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与生活杂志微信公众号(LawAndLife_1984) “你好!我是赵志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工作。” “你好!我是赵志刚,是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公号)法律读库的‘库头’。” 这两句话,第一句是我在白天工作时的自我介绍,第二句是我在深夜维护公号时的角色识别。每天,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身份在我身上切换,感觉有些分裂,我好像是电影里的佐罗——黑夜里的假面骑士。 参加马拉松,每天坚持晨跑。然后,忙一天的工作。夜深人静时,做公号。风雨无阻,这样的体验我坚持了三年多。这就是我的生活,也是我与法律读库的故事。 2013年6月,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之前,我的传媒工作履历已达20个年头。这让我内心深处有着浓郁的传媒情结。 2011年1月,腾讯公司推出一款名叫“微信”的手机即时通讯软件。谁都未曾料想,这个小家伙儿竟掀起了一场移动互联时代的社交革命。 2012年3月,微信公众平台诞生。出于对移动互联这个新生事物的敏感和玩转微博的经历,我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一个公众账号,命名为“法律读库”,意思是关于法律的阅读仓库。彼时,是2012年11月。 我给法律读库拟了一个口号:“传递常识,启迪法治,每天只推送一到三篇少量优质文章,Less is more(少即是多),以对抗网络时代的信息泛滥,做法治新媒体的阅读管家。”随着法律读库的成长,我自己也在不断地学习、成长。可以说,三年公号的运行维护过程是“利人利己”的,每天读到好的文章时我就顺手存到公号里。这是一种很好的知识积累方式。 在读者定位上,法律读库兼顾专业人士和普通读者,目标读者是法律界的知识阶层和关心法治的有识之士,借用传播学上的一个概念就是“意见领袖”。这个群体关心法治中国,认真思考法治问题,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企望中国有更美好的未来。 据统计分析,目前法律读库的用户构成,法律圈约占40%,其余为社会各界关心法治的人士。 在文章选择方面,法律读库的标准是:与法治相关,能传递常识、启迪法治,引发大家思考。我把法律读库的文章大致分为法律专业、时事讨论、通识、法治文化、轻娱乐这五个类型。在这个标准下,兼顾耐读、好读、不艰涩。 用户是用拇指投票的,如果连续三天读不到优质文章,他们就会果断地用拇指取消关注。因此,选编推送文章,我一直是千挑万选、反复斟酌。 有时是凌晨,更多的时候是伴随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法律读库的用户们会收到一份法治早餐。这份“早餐”是我在夜里完成内容编辑,在晨跑或上班的路上完成推送。 “我们每天都需要关心时政、启蒙法治,我希望通过努力让理性之光朗照世间。”这是法律读库一名用户在后台给我的留言。我相信,这个公号会聚集一群跟我有着相同阅读偏好和价值观的人。 记得法律读库开通的第一周,我收获了200位粉丝。欣喜之中,我认真地回复每一位粉丝的留言,也希望他们推广这个新生的公号。 靠一个人的努力积累几十万名用户,这在传统媒体时代是相当艰难的,新媒体平台为媒体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从零开始,法律读库的用户数量经历了500、1000、1万,10万、20万、30万…… 在用户积累过程中,最难忘的,是童话大王郑渊洁在他的微博上帮我做推广。那一天,后台数据显示增加了5000多个用户。我看到后内心止不住地狂喜,兴奋得整晚都没有睡着觉。 2015年11月底,当法律读库迎来了她的第50万名用户时,我在微信上和朋友们分享了我的喜悦。这意味着有50万人会聚在法律读库,认可她所传达的理念,认同她所代表的价值观。 这50万人就像50万颗种子,通过他们,我似乎看到了法治思想在不断破土萌芽…… 虽然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由我一个人完成,但我的背后有一群战斗力极强的原创作者团队。在公号内容越来越同质化的当下,一支近百人的原创作者团队是十分宝贵的财富。在团队里,我年纪最大,所以被他们称作“库头”。他们当中,有大学教授、基层检察官、律所合伙人、法学院学生。在大家为法律读库贡献一篇又一篇原创佳作的同时,通过法律读库这个优秀的新媒体平台,很多深受用户喜爱的作者得以成长。 对我来说,能与这样一群优秀的作者共同成长,是最感欣慰的事。 很多人不相信,用户规模巨大的法律读库只有我一个人在打理。从她诞生至今,登陆密码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在我看来,法律读库之所以聚集如此多用户,是因为他们信赖“库头”长期坚持的选稿标准和阅读品味。如果换了选稿人,也许会破坏既有风格并因此被大量用户取消关注。 从这种意义上说,虽然信息技术的发展颠覆了传统媒体的渠道模式,但内容为王这个主题却依旧未变。在新媒体时代,一位优秀的编辑或记者会成为一位产品经理,其品味决定产品出路。信息技术发展到当下,我预言,像法律读库这样的自媒体将会野蛮生长。 从当下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似乎有一条比较明显的分水岭,也可以找出若干区别。基于此,有人断言“新媒体前途一片光明,而传统媒体已是苟延残喘”。 上述说法并不科学。如果没有传统媒体的养分,所谓新媒体很难一出生就生根落地。作为有理想的媒体人,想盯住新媒体远方的“地平线”,就要推己及人。只要想清楚自己想获取什么信息、怎样获取信息、在怎样的情境中获取信息,就能做好新媒体。 当然,我的第一身份是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主任,领导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化条线的工作发展是我的主业。“信息化、法医、电子证据、司法鉴定……”这些都是白天挂在我嘴边的概念,艰巨的工作任务时常让我在工作时间分身乏术。只有下班以后,回到自己的书房,开始运营法律读库,我才能在偌大的京城和繁杂的工作之余找回些内心的平静。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如何让法律读库走得更远,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她与时偕行的魅力。 思考之余,我有这样几种设想:一是继续打造法律读库品牌,把优质原创作品结集出版,把公号当作一条营销渠道进行建设,进行全新理念的出版实验;二是搭建社群,通过对全部用户的数据分析,对标准用户进行画像,围绕标准用户构建法律读库社群,为传媒品牌建设积累资源;三是引导网络舆论,传递正能量,在微信舆论场上,作为严肃类公号,应当肩负正确引导网络舆论的使命;四是希望与法律界大V们结成法律公号联盟,一起推动法治新媒体发展。 这也许就是法律读库明天要走的道路。 相比正在推进中的依法治国和触及灵魂的司法改革,我们的法治媒体显得有些羞涩。 在法律传媒圈和法律互联网江湖,既没有出现诸如澎湃新闻等以新媒体方向为指针的工作团队,也未出现如今日头条等整合优质原创内容的传媒平台。尽管也有中国法治APP这样的传媒先锋队,但它离我们想象中的样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法治领域呼唤一支强大的传媒新军,可以媲美澎湃新闻,可以媲美今日头条。法治传媒需要想象力,需要策划力,需要执行力。 在此,我从回顾传统媒体的五个特点、剖析新媒体革命的四个变化、展望法治新媒体的三个趋势入手简单谈谈自己对法治新媒体的看法。 要了解新媒体革命的全貌和趋势,首先要明确传统媒体的业务模式。 自世界最早的印刷报纸——1566年的《威尼斯新闻》诞生于意大利威尼斯以来,纸媒已有400余年的历史,广播媒体、电视媒体也分别有90余年、80余年的历史(1920年,世界第一个无线电广播电台KDKA电台在美国匹兹堡正式开播;1929年,世界第一家电视台BBC在英国伦敦试播)。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管理模式、盈利模式已经逐渐成熟,模式逐步固化。 经过研究和观察,我认为我国传统媒体的模式具有“五高”特点: 一是传播者的高度分工。我们定义的传统媒体,本质上是内容和载体固化的媒体,文字记者和摄影记者为报刊工作,音频记者为电台工作,摄像记者为电视台工作。传媒工作者毕生所服务的媒体是单一的,对不同介质内容的生产有专业的分工。 二是传播内容的高度垄断。传统媒体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所传递的信息是被过滤了的,“把关人”效应明显。 三是传播渠道的高度分离。传统媒体有被定义了的传播渠道,如报刊、广播、电视等,各自有着不同的信息分发门槛,各自都很难跨界。 四是传受关系的高度失衡。传播内容供不应求,受众的自主作用发挥相对有限。媒体经营中用户反馈渠道单一,重视程度不够。也就是说,基于传播者和受众的信息不对称,形成了权力不对称、地位不对称。 五是传播效果的高度单一。传播者对于传播效果的把控和掌握缺乏有效工具,只能简单地依靠发行量、收视率进行调研分析,对于传播效果的三个层次——认知、心理和态度缺乏深入了解。 从传统媒体上述特征观察,我们所讲的新媒体革命,是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移动互联网的勃兴和受众阅读载体、阅读习惯的变化,传统媒体的内容生产、发行渠道、内容提供、广告营销等一整条产业链被动摇,乃至被颠覆。也就是说,硬件、软件和内容都在发生变革。 传统媒体的衰落,从根本上看是产品性衰落,因为新媒体让产品本质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体现在以下四种变化上: 一是传播内容和传播媒介的融合化。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多元介质发生融合,内容和载体实现了分离。内容生产者不再为单一的媒体端口工作,而是为媒体品牌贡献美誉度。多元介质汇聚为内容“云”,编辑类似一名产品经理对内容进行管理,加工成适合某个媒体端口发布的产品形态,然后推到某个终端。这时,传统媒体和其他新媒体平台平等地成为内容“云”的一个媒体端口。 二是传播者话语权力的多中心化。过去,传统媒体掌握在有新闻采编权的机构手中,话语权牢牢地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媒体内容的制造者。社交平台的崛起,使媒体的到达能力和信息的聚集能力得到巨大提升。点对点传播的核裂变式效应,将聚集和扩散结合在一起,信息在短时间内被放大,由此呈现多中心甚至是高度分散的话语权。 三是传播方式和把关的去渠道化。互联网本身就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它是一个巨大且免费的渠道。对传统媒体来说,最终致命的问题是失去了渠道控制力——从原来的渠道平台衰减为内容供应商,且和其他新媒体处于平等地位。以微信公众平台为例,微信公众平台不推任何东西,是公众号本身和订阅者之间的关系。从这个例子看,传统媒体的衰落,不是说传统媒体的逻辑失效了(大多数公号的运行还是基于传统媒体的逻辑),而是它的传播渠道失效了。 四是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社群化。社群化也是以用户为中心的必然走向。大数据介入后,新媒体运营者通过收集、分析用户的行为数据,可对标准用户进行画像,对内容进行精准投放,从而实现“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在得出每位用户的爱好、兴趣后,可为他们推荐适合自己的社群,从而形成一个个围绕某种价值观或消费习惯的牢固的人际互动网络。 社群的商业前景不可估量,如“罗辑思维”的书、“吴晓波频道”的酒。 从这个角度看,新媒体产品也可以延展成渠道,或变成垂直化的电商。这让新媒体比传统媒体有更大想象力和自由空间——更大限度地实现自由生长,最大限度地解放个人生产力。 法律界长期以来一直是新闻富矿,无论是依法治国举措,还是刑事大要案和反腐败新闻,从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但法治传媒的拓展与这座“富矿”并不相称。具体来说,政法各部门都拥有自己的各种媒体矩阵,包括报纸、杂志、电视、网站、APP,但缺乏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产品聚合。法律圈需要一支异军突起的传媒力量。 一是打造新的法律应用入口。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生态,打造新的法律应用入口迫在眉睫。所谓入口,是指人们在进行上网行为时,最常或较常选择的途径之始。入口决定用户的需求、上网习惯和行为模式。目前,在移动互联网上,法律应用入口尚属空白,有很大的想象空间。打造新的法律应用入口,要以客户端、移动搜索、社交工具等为建设重点,构建法律的连接器,帮助连接人与人(民众与法律人)、人与服务(民众与法律服务)、人与设备(法律人与移动设备)。基于新的技术,构建、创造新内容和聚合的能力。如百度新闻基于自身的大数据体系,推出个性化推荐新闻客户端,用户可通过云计算实现听新闻,并通过机器学习抽取文章摘要读出来。 二是打造“资讯+产品+服务”法治传媒复合体。内容即是服务,让信息推送变成提供服务。以腾讯产品为例:腾讯新闻客户端民生页卡让用户在获取资讯的同时,还可以交水电费。法律媒体需基于O2O线上线下的新理念,打造一个“资讯+产品+服务”的法治传媒复合体,专注于为法律圈(包括法律服务的对象)的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在线下搭建运营体系,在线上运用IT系统形成O2O的闭环。时刻保有一颗与用户在一起的心,专注用户需求,用心服务,形成口碑,打造品牌。 三是基于政法全媒体的新融合。如今,转型较早的纸媒多已初步形成全媒体矩阵,即报网合一、台网互动,为特定群体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但是,全媒体真正的重点并不仅是媒介种类、数量的“全”,关键在于融合,在于充分发挥各媒介的传播特点和优势,以事件为载体,以话题为依托,通过内部媒介的融合和聚变碰撞出新闻的影响力,满足用户的悦读感。通过媒介融合,加强渠道融合,从而推动市场融合,带来1+1>2的传播效果和经营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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