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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楚:武松,一个英雄的五件正事

 残云伴鹤归 2015-12-30

摘要ID:ipress

武松及其好汉伙伴们爱喝酒,这本身是一种生活理想的乌托邦,即造反当好汉可以过上现实中不可能的好生活,与相声中说的李自成做天子天天吃饺子类同。

没打过老虎不好意思见人

武松是《水浒传》中数一数二的大英雄,当代香港和大陆都拍摄过武松题材的很多影视作品,人们很喜爱武松这个人,虽然这个人基本上也可以肯定是一个没有历史原型的纯文学人物。人们喜欢他,因为他不仅武勇过人,而且义气深重,嫉恶如仇,个性犹如烈火,符合一般公众对中国情怀的武士的想象。

武松一生最有名的事是在景阳冈酒后徒手击杀一只猛虎。这件事一般读者只是惊讶于武松的武力与功夫。《水浒》一书对武松的武功传承没有交代,后来有好事者演义,说他是北宋末年另一位大半文学人物周侗的徒弟。此事的源头大约是《宋史·岳飞传》里的一句话:“射与周侗,尽其术,能左右射。侗死,朔望设祭于其冢。”(卷三百六十五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可以肯定,最起码据岳飞家人和其稍后时代人们的记忆,岳飞跟随这位周侗学习过骑射技术,这是没问题的;但好事演义者逐渐把这点线索敷衍开来,说《水浒》人物中,武松、卢俊义、林冲和孙立,乃至反派的栾廷玉和史文恭等,都是周侗不同时期的徒弟。这也是元明之际演义小说的固定套路,好本领必定有好师傅,姜子牙出自阐教教主,孙悟空出于斜月三星洞门下,所以,武松必定也有个特别厉害的师傅。这个师傅肯定本领非凡,因为除了武松,岳飞这样的大名鼎鼎的师兄可作为周门教学品质的绝对保证。

无论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武松自幼所接受的肯定是一种武士的和武学的训练,而不是科举的儒士教育。记得这一点,我们则可以理解作者为何会写他打虎的故事,以及这个情节对于塑造他的形象有何意义。

中国历史人物的传奇中很多武勇人物以打虎或与击杀老虎有关的经历而著名。上世纪30年代,洛阳金村曾出土一件战国铜镜(现存日本),其背面图案为一幅全身甲胄的骑士手持短剑在马上刺杀猛虎。儒家的人物中有子路打虎。西高穴曹操墓出土的有魏武王格虎大戟铭牌。历史记述中,包括汉文帝这样的君主都有在田猎活动中射虎或格虎的故事。自春秋战国起,打虎,格虎,射虎,刺虎,各种与老虎搏斗的事件已经成为一位优秀武士的基本课程与修养,也就是武勇绝伦的标志。

▲ 洛阳金村出土战国刺虎纹铜镜

司马迁作《史记》的初衷是“究天人之际”,也就是要继承孔子删定《春秋》的史学观念,借重构历史叙事来阐发人生与社会的终极真理,并表示其对当时现实政治与人物的价值评判,所以,他在叙事和结构上处处体现了隐含的用意。像萧何与曹参这样的开国元勋,以及很多类似的重要开国史人物,他都予以合传的处理,而平生战绩一般,终未实现封侯理想的李广,他却破例单独给予他特别的一章,单独成传,并附上了他的家族人物作为附传。汉代初中期社会普遍具有非军功不侯的观念,因此,李广军事能力因为没有封侯必然遭到质疑,所以要表彰这样一位失败的英雄,司马迁必须另辟蹊径,于是平明射虎,飞羽没石的惊人故事就被特别记述下来。这样的惊人武勇与其他人品人格的事迹结合,司马迁含蓄而又成功地把李广的事业失败归罪于政治上的不遇,即项羽所说的“非战之罪”。

汉代的画像砖现在出土已超过十万片,检查这些汉代的图像文本,人们会发现,在那样一个崇尚武功的社会里,上面我们说到的格虎、射虎与刺虎,乃至杀龙等搏杀猛兽的画面比比皆是,可见射虎在战国到秦汉社会,在贵族与武士的阶层中,几乎是武士修养与修为的合格证。朋友们见面,作为一个武士,你要是没杀过一头老虎,你肯定都不好意思。明了这样一个不符合现代动物保护观念的历史现象,则我们才能明白《水浒》作者为何要描写武松打虎的情节。

两汉是中国古代国家的塑形期,两汉对西域和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曾有优异的战争成果。经学者研究,人们知道了《水浒》故事源于南宋的各种民间评书,而《水浒》成书的年代在元明之际,这中间可以说都是中原华夏国家倍受草原政权欺凌的时期。因此,《水浒》作者塑造武松这样一位饱含华夏辉煌军事历史记忆的人物,本身具有很强烈的现实意义,这也是当时读者能引起激烈感情共鸣的原因。在长期与胡族政权斗争的惨痛失败史压力下,华夏文化教养的社会从内心里和感情上重塑历史英勇的记忆,并借此呼唤一种可以克服失败与绝望的信念。这是武松这样的标准华夏武士和无敌英雄形象诞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作为这样的英雄,他当然要继承民族军事文化优秀传统,必须打死一头老虎。

当然,武松在当时山东的青河县山区打死一头老虎的描写也许折射了那时本地的生态环境。后来同为山东人的李逵在回故乡接母亲时也在沂蒙山区杀死老小四头老虎,可见最起码在《水浒》说唱者,听众与作者读者的经验中,那时候东亚地区与正龙拍虎时代的生态环境毕竟不同,各地山区还是真有老虎的。

▲ 两汉画像砖上的射虎与刺虎图案

值得顺便一说的是,以击杀猛兽为武士武勇的最高标志,这在重视形象化思维和公众传播的时代里,并非东方独有。希腊神话中最受欢迎的英雄赫拉克勒斯(Heracles;在罗马神统中名赫克利斯,Hercules,意译大力神),就曾击杀一头猛狮。在后来的希腊文化与历史传承中,击杀狮子也成为很多以武力征服为志向的战士的自我意象,亚历山大大帝就曾多次模仿赫拉克勒斯,并以自己与前者的血缘谱系关系而自豪。至于赫拉克勒斯的屠狮形象与中国的文化历史之间的渊源,当代从事图像文本分析的历史学家,如张广达和刑义田等做过很深入和有趣的研究,有兴趣的读者自可自行去查阅。

▲ 古希腊神话中屠狮的英雄赫拉克勒斯的古代雕像

喝酒吃肉:好汉世界的现实与理想

《水浒》好汉下馆子,一般有两种基本点餐法。第一种是:“有上好的牛肉切二三斤来,好酒只管筛来。”第二种是:“打两角酒,有时鲜的果子拿几样来按酒。”很难设想,一个大好汉,进了饭店,低声对店家说,来两碗米饭,炒个下饭菜。如果你这么干,恐怕碰巧在店里的其他好汉就对你毫无兴趣了。好汉的点餐法在中国社会有广泛的影响,以至于一般人对《水浒》是好汉的基本生活风格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有时还加一句:“大秤分金银。”

《水浒》好汉爱喝酒,现实生活中,在各国,爱喝酒的人也很多。史学研究表明,中国在元代以前,由于蒸馏工艺没有传入,所以只有经过酒曲发酵的低度粮食酒。科学研究表明酒曲自然发酵的酒最高酒精含量不会高于18%,换言之,那些好汉一连十八碗的大酒,大约也就相当于现在七八瓶啤酒的酒量,就算碗大一点,那也不过一打多啤酒,相信各地饭店中这样的好汉遍地都是。

《水浒》好汉吃的肉往往不是指猪肉,而是牛肉,这是很清楚的。因此,喝酒和吃牛肉这两件事虽然好汉们视为最爱,但仔细琢磨却有些问题。中国古代中原政权统治的地区,主体部分无疑是农业社会地区,这是没有争议的,而农业社会中,牛是农耕的首要生产力要素,因此,古代皇朝经常下令禁止屠宰牛类牲畜。另外,从感情上讲,农业社会里的耕牛是人们最重要的生活与产业伙伴,吃牛肉在心理上是很难接受的。这与牧业民族对狗的关系是一样的,所以,东亚社会,日本在明治维新前没有吃牛肉的习惯,韩国的情形也差不多。从古代典籍中,我们倒可以找到很多以狗为肉食的例子:战国时著名刺客荆轲的好友兼音乐家高渐离是以屠狗为业的,西汉开国名将及汉高祖刘邦的连襟樊哙早年也是开狗肉铺的,东汉末刘备的大将燕人张翼德同样是屠狗为业的。这些随便的例举足以说明,在中国古代很多时间里,社会对狗肉的食用需求是普遍存在的。《水浒》中郑屠以及杨雄和石秀开的肉铺则是杀猪的,没有专门的牛肉铺主。此外,历史上也不乏禁酒令,以及对酒类生产和销售的各种限制与惩罚性税务措施,因为,酿酒需要粮食。

▲ 长沙马王堆出土的精美西汉漆器酒具

▲ 汉画像砖表现的典型农村产业图像:耕种收获农作物,农闲射猎和养鱼

历史记载的与杀牛有关的事例多与造反有关,一群人椎杀耕牛,聚会发誓不做良民了,从此造反,或者,军中要决战,则杀牛会餐。很难设想这样很少的饮食经验会形成普遍的饮食习惯。更进一步说,从历史资料看,古代很多时间里的普通人民,不要说吃牛肉,就是普通肉食也是很难吃到的。汉砖上的绘画很多鱼猎图,与农耕收获的图片往往相连,可见古代普通人民对肉蛋白的补充主要还是靠养鱼和打猎,以及像兔子一类草食家畜的饲养,也包括鸡鸭鹅之类。即使在以统治阶级为教育对象的儒家各代学说中,爱饮酒,贪于口腹之欲,也是在生活伦理和政治伦理上双重错误的行为。末代帝王的奢华与堕落一般包括类似肉林酒池等指控。《孟子》在“寡人之于国”章中曾描述过,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王道政治,则可以实现人民“七十者可以食肉”的前景,前提时统治者不要以过分的劳役干扰人民饲养鸡豚狗彘的正常家庭生产。

从这些简单的叙述可以理解,武松及其好汉伙伴们的爱喝酒形象,这本身是一种生活理想的乌托邦,即造反当好汉可以过上现实中不可能的好生活,与相声中说的李自成做天子天天吃饺子类同。真实的好汉生活,一方面要提防内部的火并,同时还要应付官军的剿灭,没有正常的良好收入渠道,要过这样天天吃肉喝酒的生活大约是不太可能的,即使可能,那也是极个别头领们的特权,那个一棒锣响涌出来的五七百小啰咯大约是不太可能的。这一点从吴用去石碣村游说三阮入伙劫生辰纲的段子也可以看出来,就是阮小五说的:“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缎,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

至于《水浒》好汉们爱吃牛肉和爱喝酒的事,这还有一层历史的因由值得注意,那就是南北朝时代以后,华北人民种族与文化的融合,以及对中国社会与生活的重新塑造。无论史籍记载中的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还是小说中一百单八人的聚义梁山,《水浒》好汉的主要地域来源和活动地区,大约属于南宋后一般人笼统中所指的北方,这是没有问题的。以所谓五胡乱华著称的活动于华北的各种胡族人民逐渐与华夏人民混同,这一融合过程中,过去人们注意较多的是汉化,而较少留意的是这一融合是双向的,在汉化的同时,逐渐融合混同于中原人民的胡族也同时在在地生活中留下了浓重的胡化的痕迹,这个爱吃牛羊肉就是一个最明显的证据。书中大量爱吃牛肉和爱喝酒的习俗描写,最起码表明,到《水浒》故事开始流传的南宋时代,及成书的元明之际,经过数百年汉化和胡化并举的北方社会,饮食的一贯风尚已经很不同于战国秦汉。现在,各地都有很多北京涮羊肉和内蒙烤肉等店家,人们对这些地名的属性有基本的语义与文化共识,那就是正宗的北方饮食,这就像火锅店总要标明是四川的,或重庆的一个道理。有日常生活经验的读者可能会承认,即使今天,一般人还是认为中国北方的地区酒风远比所谓江南等南方地区要盛得多。

好汉聚义的主要生业活动是打家劫舍,即抢掠。当代历史人类学研究表明,这也是有浓厚游牧民族生产特征的行为。由于草原生产的季节性和不稳定性,到牲畜成熟的季节,秋高马肥,出外武装劫掠,被他们视为没有任何道德障碍的正常生产活动。因此,对忠义和义气,打不抱不平及锄强扶弱特别有偏好的《水浒》好汉,一点也不觉得转身去剽掠商旅行人,甚至因此造成杀伤有什么心理障碍。

至于中国传统生活因为胡汉人民的融合而产生的其他方面的变化,这个以后还要再说,先从略。

飞云浦到鸳鸯楼的正义路

《水浒》中最主要的英雄一般有杀人经历,区别在杀的多少而已。报仇杀人或义气杀人,不论怎样都道理,在现代人看来总是稍嫌血腥。尽管大部分人对武松这个人物特别偏爱,但每当读到他血溅鸳鸯楼,马夫,丫鬟,下人,遇到的一个不放过,还是心里不免替偶像嘀咕:这些小人物中若放过几个,英雄的形象就更完美了。事实上,武松只想这宣泄被诬陷的怨气,遇到即杀掉,这与李逵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板斧排头儿砍去,或其他杀人好汉,并无根本区别。

如前所说,武松虽然教育经历不清楚,但他是受过严格和良好的武士训练,这是肯定的。古代国家的官吏主要是文职和武职两种,普通人家的子弟要向上攀升,无外乎习武从文,正如宋江拒绝在宋家庄务农,选择做一个郓城县小吏,武松选择了学习军事课程。他因为打虎,受到青河县县官的赏识,被青河县聘用为步军都头,算是加入了国家武吏的最低行列。他之杀人是替兄长报仇,所以杀人后受到当地司法的很大同情。因为促成其嫂子潘金莲出轨和杀人的王婆,以及杀兄的潘金莲与西门庆并非无辜,因此,血亲报仇在当时司法中被认为是一种虽触犯王法却可以理解的事情,所以他受到的处罚相对较轻。

古代刑罚中最严重的是所谓大逆不道,这是罪在不赦的。大逆自然是谋反,而不道,按秦汉法律,就是指杀三无辜以上。可见中国古代虽然王法森严,但王法与人情依然有法理上的接口,那就是被杀者如果不是无辜,杀人者是血亲报仇,则这种行为并不被认为是不可赦免的罪行。杨志所杀的牛二被人们视为为民除害,宋江的杀掉的阎婆惜因是烟花女子,即某种道德上被认为低下的阶层,杨雄与石秀杀掉的潘巧云等等则是不贞洁,诸如此类,这些人被杀都被作者认为是可以理解的,甚至可以接受的。武松从飞云浦到鸳鸯楼,一夜连杀十数人,也被认为是正当复仇的对象。

检视这些杀人事件,人们可以看到一个很简单的社会现实,即人们都不信司法制度和国家可以公正地主持正义。也就是说,人民对国家政治和司法完全没有信心,因此,他们认为一种自力和武力救助的私力正义是理所当然的选择。通读《水浒》,人们会发现,这种古老的野蛮的丛林正义观可以激发读者内心强烈的共鸣。历史上《水浒》曾成为皇家颁令的禁书,甚至有所谓“少不读《水浒》”的说法,意思是,《水浒》属于传统教育竭力排斥的诲淫诲盗中的诲盗。

杀人的正义与公义观念代有回响。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很重大的问题:在任何治理形式的人类社会中,个人的正义可以完全交由国家掌握吗?以《水浒》的案例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两个原因,其一是,正义触及的社会对象并不是任何抽象的人群,而总是具体的个人,撇开个人,撇开受害者无以取代的个人感受与感情,司法的正义和社会的公义将无法立足。其二是,在《水浒》式的社会中,代表国家法制的司法经常不是受司法正义或社会公义的精神指导,而是完全可以被各种利益操纵自如的机制。所以,作者读者都知道杀人是不对的,也不会轻易杀人,但太多的人们却一致对《水浒》世界中的好汉杀人抱赞赏的态度。

武松在快活林并没有杀死蒋门神,因为他们没有仇。激发飞云浦到鸳鸯楼的天杀凶心的是蒋门神,张都监等必欲致武松于死地的算计和安排。简单说,权势对社会的压迫,或处于被管制者阶级的最暴烈反抗,往往只发生在一种具体的条件之下,当权势者以人民的生命为索取对象,这时的社会对立就会瞬间脱落任何道德或道理的外衣,暴露出震撼与不可挽回的底色,那就是杀人的喋血正义。

有许多《水浒》的解读者把武松一类的梁山好汉与战国秦汉时代的古代侠客传统相联系,这是完全有道理的;因为侠客的世界正是一个私力正义的世界。《水浒》好汉除了个人生活中的爱吃牛肉和爱喝酒,在社会行动方面,除了仗义疏财,便是敢于杀人。这两种特征并非偶然,这与司马迁和班固笔下的古代侠客肯定有思想与观念上的承继关系,而此中则表明古代社会普通人民很现实的两种普遍困境:在经济上缺少体制和制度化的救济渠道,在正义上同样缺少这种救济渠道。仗义疏财的经济救助需要相当财力作支撑,因此是宋江或柴进类人物的主要特点,但杀人则需要高超的武艺,这一点上,武松,林冲和鲁智深之辈则可谓当仁不让的主角。所以,《水浒》的世界可以说是一个人们理想中经济上有保障和照顾,司法上有清晰的正义存在的世界。这也是梁山神话可以历数百年不曾湮灭,仍旧能激发人们巨大兴趣的原因。法治的美国西部片并未绝迹,中国人岂会不读《水浒》?

当然,这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好汉和侠客作风中,也颇有草原胡族的风气,或者说,符合南宋以后中国的普通人民对胡族风气的想象与记忆。可以说,这既是一种古老的华夏正义的记忆,也混合着后来的北方胡族的正义记忆,这些记忆本身的真实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鲜活的记忆催生了一种普遍的感情,这种感情把乱世中煎熬的大众对正义的感知与个人结合起来。所谓诗可以怨,可以群,但正义的感知却绝对是个体的。离开自我的正义是难以设想的,那叫顾全大局。

分金银与拜把子

《水浒》的一种出自赛珍珠的英文译本书名叫“All Men Are Brothers”,直译回中文则是一句特别著名的话“四海之内皆兄弟”。英文中也有专门表示兄弟般感情的习语,如brotherhood,以及更著名的源于亨利五世在百年战争期间阿金库尔战役中名言的band of brothers。“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典故出自《论语·颜渊》,儒家的学说核心为其家庭伦理,强调兄弟的友爱和照顾。但《水浒》所代表的江湖世界显然没有儒家所讲的这种家庭或家族伦理含义,而是其很另类的引申。1930年代萨孟武先生写《水浒与中国社会》曾指出,古代穷苦的社会阶层,他说的所谓流民与流氓的阶层,因为没有父兄与家族的势力可以荫庇,因此特别重视与同伴间的关系,他将此称为所谓义气或义的伦理。

江湖世界是一个原子化的被迫个人主义的世界,因此,获得同伴的信赖与互助,这是生存的基本条件。萨先生的说明深有启发。然而,此事依然可以有其他方面的解释。武松在柴进庄上避祸,柴进并没有成为他特别倾心的兄弟,反而他因为遭到冷遇颇有怨言,他对宋江倒一见倾心,成为终身的兄弟。《水浒》中的一百单八好汉事实上也是各有派系和山头,直到最后的结局,甚至有直接远赴海外,脱离和终结梁山联系的。这表明,单纯的义气的伦理连接是不能说明江湖世界伦理的。

宋江在柴进庄上被招待时偶遇已被冷落的武松,此前他们并无交集,那时候武松也尚未有打虎这样的显赫事迹。打动武松的是,宋江立即对他表示特别的尊敬,并以自己的面子不顾柴进的顾虑,邀请武松参与酒席。其次,虽然宋江在逃亡中,他还是远送武松十几里,最后在村酒店再特意饮酒送别,并坚持给予武松一些银钱的资助,也就是实行了大秤分金。可见,义气不是抽象的好汉伦理,他最基本的两个元素是人格上的无保留尊重与经济上的无私分享。柴进虽然在自己的能力限度内非常容易做到照顾武松,在这两个最关键的表示义气深重的事情上却做得不够。

▲ 昭君博物院收藏的匈奴金牌

▲ 内蒙古杭锦旗阿鲁柴登匈奴墓出土的战国时期匈奴金冠,冠顶底座半球形,顶心立一金鹰,绿松石雕成鹰首,上嵌黄金双目。头和尾部是金丝穿缀,可灵活摆动。半球座上的纹饰为四只大角卷曲的羊在四只饿狼噬咬下挣扎。冠带两层箍体上装饰着老虎、大角羊、马等极具草原文化的粗旷图案。

▲ 武汉龟山的桃园三结义雕塑

个体人格上的尊重与对银钱的慷慨豁达,这两点都与中国传统儒家的教训颇不合拍。现代史学研究已经清楚,农业化社会对财富的主要衡量指标首先是粮食与金钱积蓄,以及土地和房产,乃至人力的占有。仍以挥洒金钱,对陌生个体给予高度的尊重,这大约不是很合于圣贤教训的做法。然而,如果我们将目光投向中古时期高度胡汉融合的北方社会,以及北方胡族人民的草原产业与生活起源,则这个问题将非常容易理解。游牧的胡族由于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原因,居无定所,对土地和房屋是缺少兴趣的,个人的财富无论来自生产,抢掠或贸易,更多的是以贵重金属或珍贵朱玉宝石的形式拥有,更夸张的,可以黄金雕鞍,宝刀镶嵌宝石之类。《居延汉简》等出土文献表明,在以铜币为主要流通货币的时期,边境地区的驻军和行政,经常使用金银等跨境硬通货,这样的风气逐步影响到中原皇室与贵族的生活风气。中国古代并没有丰富的金银采掘历史,炼金术的发达本身就表明整个社会金银资源的珍稀。

而在草原上的牧民,本来生活于一个没有科层制国家管制的社会,用王明珂先生的话来说,如果压迫过重,则把全副家当装在车上,赶上有四个脚的财产,脱离王公单于们的管辖了。同时,草原的生产方式受天气和疫情等影响极大,这与以海为生的渔民很相似,一位拥有万头羊群,千匹骏马的草原富豪,一场疫情,一场突然的大雪(很多读者应该记得龙梅和玉荣的草原英雄小姐妹故事),很可能立即就变回穷光棍;相反,可能因为一次偶然捡到的几块宝石,或一次抢掠,一个普通的牧民也立即变为大富豪。这种生业与生活的特点自然养成草原民族对金钱和财富会有较豁达的心态。这也使他们对于救助他人的危难更为自然和热心。

草原民族对兄弟和家庭的感知与过去的中原人民也有极大的差异。北宋的前朝后周有养子继位的往事。史载安禄山曾养八千胡儿为禁卫军,演义中,起自沙陀的李克用有所谓十三太保。在草原的胡族中,以拟血亲的关系来结成社会或政治的盟约是很常见的。因为草原胡族并无儒家的严格家庭与家族伦理的传统,而本身生活中个体的人格又较发达,在社会组织形式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结成父子或兄弟的拟血亲关系是很自然的选择。中国古典小说中那么多结义故事,包括当代的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郭靖和拖雷式的兄弟情,很可能都与中国中古以后的北方社会成分的变化有关,因为,在秦汉史籍中,并没有这种称兄道弟的传统。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得出武松或宋江是草原胡族血统的结论,但我们可以注意的是,根据现代中国历史研究的成果,我们可以看到,造成《水浒》人物各种行为方式与特点的文化源流与中国古代华北胡汉融合的大历史潮流有密切的关系,今天我们视为特别中国,理所当然最中国的事物,就其源流而论,从来不是什么纯而又纯,万古不变的东西;而就中国民族和文化的真实历史演变而言,我们和他们往往早已难以割舍地结合在一起。如此,则我们就不会被“XX之后无中国”之类耸人听闻的大话所蒙骗了。

作者:赵楚腾讯·大家专栏作者,军事战略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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