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教基〔2015〕39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期末临近、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寒假和开学时间 1.学生放寒假时间。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从2016年1月25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从2月1日开始。 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月22日课程结束或考试结束后离校;高中阶段学生1月29日考试结束后离校。 2.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放寒假。如遇冰雪等恶劣天气,学校可以在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提前放假。 3.新学期开始时间。新学期于2月23日(正月十六)开学报名,2月24日正式上课。各校(园)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开学前要提前到校,安排好开学报名、教育教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二、全面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 1.根据寒假开始时间,要对教育教学进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及时进行补差补缺,并全面做好工作总结,科学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工作。 2.放假前各校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从立德树人角度教育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假期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环保实践等社会实践活动。结合春节等传统节日进行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坚持法治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增强学生文明意识和法治观念。 3.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其他形式做到家校无缝对接,告知学生家长放假及开学时间,确保每一名学生的家长知悉学生考试和离校时间。明确家长在假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杜绝家校对接脱档。学生离校后不再返校,素质教育报告单由各校根据实际采取邮寄、家访等方式送达家长。 4.民办学校和有寄宿生的公办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寄宿学生安全回家工作,尤其注意雨雪霜冻天气的路上安全。 三、强化学校期末和寒假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于近期及放假前按照省、市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要求,结合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案例和自身实际,切实做好校园和学生安全工作。 1.要以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防止烟花爆竹伤害、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防范交通和危化品事故、避免拥挤踩踏、消防安全、预防煤气中毒等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活动、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突出校舍、校车、消防、危化品、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整治,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管理盲点与隐患。 3.要优化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制度,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加强门卫值班和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问题,有效化解矛盾。要主动和当地派出所联系,遇到治安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四、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 1.要教育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个严禁”和“六条禁令”,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严格学校管理,严禁学校(园)、个人以及非教育机构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培训中心)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收费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园)在假期为各种文化补习班提供教学场所。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文件精神,高中毕业班级寒假可以补课一周,但须严格遵守省教育厅上述文件对高中毕业班补课的各项规定要求,并在寒假前履行报批手续,同时向学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补课仅限于高中毕业班级,不得收费,其他年级一律不得补课。 五、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各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假期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遇有重大情况或舆情动态要及时妥善处理并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六、其他事项 1.请各校于2月23日前将新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综合教育课内容安排表报教育局基教股。新学期各校不得延期开学,以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圆满完成。 2.各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报教育局办公室和基教股,县教育局将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 3.新学期校长会议时间定于2016年2月21日(正月十四)上午9点30分,地点在县综合活动中心,其他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休宁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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