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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灸法 第六节 注意事项

 hnwhs飘 2015-12-30
(1)施术者,应严肃认真,专心致志,精心操作。施灸前应向患者说明施术要求,消除恐惧心理,取得患者的合作。若需要选用瘢痕灸时,必须先征得患者同意。
  (2)临床施灸,应选择正确的体位,要求患者的体位宜平正舒适,既有利于准确选定穴位,又有利于艾炷的安放和施灸的顺利完成。
  (3)施灸的顺序,在《千金方》中载有“凡灸当先阳后阴,言从头坐而渐下,次后从头右而渐下,先上后下,先少后多”。先阳后阴,取其从阳引阴而无亢盛之弊;先上后下,取其循序不乱;先少后多,是使艾灸的火力由弱增强,以使患者易于耐受,如需艾炷多壮者,必须由少逐次增多,或分次灸之,需大炷者,可先用小艾炷灸起,每壮递增之,或用小艾炷多壮代替之。但在特殊情况下,亦可酌情灵活运用,不可拘泥。如对气虚下陷的病证,则宜从下而上地施灸,如脱肛症,可先灸长强以收肛,后灸百会,以举陷等,这样更能提高临床的疗效。
  (4)艾炷灸的施灸量,常以艾炷的大小和灸壮的多少为标准。一般情况,凡初病、体质强壮的艾炷宜大,壮数宜多;久病、体质虚弱的艾炷宜少。按施灸部位的特点,在头面胸部施灸不宜大炷多灸;在腰背腹部施灸可大炷多壮;在四肢末端皮薄而多筋骨处不可多灸;肩及两股皮厚而肌肉丰满处,宜大炷多壮。更应结合病情施灸,如属沉寒疴冷,阳气欲脱者,非大炷多灸不可奏效;若属风寒外感、痈疽痹痛,则应掌握适度,否则易使邪热内郁产生不良后果。
  (5)灸治应用广泛,虽可益阳亦能伤阴,临床上凡属阴虚阳亢、邪实内闭及热毒炽盛等病证,应慎用灸法。
  (6)施灸时,对颜面五官、阴部、有大血管分布等部位不宜选用直接灸法,对于妊娠期妇女的腹部及腰骶部不宜施灸。关于禁灸的穴位,选用时应从实际出发,不必拘泥。
  (7)在施灸或温针灸时,要注意防止艾火脱落,以免造成皮肤及衣物的烧损。灸疗过程中,要随时了解患者的反应,及时调整灸火与皮肤间的距离,掌握灸的量以免造成施灸太过,亦可引起灸伤。灸后若出现局部水泡,只要不擦破,可任其自然吸收。若水泡过大,可用消毒针从泡底刺破,放出水液后,再涂以龙胆紫药水。对于化脓灸者,在灸疮化脓期间,不宜从事体力劳动,要注意休息,严防感染。若有继发感染,应及时对症处理。此外,尤其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灸治时,更应注意。
  (8)施术的诊室,应注意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避免烟尘过浓,污染空气,伤害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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