价格支付行权股份对应的成本,行权当时股价相对行权价的增值部分即为收益。 期权收益=(股价-行权价)*行权股数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授予时支付对价,在行权时股票价格相对于对价之间的增值部分即为收益。 限制性股票收益=(股价-对价)*行权股数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参与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并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计划结束时取得股票售出的增值部分为收益。 了解了三种真实股权的激励模式后,我们将来对比一下这三种模式的异同,以及优劣势。 了解了三种真实股权的激励模式后,我们将来对比一下这三种模式的异同,以及优劣势。 在激励规模上,三种模式的监管要求都是一样的。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意是“有效的”,包括了以前实施还未行权的) 在激励对象上,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更多的是针对中高管等核心人员,而员工持股计划没有强制的资格要求,鼓励更多员工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在资金来源方面,均不允许公司资助包括担保。员工持股计划允许控股股东为员工提供担保贷款。 控股股东担保与公司担保的区别大家应该都理解吧?控股股东担保属于股东的私人行为,风险由个人承担。而公司担保则由公司承担风险。
股票来源方面,只有员工持股计划允许股东赠与的方式,在很多国家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允许股东赠与的,但在中国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都不允许股东赠与。 在时间安排上,如果采用非公开发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最短36个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一般一个计划的周期在3-5年(如果太短也就不叫长期激励了。) 业绩条件、行政许可比较简单,大家一看就明白了,我就不多解释了。 关键的是购买价格,员工持股计划的价格即是二级市场价格,只有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时可以按非公开发行的定价规则打9折。限制性股票的对价则可以最高打5折。 总结一下三种方式的优劣势:
需要说明的是,员工持股计划更多的是关注激励对象的筛选条件,不需要设置业绩条件。员工一旦认购了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则按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和享有权益,理论上与公司没有直接关系,由计划持有人代表与公司共同管理或计划管理机构(信托、基金等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以上所探讨的内容都是针对上市公司真实股权的激励工具而言。那么对于创业公司或规划上市的公司,如果要做股权激励计划,我的建议是一定要在一开始就考虑清楚未来是否有上市计划,在股权激励的策略上就应围绕上市目标考虑真实股权和非真实股权两种策略。如果是非真实股权,只需要重点从人力资源管理和成本的角度考虑方案,看如何更够更好的保留和激励员工。如果是真实股权,那么除了人力资源管理和成本的角度,更需要特别关注股权结构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以及未来上市融资的影响,如果是全员持股建议股权不宜过于分散,可以参考高管:中管:员工 1:1:1的比例,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有需要的话可以采用代持,或者成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如果不是全员持股,建议主要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总和不低于51%。 今天重点分享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实操的知识点,如何在螺丝壳里做道场?利用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优势,在监管要求之下,采用不同的激励工具实现不同的激励目标。目前随着监管政策越来越成熟,市场实践越来越丰富,股权激励也出现了一些创新模式,例如万科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提取中高管经济利润奖购买公司股票的事业合伙人机制,虽然不属于监管规则中规定的股权激励模式,但也是一种利用上市公司股票绑定核心员工与公司长远利益、风险的方式,无论是在人才管理理念上还是方案设计的技术上都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限于个人认识粗浅,文中难免有不严谨之处,还望各位朋友斧正。 问题1,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如果说一开始就把这10%分完了,怎么办?还有为什么就是超过不能超10%超了会发生什么?
问题2,祁老师请解释下什么是对价?
问题3,老师,请问非上市公司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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