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论坛》2015年04期 作者:储昭根(浙江大学非传统安全与和平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国际政治学中的非传统安全;战略预测领域。)
内容提要
安全的认知与理念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安全的定义及外延等在社会科学语境中均缺少广泛的共识。但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流派与路径—即坚持国家为中心、以军事—政治为核心的传统派,与扩展安全指涉对象及增加经济、社会与环境等安全领域的扩展深化派。传统派批评安全概念的扩展导致安全概念的日益泛化和边界无限延伸,导致其失去作为分析工具的效用和价值及研究与应对重心上的分散与失焦。而扩展深化派则认为,传统安全论者的偏颇,忽略了非军事因素对安全的影响加剧,全球化加速,与多种行为体竞逐的国际新现实。解决两个学派与两种路径的冲突,关键在于再定义安全及其边界,并进而把握其本质特征。
安全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安全在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中被视为人在满足生存需要后的第一需要。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安全被认为是“国际关系中最具主导性的概念”,没有其他问题能够比安全问题的探讨更能引起“基本哲理性的争论以及更能展示国际关系的专业魅力”。
在传统政治议程中,安全通常被视为国家的“高位政治”,以区别和优越于经济和发展等“低位政治”。所有这些均指出了一个相同问题,即安全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中心内容,或无法回避的问题。应该说,在国际关系中,安全不仅是一个基本概念,也是一个基本价值,同时还是享受其他价值的方式和条件。
1 安全的定义
那什么是安全呢?在汉语中,“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即意味着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在拉丁语中,安全为“securitas”。其主要传统的用法是指个人内在的镇静,精神安宁,无忧无虑的自由。
正如西塞罗所说:安全是“最高欲望的对象”或“没有影响幸福生活的焦虑”的条件。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以政治自由来理解“安全”:
政治自由包含在安全之中,或至少包括个人能安全地表达意见。亚当·斯密提到的“自由和个人安全”指的是免于可能对个人及其财产暴力或突然攻击的自由。不过,通常认为,美国总统外交顾问、专栏作家沃尔特·李普曼1943年首次提出并定义了“国家安全”。
他认为:国家安全是“在国家希望避免战争时,能免于必须牺牲核心价值的危险;在受到挑战时,它能通过贏得战争的胜利来保护这些核心价值。”而乔治·凯南1948年将安全定义为“一国内部生活发展持续不受外部列强严重干扰,或干扰威胁的能力。”阿诺德·沃尔弗斯指出,安全不太可能被客观地衡量,主观认识往往发挥着重要作用,由此他的安全定义引入主观视角。
沃尔弗斯认为,“安全,对已获得的价值来说,是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沃尔弗斯这一定义被普遍接受及引用。安全的认知与理念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有道是:安全是一种活生生的思想外皮,根据它所使用的时间和环境不同,其色彩和内容就可能截然不同。
卡尔·多伊奇从维护和平角度认为,安全意味着和平及对和平的维护。对建构主义者来说,“安全”是社会与政治互动过程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价值、规范、集体身份和文化传统是至关重要的。
安全是主体间的,是行为体间彼此制造出的问题。对批判安全研究学者来说,对于稳定安全的获取,只能通过人与组织以不剥夺他人的安全为前提,所以安全的实现可以看成是一个解放的过程。“安全和解放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解放、没有强权或指令才是真正的安全”。
联合国开发署在1994年发表其首个《人类发展报告》中提出了全新的“人的安全”概念,并在报告中指出:对大多数人来说,安全意味着保护他们免于疾病、饥饿、失业、犯罪、社会冲突、政治迫害和环境灾难等威胁。1998年,巴里·布赞等从安全建构路径方面,曾给出一个概念—“安全往往关乎生存。
当一个问题被人们提出,是因为它对一个指涉对象造成了“存在性威胁”,从而证明了使用非常措施完全正当。”中国学者余潇枫的安全概念则引入了多种行为体,他认为:安全是行为体间的“优态共存”。
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安全”的定义及外延在社会科学语境中均缺少广泛的共识,人们根据各自的思想观念、文化和对现实的认知观察,会对安全的定义得出不同的价值与意义。正因为如此,布赞也曾明确指出,安全迄今为止还是一个“发展的非常不完全”,且“具有高度争议性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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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研究两种流派与路径
不仅在安全概念上众说纷纭,安全研究上也存在不同流派与路径。对安全研究,有人说,安全研究是国际关系理论“核心部分”;有人认为,“安全研究”是国际关系中的一个公认的“次领域”;更有人指出,国际安全不是一个学科,而是一个“难题”。
尽管安全概念上五花八门,莫衷一是,但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流派与路径—即传统派与扩展深化派。
据统计,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的5700多年中,世界上共发生1.4万多次战争,造成36.5亿人死亡。进而,有人通过计算机统计出,自公元前3200年至公元后1964年的5164年中,只有329年是和平时期。
从这点上说,军事安全一直都是国家安全中最重要的内容,甚至一直就是国家安全的同义词。冷战时的战略研究中,由于对敌、友、自身的军事(常规和核武器)能力的强烈关注,“国家安全”亦被等同于军事安全。
从20世纪40年代晚期冷战伊始到70年代战略研究真正演变为国际安全研究的近30年间,军事安全研究始终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国际安全研究带有浓厚的时代色彩,有着强烈国家中心主义倾向,围绕着国家在权力竞争中究竟如何能够得以生存的研究。
这种情况下,现实主义成为安全研究的支配性范式。这种以国家为中心、以军事—政治为核心,将“战略”和“战略研究”等作为核心概念的安全研究,通常被认为是传统派,或安全研究的传统路径。
20世纪60—70年代,美苏的核均衡及随之而来的缓和,再加上西方国家的经济滞胀和两次“石油危机”等现实因素,迫使国际关系议程从军事—政治的聚焦点、以国家为中心的安全议程向其他方面扩展。安全研究则努力超越军事领域,进入到经济与环境部门,这到80年代初达到高峰。
从70年代起,法尔克、泰勒将军、莱斯特·布朗、乌尔曼、布赞等学者们呼吁要包括环境安全和经济安全。
冷战后,原来被两极对抗所掩盖的地区性冲突与矛盾纷纷爆发,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问题逐步凸现出来;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所导致的全球复合相互依存关系日益加深,也直接导致了金融危机、走私贩毒、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等跨国威胁加剧。
在国际新形势和新局面下,扩展、深化派以军事-国家中心主义的挑战者的面目出现,并强调必须根据以人性主义视角、世界主义的观点及非国家中心主义的硏究方法,对安全的概念进行扩大解释与深化理解,让安全研究不仅可以涵盖诸多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增加经济、金融、环境、能源、人权、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在安全建设和安全观念中的比重和分量。
这方面,最具代表性是布赞,他从“分析层次”和“领域”两方面着手,从纵向上将安全的指涉对象向下延伸到个人,向上延伸到整个国际体系,通过分析人类生存所面临的威胁和脆弱性,布赞将“安全”概念从横向上运用于军事、政治、经济、社会与环境领域之中,进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安全分析框架。伴随着对国家—军事中心主义更为批判性和更为激烈的挑战,安全研究出现了传统安全研究与非传统安全研究两大派别。
以军事为主要内容、以现实主义为支配性范式的传统主义视角,和以各种各样的将安全概念进行扩展和深化的非传统视角,其中最突出的有人的安全、后结构主义、女性主义、批判安全研究、后殖民主义和哥本哈根学派等众多流派。
以安全扩展、深化所代表的非传统安全研究,在指涉对象的深化,领域的扩展与安全维护手段诸多方面,实现了更新与超越。
总体上看,扩展深化派与传统派、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研究领域的扩展。安全研究领域从传统的军事、政治安全扩展到经济、环境、社会、文化和政治等领域。
二是安全研究主体及指涉对象的深化。传统安全是以国家为中心,是研究国与国之间的安全互动或安全问题;而非传统安全则是研究“跨国家”层面的安全互动以及国家内部产生的安全威胁与冲突。国家、国际以及个人、社会等非国家行为体的多元主体均是其研究的对象。
三是威胁来源的多样与广泛性。美国学者乔治·费达斯、格雷戈里·特里沃顿等认为,冷战时代的威胁是有“威胁者”的威胁,而后冷战时代的威胁是“没有威胁者的威胁”传统安全是国家对国家的威胁,其形式直接表现为战争和军事冲突。
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来源广泛,既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还可能是内外等多种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最后,在安全理念与应对方式上,传统安全重点是抵御威胁,军事武力是主要手段和方式,其安全理念必然是以国家为本位、以“主权”为边界的“危态对抗”,因而是一种相对狭义的安全观。
而非传统安全则是一种广义的安全观,以非武力、综合手段应对,重点是多种行为体的协同治理,其安全理念必然是以人类为本位、以“整体人权”为边界的“优态共存”。一句话,安全研究从传统派走向扩展深化派,从传统安全转向非传统安全的研究,是安全理念、安全视野的一次更新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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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概念扩展的批评与争论
扩展学派中最具代表性的哥本哈根学派通过其“安全化”理论,实现安全从传统的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向非传统安全的扩展。
“安全化”理论认为,没有什么既定的安全,公共问题一旦被作为“存在性威胁”而提出,通过特定的“语言—行为”过程将其建构并宣布成威胁时,它就是安全问题。
由此,哥本哈根学派成功地提供了一个将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环境等低位政治纳入到安全领域的现实路径与分析框架。不过,安全概念扩大、扩展学派却面临着史蒂芬·沃尔特最经典、最激烈的批评,同时也是来自传统主义者最强有力的回应。沃尔特认为,安全研究是关于战争现象的研究,而且它可被定义为“军事力量的控制、使用和威胁的研究”。
他批评说扩展深化派这种极端拓宽的“安全研究”是一种冒险。若“按照这种逻辑,诸如污染、疾病、虐待儿童或经济衰退等等问题都可能被当作对‘安全’的威胁,并将这种问题定义为安全研究对象,可能摧毁它所积累的知识连贯性,使解决这些重要问题的手段设计变得更加困难。”
同样,理查德·贝茨也认为,“战争总是世界政治中的本质现象。只要人们不允许把有关战争起源和发展的各种推论从最高议事议程中除掉,这样的观点就没有任何错误。”
很明显,在沃尔特、贝茨等传统派对安全的定义体现了三个现实主义假设:
第一,由于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世界政府,国际体系的客观特点是无政府状态,而不是社会建构;
第二,尽管国家并不是国际体系中唯一行为体,但是最重要的行为体;
第三,所有国家首要目标是生存。若战争被认为是对国家最严重的危害,那么战争的研究成为现实主义的焦点。
也就是说,传统派强调安全研究应该继续坚持现实主义的理论范式,其特点是主张冷战以来安全研究的基调和主流不应有实质变化,强调军事威胁和国家层面的安全研究。
类似地,丹尼尔·德德尼认为,若一切导致人类福祉下降的事情都可贴上“安全威胁”标签,那么这个词就失去任何分析的效用性,成为一个松散、坏的同义词。
进而,他分析环境与国家安全时指出,免于暴力的国家安全和环境的可居住性几乎没有什么共同之处。
鉴于这些差异,那种不断时髦地将环境问题与国家安全连接起来是冒风险去制造概念上的混乱,而不是范式或世界观的改变—是“去定义”,而不是安全的“重新定义”。
如果我们把所有那些(大规模地)威胁生命、财产和福祉的力量和事件,均当作成我们国家安全的威胁,那么我们将很快耗尽安全的所有意义。劳伦斯·弗里德曼同样担心:
“一旦把凡是在某一个方面令人担忧或威胁到生活质量的任何问题都贴上‘安全问题’的标签,那么这一领域就面临着失去中心的危险。
如果人们非要把如此广泛的问题硬挤压进一个过于宽泛的、不适当扩展、主要是应对军事威胁的概念结构中去,那么研究者很可能得出不恰当的结论。”本杰明·米勒认为:若让一个概念起作用,它应该告诉我们排除哪些东西。
如果一个概念可以“延伸”包括一切,它就失去了作为分析工具和解释性价值的意义。因此,太大、过全的概念只会导致混乱而不是清晰。彼得·卡赞斯坦也认为,国家安全的问题领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迈向更广泛的国家安全概念,是把国家安全的研究领域推回到过去的知识行动。他举例说,化学元素钚原来只被认为是安全议题,而现在却已演变为一个环境问题。
任晓也认为:“
安全一语如此泛化和横向地铺开,以至于包罗万象,固然显得繁荣,但其中却包含着某种风险。安全研究议程的无限扩展可能导致焦点的模糊化和连贯性的丧失,反而使研究者忽视安全的本身内涵。
更糟糕的是,安全研究在面上伸展到每一种可以想象得到的威胁,则有可能使‘安全’概念失去作为分析工具的效用和价值,使其日益泛化和空洞化。”
对此,扩展深化派对传统派的回击也是相当激烈。戴维·鲍徳温强调,面对后冷战时代的国际安全问题,冷战时期几十年积累起来的,“局限于国家安全军事含义的安全概念和研究成果是远远不够的;安全观念若继续局限于军事层面,会大大限制对许多与军事安全无法分离的外在和内在问题的分析和了解。”
穆汉默德·阿尤布反击说,传统的安全定义假设国家安全最大威胁是外部的。然而自1945年以来,铺天盖地、频繁的武力冲突一直在第三世界国家内部,而不是国际冲突。
而这种内部冲突趋势已经在冷战后环境下得以继续—譬如前南斯拉夫、卢旺达和索马里,仅举几例,远远超越基本上只包括海湾战争这样国家间冲突的数量。随着发展,从经济到生态问题,只要存在直接的政治后果,或被视为对国家边界、政治制度或管理体制具有潜在威胁,那么这些变量就必须考虑其是国家安全结晶体这一因素。
更激进的则是来自女性主义国关学者安蒂克纳,她认为,自1945年以来已经发生约127场“重大战争”,但其中只有两场是在所谓的不发达国家(LDCs)之间。
因此,她指责,传统安全论者狭义定义了安全为大国之间的冲突,在概念化方面是种族中心主义的。
进而,联合国开发署1994年《人类发展报告》称:“长期以来,人们对安全这一概念的解读过于狭隘:免受外来侵略的领土安全,或保护对外政策中的国家利益,或免遭核浩劫的全球安全。安全更多与民族国家相关联,而不是人。”
该报告提出了作为“人的安全”主要内容的四项基本特征:
普遍、以人为本、相互依存、早期预防,和经济、粮食、卫生、环境、个人、社区和政治安全七个关键组成部分。宽泛内涵的“人的安全”在联合国层面提出并推动,意味着安全概念扩展深化派在国际层面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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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安全的学科边界
传统主义者对扩展深化派(或称广义安全论者)的批评可以归结成两点:
一是安全概念无限包容与扩大,其定义或学科的研究的边界在哪里?通俗点说,安全不是一个“框”,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
二是安全概念的扩大,导致研究及应对重心上的分散与失焦。对于安全边界问题,布赞等所代表的广义安全论者亦有讨论。布赞认为:与古代帝国一样,国际安全研究也没有与其他研究领域清晰地划定边界。
相反,它的“边疆领域”与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外交政策分析和政治学理论等交叉融合。为此,布赞、汉森2009年在《国际安全研究的演化》一书中引入了三组与安全相关联的概念群,以推进安全概念的界定、深化和清晰化。
第一组是补充性概念,如战略、威慑、遏制、人道主义等,在更具体和限定性的问题中揭示安全的含义;
第二组是平行性概念,如权力、主权、认同等,来揭示安全在广义的、政治层面上的含义;
第三组是竞争性概念,如源自冷战时期和平研究的“和平”,或者21世纪广泛争论的“风险”或“意外”等,在内涵上具备与“安全”相互替代的含义。
布赞试图通过三组与安全相关联的概念群来确立安全研究的边界。而余潇枫、
王江丽认为:传统安全的边界是“国家主权”,这一认定来自于人们对安全的传统理解。当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生存性威胁”覆盖传统的军事与政治的“主权性威胁”时,当国家安全的外延从传统的领土、领空、领海的边界拓展到了任何与“人的安全”和“社会安全”相关的边界时,国家安全正是这样一类具有“社会客观性”的、体现着“主体间”认同关系的复合共存状态,这也就意味着在新的时代,非传统安全的边界是“整体人权”。
不过,帝国的边疆、整体人权似乎仍颇显宽泛。解决安全边界及研究失焦的问题,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对安全的再定义。余潇枫认为:国家安全威胁的实质是经过“安全·化”机制运作的国际、国内社会公共问题的政治升级与社会建构。
如果公共问题需要政府的决心和考虑资源的重新配置,或者还需要一种不同以往的公共治理体制的介入,则它就被置于“政治化”的范围,成为“准安全”问题。
而如果这个问题被作为“存在性威胁”被提出,并需要多方面采取紧急措施,甚至这些措施超出了政治程序的正常限度仍然被证明不失为正当,则这个问题就成为安全问题了。
即安全化是公共问题从非政治化到政治化,再从政治化到超政治化的过程;从社会认同的角度分析,“安全化”不仅是一个“公共问题”从“非政治化”到“政治化”,再从“政治化”到“超政治化”的过程,还是一个“公共问题”从“非社会化”到“社会化(即认同普遍化)”的过程。
政治化与社会化是公共问题向安全问题转变的不同路向的升级,最终它们将整合在一起,即国家安全问题是公共问题政治化与社会化统一的过程。
也就是说,安全不仅是主体间建构共有认知,施动者(Agent)说服听众(Audience)接受共有价值面临威胁的过程,同时也是特殊的经济、社会,特别是政治过程。
正因为如此,从安全化理论实现过程看,我们可以得出安全的新定义—安全是压倒一切经济、社会与政治问题,并被迫采取特别手段、紧急程序应对的优先议程。
这个定义既可以包括狭义安全论者的关切,又可以实现安全概念的扩大与延伸。这个定义一是安全的边界是超越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与政治问题的公共政治与政策议程,是超政治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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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可以避免部分广义安全论学者把大量数不清的社会问题及政治人物为了个人、政党的私利的政治问题,夹塞进安全议题当中。这或许就是哥本哈根“去安全化”概念的本意与初衷。
二是明确了安全议程是国家政治与政策的头号目标,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从而避免安全研究及应对重心上的分散与失焦问题。
同时,该概念又满足了广义安全论者,扩大了安全指涉对象及领域,以适应国际政治新现实。从这点上说,真正的安全研究者应是具有超凡战略眼光、超强评估、预估能力的国家顶级学者,多学科成果的集大成者,而不是什么细微问题都可以抓起来研究的经济、社会等领域学者。透过该定义,我们可以归纳出安全几个特点:
(1)优先性。安全议程是国家政治议程中的最优先目标。不仅包括传统的外敌入侵军事议题,还包括恐怖袭击、核事故、非典、爱博拉等非传统安全议程。
(2)紧迫性。安全议题是国家必须紧急应对的挑战、威胁。
(3)非常规性。安全“是超越一切政治规则和政治结构的一种途径,实际上就是一种所有政治之上的特殊政治。”
安全议题区别于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超越正常的政治程序、规则,并使用非常规程序与非常规手段.
(4)价值性。安全议题事关国家独立、主权、领土完整以及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基本人权与个人选择权等根本价值。
(5)生存性。安全是人类、国家、民族及个人生死存亡的大问题。由于国家是国际体系最重要、能力最强的行为体,就要对安全负最根本的责任,即保护的责任(6)现实性。鉴于人的认识能力与理性,对潜在的威胁很难形成政治共识;以及国际社会与国家资源分配的有限性,决定只能关注和解决当前、现实的安全威胁。整体性。传统安全仅将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外交、资源等综合运用成军事、安全战略的手段。
但冷战后,不单单军事冲突是压倒所有经济、社会与政治问题的优先议题,类似恐怖主义、恶性传染性疾病等也可能超越传统的军事议题,成为政府或国家的最优先方向;同时新安全又产生、脱胎于经济、社会、文化等问题,使其本身带有经济、社会等问题的烙印,不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军事问题,而是具备了整体性、综合性。
进而,各个行为体在考虑、追求自身安全的同时,必须关切、照顾到其他行为体、乃至国际社会整体的安全,实现不同行为体的优态共存,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安全。
5 结 语
总之,通过对安全的再定义,解决了安全的边界及失焦问题,同时避免传统安全论的偏颇,及忽略非军事因素对安全的影响加剧,全球化加速的国际新现实,为国家解决安全问题提供了更实际、更为可行的路径;同时也对全球化、多种行为体相互作用并竞逐影响新时代下的安全研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文章来源:《国际论坛》2015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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